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四回 修罗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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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杂种,生意不错嘛!”

丁宁痛得呲牙咧嘴,声音在发抖,“刘爷,我今天没赚多少,你看能不能……”

“放你娘的屁!你当老子是谁?活菩萨还是开善堂的?你瞧瞧人家都给了,你不给,是不是看不起我?”姓刘的男人朝身后几个跟班笑道:“看见没有,这狗杂种还想赖账,你们站着不动是想干嘛?”

语毕,四五个打手一拥而上,踢翻了鱼篓,抓着丁宁的衣襟就往角落里拖拽,一阵暴风骤雨的踢打之后,姓刘的满意地夺过丁宁手里的钱袋,视线被什么吸引,他转过脸,瞧见了蹲在原地一动不动,神情呆滞的薛涟笙。

“哎唷,我怎么还没注意到这儿竟然坐着个小美人。”他提了提裤子,慢悠悠走过去,“小美人,怎么也不看哥哥一眼啊?”

半晌,她才抬头,面无表情地瞪着他,然后,把脸转到一边。

诶?这女人,好像不太正常呢,刚才瞟他那一眼,很是充满不屑呢,不但如此,竟然连一丝惊愕恐惧也没有。他心里暗想,一般的姑娘见到这种场面,不是吓得跪地求饶便是屁滚尿流地逃走。

她呢?既不跑,也不叫,这倒是与众不同的人间极品。

“小鱼,快走啊!”丁宁缩着身子奋力大叫,看她动也不动,他心急,刚刚爬起,又被按到在地,那几人对他又是一阵猛踢。

姓刘的男人弯身,正欲伸手去捏住她下巴的时候,她慢条斯理地站起身,竟比他高了一大截。

他咽了咽口水,一双淫.邪的贼眼在她身上溜来溜去,他本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再者,能在这种地方看到这样姿色出众不似俗物的女人,他的欲望很容易就被勾起。

伸手在她脸上捞了一把,连手指都在发颤,好细嫩的肌肤,简直比豆腐还滑嫩,不知道往下摸去,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感觉,这般极品尤物,他恨不得现在就吃掉她。

他这样想着,手就不受控制地往下滑,忽地,他看到她嘴角微微上翘,眸中闪过一丝阴云,他还没反应过来,手腕就被她扣住。

“小美人,不要急,跟哥哥回去,咱们再好好……”

玩字还没有说出口,他只听咔嚓一声,是骨头碎裂的声音,下一刻,整条手臂似乎都与关节完全脱节,他痛得大汗淋漓,张口便骂:“死女人!”

眼尾扫到她露出一截的手臂,臂肉上青筋绽出,却有些非同寻常,仔细一看,那并不是青筋,而是刺青,只是,为何,那刺青似是挣脱皮肉,浮在雪白的皮肤之上,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竟觉得那怪异的刺青在微微地浮动。

路人的注意力都被这意外的一幕吸引过去。

这刘朝是这儿的地头蛇,做生意的都怕他,却从来没人敢反抗,他们知道,即便是报官,官府也不会管这档子烂事。刘朝与当地的县太爷一个鼻孔出气,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如今,刘朝被人摆平,还是一个女人,大伙像是看怪物一样,对着薛涟笙指指点点。

才一会儿功夫,他们对她的态度就变了,从一开始的佩服,逐渐变为不齿和诋毁。

“一个女人不在家里操持家务,服侍相公,教养孩子,跑出来抛头露面,还跟人打架,肯定不是什么本分女人。”

“那还用说,你瞧,她身上还有刺青,一个女人身上有那种丑陋的东西,能是好女人吗?”

……

传播这些流言蜚语的,有男人,也有女人,薛涟笙下意识地低头,瞧见了手臂,本想拉好衣袖遮住刺青,但现在看来,也没有这个必要。

她没有理睬这些人,弯身拾起被打翻的鱼篓和竹篮,举步朝前走,丁宁一瘸一拐地跟在她后面。

“小鱼,你真厉害,真没想到,你把刘朝都制服了。”他感激的同时,心中又不免产生了自卑,他是个男人,到头来还要一个女人来帮他打退恶人。

无意中瞄到她雪白的手背上有青墨色细纹,回想起那些市井泼妇对她恶语中伤,心里又好气,愤愤地骂道:“那些女人真是多嘴多舌,下次她们再对你指指点点乱传流言,看我不撕烂她们的嘴。”

他心知自己只是嘴上说说而已,那些女人比他厉害多了,她们一张嘴就能把他淹死,他这样说,也无非只是想替她抱打不平,如果真的起了冲突,他是不怕她会受欺负的。

有了上次血的教训,刘朝那一伙都不敢再向丁宁找事,甚至不经意与他打照面时,还会摊开双手以示自己根本没有暗藏着武器,不会趁人不备发起攻击。他们是最懂得生存之道的一伙人,欺软怕硬是他们的本性,上回断了一条手,好不容易才接回去,他们不会那么不知死活,明知道自己实力欠佳还以卵击石。

丁宁也渐渐地发现了她这个保镖的好处,只有有她在身边,就没人敢贸然欺负他,她武功高强,还会飞檐走壁,不过是多了一个人吃饭,就算日子过得紧巴些也没关系,至少他不用再像从前一样任人欺辱。

有时候同村的人从他门前经过的时候看他洗衣服,就会趁机调侃讽刺他,“丁宁,你真贤惠啊,你们家是男主内,女主外啊,瞧你没出息的样子,也只配留在家里给你老婆洗衣服了。”

他开始并不理会这些人无礼的讥讽,但这些人似乎对他的嫉妒日益加深,对他的讽刺越来越没底线,他才忍无可忍,态度决绝地反驳:“小鱼不是我老婆,我们家也不是男主内女主外,她愿意保护我,我也愿意给照顾她。”

说这话的时候,他心里竟有点感动,活了二十二年,从没人会想到要保护他,而且他也从没想过要照顾别人。

在这些人眼里,他的身体里流淌着强盗和娼妓的血,恶人的儿子,永远都是恶人,即使现在不会,将来也会步父亲的后尘。

父亲在他五岁时被砍头,是仇杀,母亲染病,临死前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为父亲报仇,他心里记着这桩临终遗言,却无法却实现承诺。

之后被养父收留,跟着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一块儿生活了十年,十年的恩情,在他看来,比山还高,比海还深,可是他的养父却当他是个奴隶,除了骂他,便是使唤他做这做那,直到有一日,养父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从此,他便像个幽灵一般独自生活。

偶尔还会想起母亲垂死前的挣扎和那番叮嘱,成年之后,他知道,永远都不可能实现对母亲的承诺了,父亲的死是罪有应得,他杀了别人的一家妻儿老小数十条性命,人家砍了他一人的脑袋,不管怎么说,都是父亲的错。

丁宁靠着门框喃喃自语着,转头,瞧见她正盘膝坐在石阶上,专心致志地剥着什么。

“小鱼,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烦?”他从来没对人说过自己的过去,说起过自己的爹娘,他能向她说这些,是因为她不会理睬他,安慰他,也不会因此而瞧不起他,说到底,他还是没有释怀。

她没有抬头,也没有放下手里的工作,他走上前,在她身旁坐下,瞧见她嘴角染着一点红,他伸手去替她揩掉。

“血玉果不能多吃,会肚子疼的。”他抱走她腿上的篮子,抓了一把红色的小果子塞进她手里,“吃这些就够了,剩下的明天再吃。”

她也不争不抢,就着手里仅有的慢吞吞地吃着,他起身把篮子藏进柜子里。

回头时,正好瞧见夕阳洒在她的身上,她周身都起了毛茸茸的金边,青丝垂落下来,微风拂过,丝丝缕缕如絮飞扬。

他走到她身后,小心地挽起她的长发,她一顿,他急忙道:“我,我给你绑头发。”

她又继续吃血玉果,他便心跳如鼓地,极为笨拙地用一根布条编好的绳子绑住她的乌丝,对他来说,给女人梳发和做饭同样有高难度,他笨手笨脚,不小心拉下好几根发丝。

他的心跳得极快,发丝滑过指尖时,他忍不住,轻轻地抚摸了一下。有点神驰,他又心虚地,倾身,在她的发间嗅了嗅。

她盯着地上两人相触的影子看了一会儿,倏地站起,举步走向隔壁的矮墙边。

丁宁愣愣地站着,想着刚才失态的举动是不是被她发现了,他懊悔地捶了捶脑袋,她虽然勇猛如男子,可是她毕竟不是男子,他们不是兄妹姐弟,也不是夫妻,他的行为对一个姑娘家来说,实在是唐突,甚至无耻了些。

瞧见她蹲下来,抓起一团东西,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忙唤她:“小鱼,快回来,我们要做晚饭了。”

她头也不回,他只好走过去,“你在干什么?”

越过她的肩,他看见她手里抓着一只颈子断了一半的母鸡,她的手上沾着母鸡的血,他心一惊,忙夺过她手里的死鸡丢到路边。

拖着她迅速回屋,不一会儿便听到了隔壁王氏震天的咒骂:“到底是那个狗杂种干的这档子事,这哪里是人干的事,你要偷鸡就偷吧,还拧断鸡脖子,别让老娘逮到你,龟孙子……”

丁宁朝薛涟笙看了一眼,见她正垂眼盯着自己的双手发呆,他只当她吓傻了,忙抓住她的双手,将她手上的血迹抹掉,她悠悠地抽出手,站在窗边看到王氏提着死鸡往回走,走到半路,忽地扭头往她这边狠狠瞪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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