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 风华正茂一棵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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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两人远离案发现场,走到无人的走廊的尽头。

顾申看了一眼身旁的母亲,明明刚才放狠话发脾气的是她,但楚月却像打过一场败仗似的脸色发白。

“妈,我知道你刚才说的都是气话,你心里还是很在意爸的。好了,咱家那老头子的古董你也砸得差不多了,就别生气了。”

“我没生气。”

就让逞强的人就继续逞强。顾申顺手打开窗户,半个身体趴在窗台上,回眸微笑:“妈,我上次拜托你的事情怎么样了?”

“阿申,你这小子早就想问这句话了吧?”

楚月叹了一口气,“为了你的事,我都跑了多少回清风楼了,果然儿子大了靠不住,为了媳妇连妈都不要了。”

“妈,你说的哪里的话?我怎么会不要你呢,从小到大谁不羡慕我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妈妈?”

“就你嘴甜。”楚月掐了一把儿子的小脸,“直接跟你说吧,陆正那里我还搞的定,可林家,我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林家怎么了?”

“阿申,你这会怎么糊涂了。你要想要林陆两家的联姻泡汤,怎么可能不经过林家的口呢?单方面的回绝,可是会被那记仇的老太太给惦记上的。”

“我明白了,这事情的关键是一个人。”顾申凤眸微眯,淡淡吐出那三个字:“林雨寰。”

楚月勾唇,“不错,就是这位离家出走的林公子。只要能说服他出面,一切都迎刃而解。”

“我会找到他的。”顾申转过身,“我其实一直有一个疑惑,陆正这些年来依旧对妈一往情深,怎么会娶妻生子?”

“真是的,你连妈的玩笑都开。”楚月嗔怒地斜了儿子一眼,“那都是陈年往事了……”

她细不可闻的叹息声被夜风吹散,“我明白你想问什么,陆绮确实不是陆正亲生的。我在他办公室见过陆绮小时候的照片,他说,小绮小时候的眼神很像我……”让陆正那样骄傲的人终身不娶的,不过是她这个薄情的女人。

“妈,你怎么了?”

“陆正,他是个可怜人。他现在站的位置越高,越是风光无限,就让我觉得他越是可怜。我好像看到他,一个人在泥沼里打滚求生,一个人孤单又艰难的地往上爬。”楚月的眼中黯然,“我这辈子有两个对不起的人,一个是你没见过面的外公,另一个就是陆正。要不是当年我自作主张,改了父亲的遗言,一切都不会是现在的模样……”

顾申伸手抱住母亲的胳膊,难得地蹭着她的脖子撒娇,“妈,你喜欢阿申吗?”

“你这孩子说什么傻话,妈怎么会不喜欢你?”

“那就对了。如果当初你没有这么做的话,这世上怎么会有我呢?”顾申抚摸着母亲如缎的秀发,出言安抚:“过去都是已成定局的事情,谁都改变不了。妈,后悔是没有用的,倒不如,珍惜眼前的东西。”

“阿申,你真是长大了,妈没想到有一天,会是你来安慰我。我还记得你小时候那么淘气,一天到晚都在闯祸。”

“我可是很久都没有打破人家玻璃了,现在……可以由我来保护妈妈。”

这样煽情的时刻,楚月却皱起眉来:“你又去打架了对不对,一身的汗臭味,快离我远一点。”

“好,好,好。”顾申举起双手后退。外套里的手机震动了几下。

他的眼睛在瞄到屏幕的瞬间,骤然紧缩。

点开的短信上面写着:阿申,我找到林雨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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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在季初的要求下,陆大小姐送她去了Y市机场。陆绮在候机室里再三挽留,“真的不多呆几天吗?”

季初当然摇头。

她来,不过是为了再看一次那个人,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她的执念也都死灰,现在也该退场了。

站在面前的女子,有才有貌有权有势,她优秀得让人嫉妒。而让季初最嫉妒的是,顾申对她不离不弃的爱。

季初低头,风吹乱她的短发,挡住她满眼的落寞。或许,她一开始就不该去觊觎别人的东西。

如顾申说的,他们该各走各的路。

“陆绮,你一定要幸福。”

幸福是什么东西?幸福离我有多遥远?撇开这些刁钻感伤的念头,陆绮微笑道:“季初,你也是。”

季初点头。

她心里说:陆绮,你一定要和顾申好好在一起。因为我知道,顾申他有多爱你。只有你在他身边,他才会幸福。

寒暄间已经快到了登机时间。

陆绮拍着对方的肩膀,“保重。”她难得交一个朋友,眼神格外真挚。

女孩摆摆手,拖着行李箱,走向安检通道,转身的时刻,她心里所有的情绪都压上肩头,她的肩膀垂下,不堪重负。

要一个人,去祝福自己爱的人,需要多大的勇气。

不,其实什么都不要,只要你足够爱,自然会想让他幸福。

她的最后一条短信,给那个总也打不通的号码:顾申,如你所愿,我们散伙。

那个号码是顾申在B市的视乎用的,从他回去后,再也打不通,成了废弃的号码。她不知道,顾申收不收得到。但这句话,至少她自己听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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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结束了假期,季初糊弄过女神闺密的旁敲侧击,疲惫地倒在床上,只觉得脑中昏昏噩噩,浑身没半点力气。

原本她是请了假的病假才去了Y市。

现在,她却是真的生病了。

春天里人体的抵抗力弱,她一不小心就让细菌钻了空子,脑子直接烧到了三十九度五,顺利成章地趴在床上终日养病。她天天在床上哀嚎不断,然后美美地享受着海蓝二十四小时的贴心照顾,不时还有系里的同学送来慰问品无数。

承受着病痛折磨的同时,某人心里乐开花:福利这么好,这病真想一直生下去。

终于在第四天清早,厚颜无耻妄图继续装病博取同情的某人,被女神扫地出门。

季初抱着厚厚的一本医理书晃到了阶梯教室。由于来得早,教室里的人稀稀拉拉的,于是她成功在最后三排挑了个与世无争的位置,趴好。然后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个提前窝藏的煮鸡蛋。

她一边剥鸡蛋,一边打哈欠,完全没有身为学姐的端庄形象。

“喂。”旁边伸过来只胳膊挤她。

她头也不抬:“同学,别急,别急,我就是吃个早饭。”

似乎是不满意这个答案,那只胳膊继续朝她进攻。

“有完没完,我吃个早饭招你了?”

季初转头,一个眉清目秀的骚年笑眯眯地看着她,见她转头,笑得更欢了,还顺带抛了个媚眼过去。

“同学,你谁啊?是不是走错教室了?”装无知。

那边的脸拉了下来:“喂,季初,你傻了?我是你亲爱的启秋弟弟啊?”

“什么弟弟?不好意思,我是家里独生女,没有弟弟。至于你的存在,我要先回去问下我爸爸。”

卓启秋拉下脸,“季初我主动过来和好,你还这样?”

“我怎么样?”季初剥开鸡蛋,将蛋黄留下,只把蛋白塞入嘴里。

“浪费可耻。”

季初欢乐地吃着不鸟他。

卓启秋把书挪到座位中间,随手翻了几页,嫌弃地撇嘴,“不是号称学霸吗?这书上白花花的一点笔记都没做,懒鬼才对。”

“你管我。”那头刚好吃完早饭,拍拍手将书本抱回身前。

卓启秋谄媚地凑过来:“别这么见外嘛!季初,要不待会我请你吃午饭好不好?”

她板起脸:“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卓启秋你想干嘛?”

“现在认识我了?连我的名字都记起来了。”

“哦,我刚刚发现是你。大众脸就是这点不好,转眼就忘,记也记不住。”

启秋弟弟脸黑,嘴角抽搐道:“我不是大众脸。”

“不关我的事。”

见她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没法子,卓启秋腆着脸继续攻略。

“季初我听说你生病了,现在好点没?”没等人回答,卓启秋又说:“看你这么精神,一定是全好了对吧?”

“卓启秋,你还有脸提,知道我生病了连个人影都没有,跑哪蹦跶去了都不来看姐姐?”

“好了,季初,我知道错了,我中午请你吃肉弥补你好不好?让你随便点,好不好?”

肉?提到某人的挚爱,某人心里小激动,但表面上还是不给好脸色。

“勉强。”

卓启秋笑得眉眼弯弯,自从上次哥哥说自己因为年老色衰被甩了之后,他的心情一直都很好。

作为风华正茂一颗草,他那么年轻,那么貌美,这么一想,他觉得自己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启秋弟弟自恋地在一旁笑着,季初无奈地翻了一个白眼,“你思春啊。”

阳春白雪,正午的太阳暖融融的,草丛里的野猫软绵绵地一声声叫着。这窗外再无冬天的痕迹,这春天果然是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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