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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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把金边折扇,玉树临风的站在她笑嘻嘻的道:“我们集体去报道,杀死阎王再改回生死簿。”

“没有那么严重的,无邪公子。”达在回过头,“等一下我会带你们进入丛林到达珠峰。”

无邪摇摇折扇,火光映红了他白皙的脸,“等一下达和晓羽自己照顾好自己的女人,本少爷要找一条狼崽回荒魂谷,当宠物养,到时候你们来玩,我让它招待你们。”

女人真是麻烦,无邪觉得还是自己自由自在比较好,项晓羽要为高乐乐找回半亸,跨过陇西郡走过大草原来到珠峰,达娶了利玛,却引来一连串的追杀事件,蒙晓毅跟随高乐乐一起去珠峰,是为了监视项晓羽是否有谋反之心,还是想陪在她的身边?想来想去,他总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混来混去,还是时候在荒魂谷里好混。

高乐乐靠在项晓羽的怀里瞪他,“怀念荒魂谷了吧,孩子就是孩子,想家了吧!”

无邪风度翩翩的站到蒙晓毅的身边去,蒙晓毅脸上像刀刻般刚毅,置若未闻他们乱七八糟的谈话和火圈之外匈奴骑兵怪异耸然的惨叫。“蒙大将军你也欠达一个人情,你看达的狼群比起军队来还要凶猛,所以你要请达喝酒。”

夜色中的蒙晓毅没有暴若狂狮,而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无邪来去,就是想我请你喝酒,是不是?”达要请无邪喝酒,蒙晓毅要请达喝酒,以此类推,他虽然全副精力都放在战场上,但心思一样缜密。

无邪与他组成一阵营,虽然是嘻笑怒骂,但淡如琉璃的眼睛却时刻注意着场外的变化。“等一下冲出狼群的时候,你记得保护我,我已经看中了一条狼崽,我要将它彻底驯服,像猫咪一样养着它。”

蒙晓毅没有话,他和高乐乐何曾相似,高乐乐,那个当初在桃花林里古灵精怪的女孩,此刻站在别人的旁边,卿卿我我,而他,四年了,还是孑然一身。

“知道我为什么站你旁边吗”无邪用金边扇戳他的肩。

站在他们后面的高乐乐忍不住了出声了,“因为你想在我师兄身上找个依靠,他杀敌,你驯狼,心等一会儿狼驯你。”

“你几时变聪明了?”无邪一扇挥了过来。差被她地铜骨银页扇刺破。可惜他借以维持风度翩翩地金边扇。夫一妻制?”

“为什么?”几个脑袋一齐凑了过来。

高乐乐鄙夷地闷声道:“自古以来。狼群都是占地为王。而每一个领地里地狼王都是靠战斗赢来地。受到狼王管辖地狼群必须遵守每个群里地规矩。就像你们带兵打仗一样地道理。只是他们夫妻恩爱。至始至终都是同一个伴侣。相随到老。你们知道吗?所有地动物里。只有狼是奉行一夫一妻制。他们虽然凶狠。但是对自己爱地人却是至情至圣。”

“所以——”高乐乐顿了顿。好像火焰中地红莲花绽放。笑得开心。“我鄙视你们男人。大户人家妻妾成群。皇帝地后宫竟然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喔。还不止。好像是后宫佳丽三千。他们应该去看看人家狼群。学习人家怎么样夫妻恩爱。缠绵绯恻地。”

无邪大大地中哦了一声后。惊讶地看着项晓羽。“姐夫你喜欢狼吗?”

项晓羽被高乐乐和无邪这一闹。也褪去了脸上肃杀地冰冷。虽然还是全神贯注地盯着圈外三红阿汗地骑兵部队。但似乎也轻松了不少。“无邪下个套给我钻是吗?我若喜欢。你则会逮着机会笑话我只喜欢乐乐一个人。我若不喜欢。你则会鼓动乐乐我对他不是专一地。三心二意不定哪天也想着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呢。所以。我决定不告诉你。”

“因为你本身就是一个大尾巴狼!”高乐乐咯咯笑道,“骗了我这个红帽。”

蒙晓毅和项晓羽、达都是在战火纷飞中摸爬打滚过来的硬汉,可是这一场战争里有无邪和乐乐之后,好像一切都变得轻松了起来,他们会从不同的角度看事情,在上演了生死时速之后,来一生活甜,补充生活的养分,充分滋润日渐枯竭的生活。

“嚎——”

狼王的叫声打破了所有人的思绪,草原上的狼群还在增加,在茫然的夜色中,除了草地是绿色的,就是那星星的狼眼发出的绿光。

达逐渐露出微笑,“我们准备走了!大家跟着我。”然后,他苍凉雄浑的歌声响彻在整个

草原上,一直蔓延到很远很远,飘散在夜色里很久很

虽然大家都听不懂,但是都注意到了凶恶成性的狼群已经由暴躁不安渐渐的平静了下来,或坐或蹲在原地,或是垂着尾巴走来走去,或是碧绿的眼睛慢慢温和了起来。

利玛悄悄地告诉高乐乐等人,“这是达在用狼语和狼群交流,告诉它们,我们和它们是朋友。”

高乐乐一听低低地偷笑道:“达和狼群一起长大,会不会很多动作也像狼群,你看他会狼语,昨晚你们新婚之夜有没有像狼的洞房花烛夜一样度过?”姿势怎么样?会不会像狼们行欢时的姿势呢?

“有啊!”利玛捂嘴轻笑。

高乐乐睁圆眼睛,“真的?那个……你们那个的时候……”

“是啊!”利玛道:“我们像狼一样许下了一生相们的誓言,这一生里,谁也不会背弃谁。”

“是不是无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我们都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类的话啊?”高乐乐失望的问道,根本就不是她想听的姿势问题。

利玛兴奋的道:“你也会狼语?达狼王就是这样许诺给狼后的。”

原来西方国家的男人女人结婚时在牧师手拿圣经的见证下,所的这些话原来是从狼群传出来的,可是他们都是当婚姻为儿戏,哪里继承到狼们忠心忠义的本性呢!

“我们走!”达牵着利玛的手一马当先跳出火圈,紧接着狸仙子蒙晓毅无邪等人相继跳出,跟着达向前走去。

项晓羽拥着高乐乐和乔蓝乔灰最后走出去,他望着她红彤彤的脸,嘴角扬起从未出现过的笑容,从容的跨出火圈,走在由狼群组成的护卫队里,走在星星的草原的夜空下。

晓羽的笑容有邪门,高乐乐从直觉上感觉是这样的,没错,会不会是他听出了她问利玛的姿势问题,她明明是清纯如芙蓉,怎么凈问些有色问题呢?

但是达悠扬而苍凉的歌声很快就将她的思绪带到了辽阔的草原上,似泣似诉,像是老朋友的再次相遇,再次相约,又好像是与新朋友的相处泰然。天上的星星与地上的碧绿交相辉映,穿透整个夜空的歌声安抚着草原上所有的狼群,匈奴的骑兵也渐渐停止了呻吟,狼群不再攻击他们,只是将他们围在一个大圈里面,不准他们自由出入,也不准他们撤走。

匈奴军队的马匹大都被狼群惊吓走了或是被咬死了,他们只是拿着弓箭站在原地,触目惊心的望着尸骸满地,眼睁睁的望着撤走了的达等人,在人与狼的较量中,古人利用智慧制作钢叉弓箭等武器猎杀野生动物,但达却发挥了他先天的优势,与狼群交好,终有一天,它们却救了他的命,而且成为他的免费军队。

“三红阿汗,你们在这里等到天亮,狼群就会自动散去,至此以后,你不是我的阿汗,我也不再是你的将军,我将回到珠峰和利玛一起看云卷云舒。”达向三红部落的匈奴部队传达着最后的信息,一行人消失在暗夜之中。

三红阿汗举起弓箭,但始终没有射出,他是一代枭雄,征战中原几十年,自是懂得衡量得失利弊,今日达并没有让狼群杀完他带出来的全部军队,但几千骑兵也已经损失过半,如果继续纠缠下去,恐怕会全军覆没,他征战中原的愿望还没实现,难道要在这接近荒原的穷山沟里被狼群啃成一堆白骨,无人知晓。

不,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中原人的谚语就是多,他与中原人打交道几十年,虽然与蒙家军们相交数次,而且屡战屡败,但是,大秦王朝现在是风雨飘摇,正是进攻的好时机。他,三红阿汗,正如那个女子所的“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正走入丛林里一行人,从容的离去,无邪在暗夜里不断找寻,他的狼崽,他的宠物,却被蒙晓毅紧紧的抓着手不能动弹,他当然不能容无邪胡闹,狼群虽然听达的歌声,但若无邪抱走了人家的崽子,怎么能不发威再次伤人。

“蒙晓毅,你放手,你再不放手,我就高声大喊,蒙晓毅在此!”无邪挣脱不开他的铁掌,只得着急的道。

蒙晓毅没有抬眼看他,“叫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无邪嘻嘻一笑,“但是若让那三红阿汗知道蒙晓毅没有守在陇西关,他回去之后会干什么呢?”(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26dd.C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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