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祝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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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晚上就是秦沈宜修当即决定给全剧组的人放半天假,毕竟如顾绯,陈佳佳,苏白起,叶薇薇他们这些人肯定是要去的,这些人一走,《春秋》还拍什么拍。

晚上七点,叶薇薇准时换好衣服,化好妆,上了银白色的兰博基尼,她今日穿了一身深蓝色的抹胸晚礼服,微微束胸的设计,下面却做成了直筒,看上起俏皮可爱。

这并非她一贯的妆扮,但现在,她已经怀孕,在穿衣当面更是谨慎,紧身的衣裤从来不穿,就连鞋子,也换成了柔软舒适的平底鞋。

两个人一起进了秦家的大宅,一个气质清绝,一个风华绝代,都是一等一的好相貌。

寿宴定在了八点,秦谦作为秦老爷子的长孙,自然要提前到来。

“丫头,你可有段时间没来看我了。”话里话外,分明是长辈对晚辈的疼宠。

秦汉生闻言,神情微动,诧异的看向叶薇薇,一个三流的小艺人而已,怎么就让秦老爷子刮目相看了。

他与楚潇在一起这么多年,连孩子都上高中了,软话硬话说尽了,秦老爷子硬是不肯让楚潇进门。

他不敢违抗自己的父亲,哪怕秦老爷子如今已经再不过问秦氏,只是一个八十岁的清瘦老人,他依旧不敢违抗。

何止是有段,自从上次与秦谦一同去看望他之后就再也没有去过,叶薇薇看了眼秦汉生的脸色,心中一阵感动,秦老爷子这句话分明是已经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在提醒秦汉生,也是提醒着整个秦家,她叶薇薇的分量。

哒哒哒的高跟鞋声不急不慢的响起,叶薇薇下意识的抬头望去,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子款款走来。虽然才刚见过她没多久,但再看,还是为之震撼。

弯弯的柳眉下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看上去比那些双十年华的女孩子还要细腻上几分,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那双漆黑清亮的眸子不复以往的清澈,却又多了一分常人难以企及的风情,美得就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一般。

楚潇,当年这个名动整个S市的女人,最终却选择了嫁给秦汉生,一个除了秦家可以说是一无所有的男人。

秦老爷子一看见楚潇,气就不打一处来,冷冷的哼了一声。

秦汉生急忙给他递上茶,不敢再多看楚潇一眼。

楚潇下楼后,没有跟秦家的女眷坐在一起,自己一个人坐在了不远处的沙发上,静静的翻看着手中的杂志,遗世而独立,将自己与周围的纷纷扰扰似乎全部隔绝了开来。

“唉哟,我当这是谁来了呢,原来是大哥啊。”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嬉皮笑脸的凑了过来,容貌与楚潇十分相似,“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就是嫂子吧。”

叶薇薇笑了笑,没有说话。

嫂子?她现在与秦谦的关系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算什么,孩子有了,秦谦十分开心,却绝口不提求婚的事。

之前那几次也多是以半开玩笑的形式出现的,叶薇薇下意识的抚上了小腹,孩子,还没有一个名分呢。

“叶小姐,夫人想请您过去。”

叶薇薇看了眼不远处的楚潇,她来找自己做什么?

近看,才大仙,楚潇更美,五官精致到根本挑不出一丝错处,举手投足之间,皆是风情。

也难怪当年会有那么多的男人为她着迷,为她疯狂了,这样一个女人,实在是极品。

秦老爷子的八十大寿几乎邀请了整个S市的名流,地方政要,豪门世家,国际巨星,S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几乎来了一个齐全。

陆青河,陈天依分别代表陆陈两家出席,顾家,沈家也分别派了下一代的话事人来亲自为秦老太爷祝寿。

秦老太爷容光焕发,穿了一身暗红色的唐装,上面绣着一条黑色的巨龙,盘旋在肩膀上,看上去虎虎生威。

“难得你父亲还惦记着我这个老家伙。”秦老太爷握着顾绯的手,感慨的笑道,“当年我与你爷爷算的上是过命的交情,这么长时间不见他,我还真想再跟他喝一杯。”

顾绯浅浅一笑,身姿卓然,不卑不亢的回道,“爷爷一直惦记着您,只是公事繁忙,无暇抽身。”

秦百川沉沉叹了一口气,公事繁忙,活到他们这把年纪的老家伙们还有什么公事可以忙的,左右不过是为了避嫌二字,防止找来不必要的麻烦罢了。

“感谢各位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来参加我这个老家伙的寿宴……”秦老爷子看着满座的高朋,由衷的感慨道,“谢谢大家!”

“让我们大家一起举杯,祝秦老太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起身,中气十足的大声喊道,“大家一起举杯!”

“秦老太爷的寿宴怎么能缺了我们张家的人。”秦家的大门被砰的一声打开了。

在座的宾客疑惑的往门外看去,一个一身黑衣的中年男人神情冷漠的走了进来,“既是寿宴,那儿媳妇怎可有不来之礼?”

儿媳妇?在场的嘉宾顿时骚乱起来,谁不知道,楚潇跟了秦汉生这么多年,又给他生了个儿子,却始终得不到秦老太爷的认可。

张静姝去世多年,他又哪来的儿媳妇?

“亲家莫要说笑,除了静姝,我秦家哪还有儿媳妇?”

一句亲家倒是让在场的人的目光变得寻味起来,当年张静姝那件事,秦家做的实在算不上厚道,特别是秦汉生,若不是碍于秦老爷子的威名,怕早就按捺不住,将楚潇迎进了门。

亡妻尸骨未寒,秦家已夜夜笙歌,一时间成了S市茶余饭后的话题,也让秦老太爷丢进了两面。

自此,秦张两家便很少有来往了,全然不复当初结亲时的亲厚。

“我自然是将静姝带来了。公公庆生,媳妇不在,这怎么像话。”那中年男人随手将盘子上的红布一举接下,露出了那瓷瓶的原貌。

所有人脸上皆是一惊,那瓷瓶不是别的,正是张静姝的骨灰盒。

“张凌云,你这是什么意思?”秦老太爷勃然大怒,任谁在自己的寿诞上看到这东西,心情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张凌云?一时间不少人的目光都落到了那张黢黑刚毅的脸上。张传义张老爷子膝下只有一个独女,就是秦谦的母亲张静姝。可惜这唯一的女儿却红颜薄命。

哪怕是一代枭雄,也难承受老年丧子之痛,后来,他便收养了张凌云为义子。

当年的媒体曾大幅度的报道过这个孩子是如何的幸运,如何从一个无父无母的街头混混一跃成为名门之后。

市井传言,当初张传义老爷子在祭奠女儿时悲痛欲绝,遣退了身边所有人,独自一人在张静姝的墓前呆了三天三夜。下山后,却被一群十七八岁毛头小子给打劫了。

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张传义,这个跺跺脚整个S市都要抖三抖的人竟然被一群毛头小子给打劫还成功了。

张传义震怒,一个电话过去,全城的各种势力出动了一大半,誓要找到那群小混混。

也不难找,一天的功夫,就全给抓到了,张老爷子看着跪在地上,满脸恐惧的一群十七八的少年,轻飘飘的说道,“有眼无珠,这双眼有了也没用,手脚又不干净,都去了吧。”

在场的人心俱是一寒,十七八岁,正是一切刚刚开始的时候,没了眼跟手脚,那比直接杀了他们还让人难受。

手下的一群人领命上前,刚要动手,就听见外面管家进来,伏在张传义的耳边低声说了局什么。

张传义玩味的扫了地上颤颤巍巍跪了一地的小混混,挥挥手,“让他进来。”

连他都没有注意到,竟然还有一条漏网之鱼。

张凌云那时候还不叫张凌云,他叫志平,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大多会有一个辈分,这辈分是院长排的,到了他们这几个,就是志字辈,他叫志平,跪在地上的有一个叫志安,他们一起长大,承载了院长最朴素的心愿,一生平安。

后来,张传义将那些孩子完好无损的送出了张家的大门,却唯独留下了志平。

那时的张凌云,眉宇间稚气未完全褪去,行事作风却已带了一丝狠辣。

张传义将他关在一间屋子里,里面只有一本《三国演义》,一本《西游记》,除此之外,彻底隔断了他跟外界的联系。

半个月后,那位看望他的管家传来消息,“他读完了《西游记》。”

又过了一个月,“他读完了《三国演义》,下一步是不是该换《水浒传》了。”

张传义哈哈大笑,“他早就不需要读《水浒传》了。”

三国教给他的是为君之道,是作为一个上位者统览全局的魄力,西游教给他的是隐忍,是容人之道。

至于水浒,义气这二字,他已经拥有。

而少不读红楼。

三个月后,他出了这间屋子,整个人周身的气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上过香,祭过祖,在各方势力的见证下,张传义收养了这个孩子,祭礼结束的时候,他说“既是我张家子孙,必要有凌云之志,志平这个名字虽好,却太过寻常,以后,你就叫凌云吧。你就是我张传义的儿子,张家下一位继承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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