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小镇里的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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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过去又是冬天,转眼刘毅已经在舞动会所耗费了半年的时间。然后在春天即将到来的时候,刘毅知道自己离开的日子快要到了。其实就在他接待第一个客人的那天晚上,在他梦到梁青青的那个晚上,他就知道自己在这里呆不长久了。也许是过了那个少年的年纪,他好像并不执著于去创造一个黑暗的帝国了。第十三月很快就要到来了,他应该赶紧去同梁青青会合才是。

穿回自己来时的那件衣服,梁文东跟当初的经理做了最后的道别。

“我早就知道我这间小会所是留不住你的,接下来准备去哪里?”像来时一样,经理继续眯着眼睛打量刘毅。小池塘里怎么容得下大鱼呢,他真心觉得刘毅是块能讨人欢心的好材料,总要去更大的地方去发展才好。

“去哪里?也许是去到一个小镇中去吧。”穿回衣服便做回了自己,此时的刘毅也再不像以往那样活力满满。他的目光散散的,好像已经留在了某个地方。

“啊,去小镇里去!你没有发玩笑吧刘毅。你这样的人是适合大都市的呀,如果碰对了人,当个大明星也不是没有可能。我手里还有一些人脉,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你介绍一下!”显然刘毅的话有些把经理惊住了,毕竟在他看来,刘毅未来的道路应该是相当宽广的。如果他非要蜗居在小城镇里,那岂不是自暴自弃了。

也许已经料想到经理的反应,刘毅也只是笑笑,并没有回答。随手跟经理要了跟烟,便趁着这人来人往的功夫出了舞动会所的门。作为一名合格的过客,刘毅并不想给这里留下多少的痕迹,就如烟一样消散便好了吧,毕竟无尽的时光还在前头。

虽然刘毅一直没有从福利院李老师那里打探出梁青青的消息,但并不代表他没有办法知道。因为他们两个除了共享十三月的秘密,还另有一个私密的空间是可以共享的。你可以说那是梦境,也可以说那是脑电波,可以说是任何奇妙到不可言喻的东西,总而言之,在某一瞬间,刘毅总能感觉到梁青青的存在。

如果一定要给这种神奇下一种定义的话,刘毅会说那是缘分。他和梁青青,本就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因为注定了,所以他们会比别人走的更远。不论分开的时间有多长,只有还留有那么一点命中注定的印记,他们终归是能够找到对方的。

所以除了舞动会所门口的刘毅知道,只要一直往北走,走的那个荒凉的小镇中去,他就能找到那个最熟悉的女孩儿。然后拉住他的手,一起去到温暖问好的十三月。

刘毅走了,甚至连手都没有挥一下,他甚至不会在意那个将他带进会所的经理还在原处静静的站着。任凭身边人来人往,各种应接不暇的交际应酬,他也不会眨巴一下眼睛。过了良久,当终于有人忍不住试图将他从某种回忆中唤醒的时候,这位经理的眼神突然又恢复了清明。他走出门去,看看刘毅离开的方向,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就在刘毅走后的第二天,舞动会所陷入到了前所未有的慌乱之中,一切的一切都变得毫无章法起来。因为他们那位认真负责的经理消失了!找遍了所有的角落,打爆了所有的电话,都再没有找到他的影子,仿佛从未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一样,经理也随着刘毅的离去一并消失了!

也许在很久以后,人们会在某个地方看到他,甚至会发现他竟然和当初叱咤“舞动”的刘毅站在一起。当然,也许他永远不会再在这个世界上出现,他只是去到了一个他本应存在的地方!

而此时此刻,刘毅已经走出去了好远。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两天,也许已经整整一周了。他像个流浪汉一样,日夜不停的赶路。还是那件衣服,却已经被风霜雨雪折腾的不成样子。还是那双鞋,却已经在长途跋涉中被磨破了底子。偶尔,在刘毅找个路边清静的地方休息的时候,还会时不时的有几个好心人扔硬币过来。一切都在这几天的赶路中变得荒谬和可笑。关于生活,刘毅再一次陷入了好奇和绝望。

只是,这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本就不是一个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本就不是一个想要认真生活的人。在不断前行的过程中,他的信仰自始至终便只有一个,那便是第十三月。只要找到第十三个月份,只要找到与他相契合的那个影子。刘毅就能够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快乐,获得精神上的永生。

虽然路还有很长,可是刘毅却已经嗅到了梁青青的味道。他知道,自己已经距离那个地方不远了。只要再坚持一下,他就能够走到。所以脚趾头被玻璃划破了又怎样呢,所以被流浪狗撕咬过的地方发炎了又怎样呢,所以头上的虱子已经开始汲取他的血液了又怎样呢。这一切,不过都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生罢了。

转眼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安静的小镇敞开了大门迎接了一位远道而来的来客。这个人没有西装革履,没有名贵的手表傍身,更没有相衬的领带来彰显品位。这个人所拥有的,不过是充满了恶臭的头发,是满口的黄牙,是一瘸一拐的双腿,是皲裂的双脚。后来,当起床的小镇居民们见到这个人的时候,他们送给了他一个充满了人情味的名字——傻子。

也许是生活太过平静,所以一个傻子的路过都能成为引人瞩目的大事件。在刘毅驻扎在小镇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会成为人们竞相观摩的对象。当然,在很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去找一扇能够映照出自己模样的玻璃去观摩自己。

然而令小镇人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傻子根本就不是路过,这个小镇分明就是他最终的目的地。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发现这个傻子成了鬼魂一样的东西。不管人们去到哪里都能够看到他。有人去菜市场买菜,会看到那傻子在市场捡菜叶子吃。人们去臭水沟倒垃圾,会看到那傻子在臭水沟旁找水喝。甚至人们只是在街上随便聊聊天,都能看到那傻子坐在石墩上晒太阳。

当然,这并不是一件能够引起人们厌恶的事情。虽然傻子确实很臭,不过有这样一个人的出现确实也很有趣,他甚至能够激发起人们心里的某种隐隐的自豪感。世界上这么大,他有那么多的地方可以去流浪,为什么偏偏要留在这座小镇里呢。如果这座小镇的阳光不够温暖,如果这座小镇的居民不够友善,如果他在这座小镇生活的不够舒服,那么他还会留在这里吗!

所以,人们知道,傻子之所以留在这里,一定是因为这里有什么能够吸引住他的地方。到底是什么地方呢,最终人们把目光锁定在了“梁家面馆”。

也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的,说那个傻子总喜欢在梁家面馆附近晃悠。甚至还专门有小孩子去告诉老板老板娘,让他们给傻子一碗面吃。梁家面馆附近的邻居们也都打趣说是梁妈妈的面做得太好吃了,才把傻子引了来。

可惜梁家面馆的老板和老板娘也并不是什么大善人,哪怕傻子眼巴巴的瞅他们一个小时,他们也不会舍得给他一碗面吃。倒是偶尔有一次,梁妈妈发了善心,把客人没吃完的面给了他,还不忘提醒他一定要把碗给送回来。那碗面后来傻子吃没吃人们不知道,反正梁妈妈发现她家的碗被摔碎在墙角了。从此以后,梁家的老板和老板娘就再也不施舍给傻子东西吃了。梁妈妈还逢人便说,说那个傻子是个没良心的人。

只是老板娘的吝啬并不影响那傻子对梁家面馆的痴迷,到后来,傻子干脆就在梁家面馆的墙角打了个地铺,日日夜夜的守在那里,也不知道在等些什么。开始的时候,因为有些小孩子害怕傻子,梁家面馆的生意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所以梁振国便总拿棍子驱赶他,可是无奈傻子的力气比他大,三下两下梁振国的棍子便被抢夺了去。长此以往,他们便也习惯了傻子的存在。

刘毅不知道要做多久的傻子,也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守多久才能见到梁青青。他只是有一种预感,预感这一定是梁青青生活的地方。虽然梁家面馆的老板和老板娘都苍老了许多,但是刘毅却是记得他们的样子的。

只是梁青青为什么还不出现呢?难道她去了别的地方?不想问问题,只想静静的等待。对于梁青青,刘毅怀着一种很奇妙的自信。而这种自信的由来,却是因为一小块红砖。就在刘毅打地铺的那个墙角,最角落里的那块砖头上面被人用石子刻了好多密密麻麻的小字,仔细看来,竟是层层叠叠的“十三月”。

从看到字的那一刻起,刘毅便知道。只要自己一直等下去,总会等来一个圆满的结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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