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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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真地思索了下,回答道:"我认为好女人,应当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

婆婆一怔,随即扑哧一声笑了。

难道我说错了吗?现在这个年代,"小三"不是跟"流氓"一样猖獗么?远的不说,就说那个频频给欧沐臣打电话的女人吧。名义上人家不是处于"小三"么?可人家在电话的那口气,多像一个正宫娘娘啊!将来哪一日真正的"欧太太"进了门,她要是不具备这种生存的基本技能,那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婆婆好不容易止住笑,开口道:"你这孩子,想得倒挺深刻的。当年我的婆婆这么问我的时候,我是完全被问懵住了,因为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所以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婆婆告诉我,她说一个好女人,出嫁前应当孝顺父母,出嫁后应当相夫教子。要照顾好自己的男人,他的饮食起居做妻子的要亲手打理,所以没有特殊情况,欧家一般不会请佣人帮忙。"

婆婆的话让我恍然大悟,难怪欧家上下看不到一个佣人,难怪什么事情都是婆婆亲力亲为的呢。真没想到,在经济如此繁荣的省城,如此富有的家庭,还存有如此保守的思想。我若不是从小在农村长大,若不是看多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的话,这会儿怎么可能还这么镇静地坐在沙发上呢?

婆婆拉开原木茶几底下的一个抽屉,从中拿出一本跟字典差不多厚的本子,语重心长道:"蔡菜,妈今天就将这本《欧家媳妇守则》交到你的手里。你今晚回去看看,若是时间来不及,就先看妈放了书签的那一页,好准备明天的早餐。早餐的食材妈已经提前准备好放进你们的冰箱了。中餐阿臣一般是不回来吃的,从早餐到晚餐这段时间你可以看看这本《守则》一百一十八页至一百八十八页的内容,看了后就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我接过沉甸甸的《守则》,心情顿时也变得沉重起来,总觉得自己接过的不是一本本子,而是一座大山。这座大山里有欧家对历代儿媳的期望,有我的婆婆对我的信任,也有我和欧沐臣对长辈们的欺瞒。

欧沐臣和公公在书房里呆了很久,我和婆婆在客厅将一整只"孔雀"吃完了,也没见到他们的身影。

因为昨晚睡的是大酒店的沙发,虽说沙发比较宽敞,但睡起来终究没有大床来得安稳,原本想在飞机上补上一觉的计划,又因为前排一位妈妈怀里婴儿的哭闹声而落空了,此刻困意席卷而来。

虽然困乏,但我还是强打起精神陪婆婆聊天。

等到我们告别公公婆婆回到欧沐臣的别墅已经很晚了,一进别墅,我迫不及待地上楼,钻进自己的房间,快速地洗漱,然后四脚朝天瘫在床上,感觉前所未所地舒服。

身子一沾上柔软的大床,睡意马上席卷而来,眼皮不知不觉地阖上。

就在我的意识涣散时,倏然,脑海里响起婆婆的声音:"蔡菜,妈今天就将这本《欧家媳妇守则》交到你的手里。你今晚回去看看..."

婆婆的叮咛让我的睡意瞬间全无。

下了床,从包里翻出婆婆交给我的那本厚厚的《欧家媳妇守则》,翻到夹了书签的那一页。

一看内容,睡意顿时全无。

怎么是食谱?是我看错了,还是写错了啊?

迅速翻到第一页,"出嫁从夫"四个大字赫然入目,我的头皮一阵发麻。

我又随意地翻看了几下,只见守则的具体内容分为好多个章节,譬如第一章是品德篇,第二章是辞令篇,第三章是仪态篇,第四章是习惯篇,第五章是社交篇,第六章是技艺篇等等,而每章里面又有更为细微具体的内容,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对媳妇的要求。

我潦草地翻看了下技艺篇,技艺篇要求欧家的儿媳除了基本的做饭洗衣服拖地板外,还要会女红、开车、插花、烘焙、打理花园等等技能。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守则》里还有欧沐臣的个人档案,里面详细地记载着欧沐臣的生活习性和个人喜好,譬如欧沐臣喜欢吃的食物,不喜欢吃的食物,喜欢的颜色,不喜欢的颜色,喜欢的运动项目,不喜欢做的事情等等全都记录在册,记录范围既广又细,从欧沐臣早上睁开眼睛开始到晚上闭眼入睡期间的所有事项都做了记录,吃喝拉撒面面俱到,比我所见到的任何一个明星的资料都要详细百倍。

最令我目瞪口呆的是,婆婆叫我先看的那七十张页数,全是欧沐臣一日三餐要吃的食物的种类以及它们的具体做法,而夹了书签的那页,便是关于如何煮咖啡和如何制作三明治的。

我越看背脊就越凉,越看就越抓狂,这哪是一本简简单单的《媳妇守则》啊?这简直就是一本《金牌保姆养成宝典》,一本《欧家媳妇的血泪史》啊!

这本《守则》到底是欧家哪位古人的创意啊?她是不是跟女人有仇啊?否则干嘛这么折腾自己的同胞啊?我在心里嚎啕道。

这一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纠结着明早要不要起床煮咖啡。

按理说,"在其位"要"谋其事",作为为期一年的临时"欧太太",我在享受"欧太太"权利的同时,也得承担起"欧太太"的义务,这点当初我在签下契约时就已经意识到。(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欧太太的权利是什么?);但一想到要为欧沐臣这样的男人做牛做马长达一年,总觉得有些憋屈。

想必欧家历代的女主人都像婆婆那样有一个既顾家又爱老婆的好丈夫吧,否则她们怎么可能被奴役一辈子后,还乐此不疲地将《守则》传下去?

或许,欧家该庆幸我只是欧沐臣的"契约太太",否则这东西到了我手中还不得失传?

或许,我也该庆幸自己跟欧沐臣只有一年的契约关系,即使有些憋屈,也只有一年,而不是一辈子。

或许,我该换个角度想想,若是将自己当成是欧沐臣花两百万年薪请的佣人,这么高的薪水做这么多的事,不是也挺合理的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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