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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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有电脑,有思思教给我的那些现代的知识,我似乎又回到了雍正时期的感觉,每日每夜的拼命。以致于后来父母都很诧异,我竟然只花了短短十个月的时间,攻下了别人要花费几年时间还不一定能拿的下的学位。

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别人看来是无比骄傲的荣誉。而对于我,只是换得回国机票的一张废纸。我不需要这些,我需要的是立马飞到思思的身边。

然而回国后,等待我的却是一场盛大的婚礼,我的婚礼。新娘不是思思,而是一个我根本不认识,可是他们却说我们是青梅竹马的女人,并且婚礼过后,我就要接管我们的家族企业。

这些也许是原来那个卫哲禛所追求的,可是我却根本不稀罕。再大的企业能抵得上一个大清吗?我连大清都不要了,我要这个家族企业做什么?我要找到思思,我必须找到思思。

我脑子里只剩下了这一个念头,当我看到那张早已过期的报纸上,思思留下的信息,我确定我疯了。也许是我的反应太明显,回国的当天下午,我就被家人盯上了。我被压进了教堂。

那个女人幸福的笑着,她是无辜的,我知道,可是我注定是要负她的。我在教堂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的宣布,我不愿意。我丢下所有的宾朋,丢下了那个可怜的女人,毅然决然地离开。

就算没有了这些名利,地位,我都不在乎,因为我知道,不管怎样,我还有思思。

当我再见到思思的时候,我明白,我的选择是对的。我对得起她傻傻地等待,对得起我们的约定,更加对得起我自己的心。我相信,有她在我的身边,所有的不好,都会过去,就像三百年前一样。

胤祥番外篇

第一次听四哥说到那个艾思思这个名字我就想笑,一听这名字我立马想到了“爱四”。看四哥谈论她的时候,总是眉飞色舞的样子,我就很好奇这是怎样一个女子,竟会让我们的四哥动了心。

初见时,她给我们的见面礼就是那一只飞舞的鞋子,还有我的四哥,似乎一点也不反感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亲近他,我都看不过去了,四哥竟然还陪着笑脸。

最最让我意外的是,这一切都是当着四哥福晋的面,那个钮钴禄福晋竟然可以以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说:“不要看我,我压根儿就是一个幌子。”

如果说艾思思给四哥带来的是欢乐,那么这个叫做夕儿的女人给我带来的应该说是震惊。没有一个福晋会如此坦然地接受自己的丫鬟和自己的男人公然这样亲热,而她不但做到了,而且相当的淡定。

不过知道了她们的来历,我着实吓了一跳。闻所未闻的,还有那些的饭菜,我敢说我在皇宫里长到这么大,也从未见过这样的美食,只是奈何我根本无处下手。

夕儿的善解人意让我觉得很贴心,那个艾思思的眼里只有四哥,如果不是夕儿,我怕是丢人丢大发了吧!不过这个艾思思也够敢说的,当着四哥的面,不管不顾,想到什么说什么。

虽然没有说的太明白,可是那言语间透出的,任谁听了都会认为我和夕儿有些什么。不过人说酒后吐真言,我清楚的记得夕儿酒醉之后,明明白白地指着我说:“臭十三,我恨你!”

想着刚才被思思那样说我们时,夕儿暧昧不明的表情,还有现在眼眶中蓄满的泪水,加上后来醉酒后两个人莫名其妙的伤感,我十分的确定,这个女人对我有想法了。

我希望是我自己自作多情了,毕竟她是四哥的福晋,我的四嫂。可是她终于还是向我告白了,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我是一头雾水,可是她倒好,怎么有那个奇怪的行为。是说错了话,她竟然躲进被褥里。

羞涩的说出“我爱你”三个字的时候我瞬间明白了,或许刚才我没听懂的那句话就是这个意思,她是表白失败啊!很有意思的女子。

加上在平时的交谈中,我也感受到了她的热情和大方,和她们在一起,我和四哥一样,很快乐。本身我就是个喜欢结交朋友的人,也喜欢与人海阔天空的漫谈。

夕儿是很好的朋友,是我交的第一个女性的朋友。我甚至觉得我快要被她的热情融化了。这便是我对夕儿最初的印象吧!身边有这样的女孩子,如果我是四哥,我一定好好珍惜。

当我把她从被窝里拉出来,看到她狼狈的样子,还有羞红的脸,紧闭地双眼,我有一种想要压上去亲她的冲动。还好只是冲动,我是男人,比他大几岁,我必须端正态度,摆正我们的关系。

看着她无比委屈的样子,我一度的想要抱着她,呵护她。为了成全艾思思和四哥,她已经很委屈了,如今想要一份爱,我却给不了。确实是个可怜的女子。

她很通情达理,也知道这件事情成功的几率很小,所以在我们的一番恳谈之后,她渐渐地平静了下来。送我离开的时候,顺手又塞给我了一个纸袋。

我知道里面又是什么那个,自从那次醉酒之后,她每次见到我,都会给我几只,或多或少,我却不知道那是什么,不明白那代表什么,但我隐隐的觉得,这个不简单。我决定找艾思思问清楚。

至今我仍然清楚的记得,思思说:“这叫千纸鹤,是思念的寄托。”

“这是‘您’字……‘你’在上,‘心’在下,解释就是,你在我心上!”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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