正文 第六十四章 这下要动真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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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李想面临着两个选择,一个是私下解决,和柯少辰谈判,让他撤回剧本,自己既往不咎;一个是一直诉状,把柯少辰告上法庭。

能够私下解决自然是最好的,但是以李想对柯少辰了解,如果要私下解决,不知道他又能想出什么花招来。

可是如果要法庭解决,不光时间长,而且耽误自己做其他事情,柯少辰能耗得起,自己可耗不起啊。

咨询过张宁军律师之后,李想发现这两个选择各有利弊。

于是他又找到了柯少辰,在这个圈子里面混久了,李想懂得了一个道理,没有绝对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能不能解决就看自己怎么办了。

“这又是什么风把您吹到我这儿来了。”柯少辰觉得等鱼上钩的感觉真好。

“这不是有事求你柯少爷嘛,你的手下不守规矩,偷了我的剧本,你柯少爷估计做不出这样下三滥的事吧。”李想也不客气。

“不才,还就是我做的,莫非又想动手不成?”柯少辰这是明目张胆的挑衅。“不爽的话,你也可以到法庭去告我啊,可我说清楚了,这事我耗得起,你不一定耗得起。”

李想紧咬了一下牙齿,两腮的肌肉微微隆起,看来这家伙给自己做好了套儿,让自己往里面钻。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还是那句话,跪在地上向我道歉,我保证咱们从此两清,别说我没给你机会。”柯少辰这是要跟李想死磕到底,这哪是在解决问题。

离开柯少辰之后,李想决定上诉,咬着牙也要上诉。

其实李想决定上诉,有着更为周全的考虑,毕竟这次只是一次抄袭事件,十分单一,不像以前那几次一样牵扯的人十分的多,对自己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这次上诉说白了,就是一个单纯的剧本版权的问题,况且目前,国内影视剧知识产权领域的事情也比较多。

张宁军律师告诉李想,比如前一段时间吵得沸沸扬扬的,台湾某某知名言情作家告内地某某知名导演的抄袭案件。

最终经过漫长的法庭判决,最终判台湾作家胜诉,而且北京这里的知识产权判决经验也相对比较成熟。

法律就讲求证据,关键是李想要由足够的证据,一次把对方给说服了。

但是从剧本来看,柯少辰那里的剧本并非完全照抄李想的剧本,并且加入了自己的东西,说是完全抄袭,也不合理。

还有就是关键证人王吉娜,基本没什么问题了。

自从张本顺发现王吉娜的所有事情之后,两个人不是分手了,而是感情更加的紧密了。

张本顺觉得,一个人谁没有犯错误的时候,只要知错能改,就是千金不换。关键是王吉娜对自己是真心的,如果再纠结过去的事情,自己将有可能错过幸福。

当李想正在全力备战法庭对决的时候,突来的一件事情直接把他给整蒙了。

李想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打开一看,竟然是星辰公司状告自己剽窃他们剧本。看来这次对方是采用了“恶人先告状”的方式,先下手为强了。

其实柯少辰选择先下手是有他的道理,能够在气势上压倒人。

反正都准备就绪了,那就迎战吧,开庭那一天,李想并没有看到柯少辰,柯少辰也不可能过来。

柯少辰一方的律师认为,李想是在抄袭了自己的剧本之后,才向广电局申请审查,然后又要先下手把他们告上法庭。

随后,柯少辰方的律师列举了李想他们剧本抄袭雷同的地方,包括剧情的4处重要桥段的模仿抄袭度非常高,几乎是原版抄袭。

李想心想,这不是说废话吗,抄自己的剧本,反过来说自己抄袭,能不雷同吗。

关键时刻有力证人王吉娜不愿意出庭作证了,而张本顺也持同样的意见,觉得王吉娜还是不要出庭作证,这是对各方都有好处的一种选择。

原来,知道柯少辰掌握着王吉娜视频的张本顺本来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柯少辰却用同样的方法威胁张本顺,张本顺内心觉得十分的煎熬,一方面是自己的爱人,一方面是他的好朋友,况且这件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王吉娜。

此时的张本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王吉娜没有及时出庭,法庭宣布休庭。

李想觉得张本顺的考虑也有道理,如果说因为王吉娜的出庭,而影响了张本顺他们的生活,他也会觉得对不住张本顺,而自己的剧本没有了,败诉了,大不了再重新开始,反正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况且,关键是证人还有其他的人,比如黄石老师,比如宫城导演,这些人可以作为剧本写作的有力证人。

因为黄石老师有一个好习惯,他把每天的工作的内容都要昨日记,没想到这个日记竟然成了重要的物证。而对方的作者事先提供的写作时间在黄石老师之后。

还有一点重要的证据,就是李想在写剧本的过程中,就他设定的任务情节,在网上和一定范围内的网友进行过讨论,因此不能说,整个剧本没有公开过,而恰恰,双方的剧本就是在重要情节上有雷同。

这成为了整个案件的关键,但是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作为一个并没有发表的剧本,柯少辰一方是怎么得到这个剧本的呢?

因为没有了王吉娜这个重要证人,导致如何抄袭这个证据链条很难再弥补上了。所以,最终这个案件就变成了到底谁的剧本先出来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对方是否对自己进行抄袭。

最终,法庭一审判决,李想一方的剧本虽然申报审核的时间晚一点,但是从创作时间,创作证据的完整性等方面都要优于柯少辰一方,最终法庭任务,柯少辰的剧本存在抄袭的嫌疑。

但是柯少辰一方不服判决,继续上诉,认为剧本类似,但是绝对不是抄袭。

如果仔细分析也只能算是借鉴,并且借鉴的内容、结构,在其他的故事片里面都存在,不能因此判定他们存在抄袭的可能。

为此,柯少辰一方还列举了几部电影和电视剧的情节,也存在相互雷同的地方,但是也没有存在侵权的情况。

与此同时,在李想和柯少辰打官司的过程中,在法庭之外,也引来了一些小报记者的围观,这些小报的记者有一部分都是柯少辰指派的人。

他们通过写报道、写所谓的分析,对李想他们一方进行诋毁、污蔑,试图通过他们的舆论,给法庭造成一定的压力,最终获得胜诉。

但是他们的这个如意算盘打的都有点过早过早。

虽然柯少辰他们再三狡辩,最终法庭还是判决了柯少辰一方的剧本和李想一方存在高度的相似,判决柯少辰一方败诉。

李想觉得这个案件其实处理的挺好的,真真正正的把他控制在了单纯的知识产权纠纷之内,没有牵扯出他和柯少辰之间的私人恩怨这层意思,这是李想觉得比较满意的地方。

而柯少辰通过这次官司,则策划了一次成功的媒体宣传,对整个审判过程中的情况,进行了全程的报道,聘请一些资深娱乐评论家进行评论。

包括顾波老师等等都在邀请之列,把一个本来普普通通的知识产权诉讼案,弄得跟美国大片一样,一下子赚够了大众的眼球,也让他的媒体公司火了一把。

李想这才明白了,其实一审之后,一切都已经非常明朗了,可是柯少辰还是不愿意承认败诉,非得进行二次上诉,目的无非就是想拖延时间,制造舆论,为他的公司赢得更多的眼球。

让李想感到意外的是,柯少辰败诉之后,竟然以星辰公司的名义,立即对外发了一份道歉信,道歉信的内容如下。

粉丝们:

我公司对一个剧本和李想先生的剧本存在高度的类似,对此,我们公司向李想先生表示诚挚的道歉。

作为一家有责任的演艺公司,我们一直非常重视对我们公司信誉的维护。这件事情反映出了,我们公司在管理方面,特别是稿件审理等方面还存在漏洞。对于事情的责任人,我们已经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其他的补救工作,我们将认真的改正。

知识产权维护是一个公司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李想先生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这是对我们演艺界树立的好榜样,值得我们公司认真学习。

只有争论,才能产生出更好的作品、更有责任的公司,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演艺圈的健康发展拼搏。

最后,向李想先生致敬,向所有关心我们星辰发展的粉丝们致谢!

让我们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看看这份道歉信,俨然一个业界良心的感觉,原本还是一个抄袭者,经他们这么一弄,摇身一变,一下子把自己公司的高大形象树立了起来,这一招可真算得上乾坤大挪移,真应了那句话:一句顶一万句。

柯少辰玩了这一手,让李想深为佩服,虽然输了官司,但是树立的公司的形象,现在的舆论就是,不怕你出事,关键看你能否有一个阳光的心态,看你能否有巧妙处理。

所以从这角度上来说,柯少辰其实并没有输多少,李想意识到,其实柯少辰不光是飞扬跋扈,还有媒体运作的头脑,可是他那里知道,柯少辰也有高人相助。

反观这次的官司,柯少辰从头到尾都没有现身,让自己处于一个相对超脱的位置,这些现在在李想看来,都是非常聪明的决定。

难怪盛天豪最后选择了他作为自己的接班人,李想顿时间对柯少辰有点刮目相看了。

陪着柯少辰打了一场官司,李想是耗了时间,耗了精力,就是感觉到累。经过这次官司,一晃又是几个月过去了。李想抓紧时间带着法庭的判决书,再次到广电局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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