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1 再次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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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停留最久的一座城市了,这一呆,大约过了半个月,两周零一天,也就是15天。

我们离西藏不远了,大约只隔着一座城市。

这半个月里,我成了游手好闲的人,白天的时候,拿着画板到街上去走走,给不少人画了画,也画下了这个城市的繁荣与风俗。有些人停留下来观看我作画时,都忍不住询问我:“你画画画得真好看!你是职业画家吗?我听说有些画家为了能画出最好看的画,特地离开自己的家,四处旅游,就跟流浪诗人一样,为了追寻自己的梦想而走遍天涯。你是这样的人吗?”

我遗憾而且羞愧地告诉他们:“不,不是这样子的。我只是陪着朋友出来旅游。”

而实际上,我自己却又忍不住随着他们的话去思考,或许没有离开夏城之前,我是真的从来都没有思考过为了画画而走遍天下的问题,可是我却不得不承认,这一次旅行,收获最大的人,其实是我,而不是这场旅游的罪魁祸首水亦羽。伴随着旅行,我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事物,身边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令我开阔了眼界与心胸,我也不得不承认的是,我的笔锋随着见识而渐渐地犀利——这就是我获得的最大的收获。

如果这一次旅行结束,或许,我不会回夏城了。

人既然生在这个世界上,那他必定拥有着一个向往自由的灵魂。

小时候,我曾在无数的时间里去想:如果我的寿命真的不能如常人那般漫长,那么,我不愿意死在医院里,死在医生的手术刀下面。这样的想法就是那时候我最为叛逆的想法,飞扬听完我说后,噗嗤一声,不屑地笑了。他说,只要我们还生活在夏城里,不管发病在什么时刻,都会被人送进医院里,然后,死在手术台上,想这么多死后的事情,还不如想想明天该怎么活着。

我想,人是善变的,所以现在我的想法又发生了一次改变。

在旅途中,最放肆的时候,躺在旅馆的床上,趴在水亦羽的胸膛上,我会忍不住去对他说:“喂,你说,想死在你床上的女人,会有多少个呢?”

他总是懒洋洋地眯着眼,似睡非睡地回答我:“无数个。”

好吧,像他这样自大狂妄的家伙,就算说梦话,也是这样子的腔调的。那时候我也傻,笑呵呵地在他胸膛上画圈圈,单纯地说道:“那我必定是其中一个,如果要死在你的床上,我心甘情愿!”

现如今,回想起那时候我的口无遮拦,我并不后悔那时候所说的真话,可是现在却时时刻刻都想抽自己一嘴巴!也许就是那时候我说话不知轻重,说得暧昧不清,才会令他误会了我真的爱上了他,现在不停地拿着我过去所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来奚落我,非要说我喜欢他。

我当然没有承认这件事情,被他逼得急的时候,我只会抓着头发大喊:“我怎么可能会看上你现在这个样子?我是颜控!颜控!你现在颜值糟糕得一塌糊涂,我怎么可能喜欢你!”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我就再也没有画过他的肖像画了,他对此也不在意,有空的时候,还是会来到我身边,吊儿郎当地取笑我,那种恶劣的态度简直让我秒秒钟都想抄起画板往他头上一砸,砸他个脑门开花!

我白天出门画画,他在旅馆里呼呼大睡。

他晚上出门,而我在旅馆里辗转难眠。

——比起刚出来旅游,没带现金、丢了车子的一无所有的窘境,现在能住得起旅馆,当真是我们这一趟旅途中最为奢侈的一段时间了。

但我不喜欢这样子,因为我知道,我们住得起旅馆的收入究竟源于何处,我厌恶着这种肮脏的金钱交易,却又不得不承认,我穷得发疯的时候根本就不在乎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现在就更不能责怪他赚钱的手段了。而且,我也没有资格去责怪他。

说好了的只欢不爱,谁也不陷进去的。

我希望他,自由。

在这个城市里待的第十五天的早晨,他回来了。

一回来就可恨地掀开了覆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大笑着拉我起床:“嘿!默然,懒虫起床了!快点儿去刷牙洗脸花衣服,我们要走了!”

这话说得太突然,一点预兆都没有。我揉着眼睛醒过来,不无例外地在他身上嗅到了好几种香水味,而更恶心的是,还有浓重的酒味——他喝酒了,脸蛋酡红,就像是在耍酒疯的醉鬼。

“你说的是真话还是酒话?是酒话的话,就去冲个头,清醒一下。”被吵醒了之后,我心情很不爽地对他说。

他哈哈地笑:“我说的当然是真的!我车票都买好了!”他从口袋里面抓出一把钱,醉眼迷糊地在钱堆里找了半天才抽出两张白白的票子,放到我眼前晃悠:“默然你看看,这个是不是车票?是不是去西藏的车票?”

我盯了他晃动的票子很久,才吃力地看清楚票子上写的旅程的确是去西藏的。之前我以为我们最后会走路去到西藏,而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现在就能掏出两张商务型卧铺车的车票!而且,车票之外,还有一大把的零碎的钱,其中红色的毛爷爷居多!

这才十五天的时间,他竟然赚了这么多?!

一想到他的钱是从那里来的,我心里面就涩涩地发酸,眼睛发烫,恨不得自己的双眼是对激光眼,能发出激光把他手里面的毛爷爷烧个精光。

当然,我不能这么做。

毛爷爷的美丽无双,我舍不得反抗它,甚至想跪下来膜拜它。

我推开这个酒鬼,冷静地去洗手间洗漱换衣服,这并不花费多长时间,因为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默然了,不会在换衣服的时候会想着今天要穿什么衣服最好看,要梳什么发型最好看。我现在的行头,也就只有两套,根本无需思考。

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那醉鬼正躺在床上抱着毛爷爷,攥着两张车票呼呼大睡。

我走过去,摇醒他,但他身上的味道真的很不好闻,稍微一凑近,都让我闻得都快吐了。

“你去洗个澡,我收拾行李。”我说。

他困倦得睁不开眼睛:“我想睡觉……”

“上车了有时间给你睡。快去洗澡,车子很快就开了,你一睡觉就要误时间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好。”他展开一个笑容,就和孩子一样天真无邪。他凑上来,在我嘴唇上轻轻一吻。我们很久没有接吻了,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吻弄得一怔,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一边脱着衣服一边向浴室走去了。

我担心地叮嘱:“别在洗澡的时候睡着呀!我可拖不动你!”

他挥挥手,表示让我不要担心,身子就钻进浴室去了。

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看了看他洒在床单上的毛爷爷和车票,离开车的时间还有3个小时,这点时间还是够他磨叽一会儿的。

我给他把干净的衣服放到浴室门外,这才回头捡起他丢在地上的衣服,拿去洗。这个笨蛋,上了车之后,根本没有地方去晒他的脏衣服,偏偏还要把自己弄得那么脏!

我把他的衣服洗好拧干,又用旅馆自备的吹风筒把它们吹得半干,也没有见浴室里有动静,就知道他在浴室里肯定是睡着了。真是拿他没办法。我也不去管在浴室里睡着的他,吹干了他的衣服,又收拾好了行李,还数了三遍他洒在床单上的毛爷爷——

乖乖,三千九百八十八元——这个混蛋到底是卖了多少肉呀!居然能赚到这么多!

我看着这些毛爷爷,就如同看到了杀父仇人一般,恨不得把它们都烧了!

但就是没有这个勇气。

我已经折服在毛爷爷的伟大灵魂之下很多天。

眼看着时间不多了,我这才走进浴室里去叫醒那个酒鬼,他真的醉得不清,进去洗澡连门都没有锁上,人躺在浴缸里四仰八叉的,睡得真是舒舒服服。我摇醒他:“别睡了!车要开了!快点儿起来!”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见是我,忽然就傻呵呵地笑了,伸出湿漉漉的手臂就要来搂抱我,我赶紧躲开了。这就快要出门了,我可不想湿漉漉地上车。

他也不在意,趴在浴缸上,傻呵呵地对我笑着说:“默然,我赚了好多钱,可以给你开画展了。去了西藏之后,我就给你开画展,好不好?”

“不好!”我果断地拒绝,甚至觉得厌恶!

他却不知道我为什么拒绝,还问道:“为什么?”

我说:“我不想要你卖肉赚的钱去办画展,我不需要!”

他哈哈地笑了起来,忽然猛地拉过我,凉水一瞬间溅湿了我的衣服,他抓着我狠狠地给了我一口,大笑地对我说:“默然你这小笨蛋,我说去卖肉你就真的相信我是去卖肉了?你呀,怎么这么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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