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九章 执子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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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子瑜是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发现自己开始对牛奶产生抗体的,基本上,她的肠胃将所有纯牛奶视作拒绝往来户,丁点不吸收。幸而,顾子瑜本身也不是很爱淡嗦嗦的纯牛奶,她素来嗜甜,光明全脂甜奶粉是她的固定饮料之一。

说起饮料又不得不提,顾子瑜酗咖啡,跟吸毒似的,一旦上瘾,想戒太难,况且她还根本就没想过要戒。虽说也爱甜牛奶,但奇怪的是,遇着咖啡她就丁点不接受奶味太浓的。卡普奇诺、拿铁这类甜蜜可爱的品种她视作毒药,退避岂止三尺。就像她惯讲美式英语,一听到英式发音汗毛顿时全部竖起来。看,她就是如此这般一个偏执狂。

沈司墨刚知道她这嗜好的时候,还饶有兴致地四处为她去物色上等咖啡。第一年圣诞节,他特地买了一整套的咖啡器材送给她玩小资。没想到顾子瑜根本就是个贱命,喝来喝去还是不到一块钱一包的速溶咖啡最称心。沈司墨闻言大大摇头,直叹自己命运不济,搭上了一无敌大土鳖。顾子瑜反倒是理直气壮:“你永远不会了解我们乡下人的品味!”

天地良心,顾子瑜那也配叫乡下人?她根本就是完完全全一火星人!不过,难道,火星上也分城里乡下?沈司墨思索良久。

就这样,在狂喝了四升鲜牛奶,频繁进出洗手间N次以后,终于在晚上十一点左右,顾子瑜成功褪去了一脸的关公妆。沈司墨和De

is互望一眼,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就在几个小时前,沈司墨把子夜时分的计划对亲爱的天才宝贝儿子和盘托出,并希望其完美出任一次催化剂的演出。De

is乘机敲了他一次荷兰之旅,当然,他没有说,阿姆斯特丹同时也是顾子瑜心心念念一直想去的蜜月地。

在父子俩的合谋下,笨蛋顾子瑜还没听清目的地,三更半夜地就被胡乱换了一套衣服,然后塞上了那辆泛着银光的路虎。一路长驱,终于在23点50分进了石景山游乐园的大门。De

is很乖,主动要求待在车子里。于是,沈司墨牵着顾子瑜的手下了车。

“哇,沈大财主,包场啊您?”顾子瑜兴奋地看着灯光闪烁、犹若梦境的游乐场。天呐,她儿时最大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是啊,财主夫人,大爷给你包的生日场子您还满意否?”沈司墨宠溺地揉揉她的头发。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港剧,具体什么名字他已经记不得了,总之里面有个场景让顾子瑜看得两眼亮晶晶的:男主角在星光做背景,五彩灯和音乐烘托的旋转木马前,深情地向女主角求婚。沈司墨嗤之以鼻,顾子瑜却直呼浪漫四点五颗星,因为在她心里,摩天轮才是顶级浪漫!

“生日?啊!对哦,过了十二点就是我生日啦!哇咔咔,终于又过生日啦!”顾子瑜兴奋地大跳大叫。“啊~天哪!我竟然忘了自己的生日!这这这……这震撼程度简直相当于外星来客疯狂扫射地球人!”

沈司墨正要开口,顾子瑜立刻摆摆手、摆摆头。“当然,我们火星人是绝对不会干出这种缺德事儿的!”

“哦?不晓得哪个叫‘亚里士缺德’的?”沈司墨挑挑眉。那是她的QQ大名。

“哈哈,古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自认为还是挺有才的,所以注定要缺德了嘛!哈哈。”顾子瑜捋捋头发,傻笑。

其实,事情的真相是:高一的时候,班里组织爱心小分队在春节前夕去敬老院慰问孤寡老人。顾子瑜积极响应献爱心不落人后的号召,愣是跟在李商别身后屁颠屁颠地去了。结果,到了写春联环节,顾子瑜抓着毛笔犯了难。

她的字其实写得还算不错,虽说没有特意练过,外行人看看还是颇有些行草架势的。无它,不过是儿时爱煞王羲之那副《兰亭集序》,没事尽拿钢笔、水笔,甚至铅笔照样画弧。古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总会吟。顾子瑜从小临摹王羲之,不下千张,想不抓住个其中神韵也难。

所谓的行草,呃,当然是不能和李商别那种打小脚踏实地练起来的人相比。就像散文,形散神不散,她只图一个神似罢了。速记时候当然是偏草书体,多数时候还是近似行书的。不过,这些只限除毛笔以外的其他各种笔所书。若论她的书法,呃,只能说,属于绝对抽象派!

李商别看了一眼她写的蝌蚪文,大叹其脑残、肢残、智残之余,又垂首顿足地痛斥其琴棋书画样样不通,泼皮无赖无一幸免!

顾子瑜恼羞成怒,梗着脖子大呼:“我若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岂不要缺德?世间已有亚里士多德,不乏我这亚里士缺德!所以我琴棋书画盲,我有理,我天理可容,我理直气壮!”

李商别口吐唾沫,倒地身亡。而顾子瑜的“亚里士缺德”大号名声鹊起,一炮而红!

正在顾子瑜沉溺往事之时,沈司墨一下子把她扯上了摩天轮。摩天轮缓缓上升,在最高处却戛然而止,然后,烂漫绚丽缤纷粲然的烟花在半空中乍然开放。

顾子瑜可以想到亦舒的《她比烟花寂寞》,可以想到她最爱的那句“幽兰露,如啼眼。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甚至可以矫情地说上一句“幸福不过是转瞬即逝的花火,如斯炫目华彩,终究抵不过散尽后的凄凉”。所谓的灰暗调调她完全可以信手拈来,但此刻,沈司墨从背后拥住她,轻轻地将下巴抵在她的肩窝,顾子瑜只想说:去他妈的忧愁、去他妈的无病*!

管你什劳子的滚滚红尘,恋恋俗世,姑奶奶我自妖娆自快活!花火散尽,却留下一大片永恒的瑰丽于顾子瑜的视网膜。

良辰美景不堪虚设,所以顾子瑜当机立断,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踮起脚直直吻向沈司墨。呃,虽说这主动权不到三秒就尽落他手了。

“小瑜,生日快乐!”沈司墨温柔地在她耳边说道,然后,放开她,拿出裤袋里那个宝蓝色盒子,牵起她的左手。“嫁给我!”

直到他不由分说欲将那枚镶了一圈碎钻的白金戒指套进她左手的无名指,顾子瑜才反应过来。“等一下!”

沈司墨心头咯噔一下。天知道他有多怕这一刻的到来!她犹豫了?还是不愿意?沈司墨不得不承认,他是在害怕。任何自信爆棚的男人在求婚的时候都是惶恐不安的,只要对方没有说出那句“我愿意”,他就无法得到解脱。因为惶恐,他选择了这样蛮横的求婚辞。没人知道他到底在心里彩排了多少遍,甚至,多少年。

沈司墨一言不发,只是直直看着她。顾子瑜感觉快被这样复杂的眼光打败了。惶恐、期待、恳求、怀疑……这是沈司墨?

“你用的到底是问句还是祈使句,我没听清。要不,倒带?”顾子瑜缩缩脖子,很没骨气地说道。

沈司墨这才敢舒出一口气,因他看见了她的回答。“小瑜,你愿意嫁给我吗?”

那句“YES, I DO”几乎要冲口而出,顾子瑜突然想起另一句她从未自他口中听到过的话,于是顿了一下,开口道:“沈司墨,你爱我?”

“是,我爱你!”沈司墨含笑答道,黝黑深邃的眼眸漾满欢欣。

“OK,那么,刚刚那个问题的答案是‘我愿意’!”顾子瑜心满意足。阿,不对!“喂,没有玫瑰,也没有单膝下跪啊!”

沈司墨把握机会将那枚戒指套进她的无名指,看着某人撅起的嘴角,选择以吻封缄。

“还好,终于听到你说了我爱你,总算不亏!”回去的路上,顾子瑜悄声嘀咕。

“为什么你们女人总要计较那么虚幻的三个字?”沈司墨搂着她的腰,无奈地摇摇头。一句“我爱你”,换一句“我愿意”,原来顾子瑜的生意那么好做!他才是彻底赚翻了。

“因为人心隔肚皮,你不说明白,我总不敢相信。”怕自作多情,怕只是好梦一场。

“傻瓜!那我以后天天讲,讲到你一听就想吐为止!”

“嗯,好!吐着吐着也就习惯了,我不介意。”只要你肯讲,我愿意听一辈子。顾子瑜在心里说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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