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1 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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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直到宣漓被一群五大三粗的女人带进公堂的时候,她都不明白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

“堂下何人?”

惊堂木响,知府大声问道。

“草民宣漓。”

“大胆贱民,见了本官为何不跪?”

“他们为何不跪?”宣漓将目光扫向了一旁悠闲坐着的三个世子。

“他们身份尊贵,自是不同。”知府答道。

“那请问知府,在凤巍国,是妻主身份尊贵些,还是夫侍身份尊贵些?”宣漓反问道。

看到知府面色难堪,宣漓便“善解人意”地说道:“知府大人,凤巍国当然是女尊男卑,虽然我的夫侍已经就坐了,但是,为表尊重,您坐着,我站着就好。”

知府楞了片刻,但也认为宣漓说的在理,遂并未计较,而是直接进入到了审案环节。

惊堂木再次响起:“大胆草民,你可知罪?”

“草民不知。”

好吧,宣漓是真的不知,难道那三个世子要状告自己不履行妻主义务?难道凤巍国的法律还干涉私人闺阁之事?

除此之外,宣漓真的想不出自己做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啊。

“大胆宣氏,有人告你好色**,强占良男数名,这罪你可认否?”知府问道。

“大人,冤枉呐……”

宣漓在心底默默流泪:这简直是六月飞雪、堪比窦娥啊!自己前天还一个人孤独地睡书房呢,至于昨天,明明是夏斯奕在上,怎么能说自己强占良男呢?

再说了,那货哪里“良”啊!

所以,宣漓觉得,自己真的是很无辜啊!

“带人证。”

之后,知府派人将辛竹、夏斯奕、花花、小呆和宣凌天一同请了来。

“大人,这些男人都是我的夫君,既是夫妻,何来***一说?何来强占一说?”宣漓反问。

“夫妻?有何证明?婚书在哪里?”知府问道。

婚书?

那是什么?古代版结婚证吗?

“大人,您有所不知,草民本是遥远的西海之滨——水月国人士,所以,草民娶夫是遵照水月国律例执行的,并无凤巍婚书。”宣漓如实交代。

不过,知府却不吃宣漓那一套:

“大胆草民,休得狡辩!

你现在身处于我凤巍国内,就当受我凤巍国律例的制约。按照我国律法,但凡没有通过正式婚娶程序发生关系的男女,女人当罚文银百两,男人应该执行焚身之罚。”

焚身?

这未免也太不人道了吧。

不过,宣漓也不至于蠢到和一个当官的去研究他们的律法制定的是否合理,眼下,还是想办法先解决麻烦吧,如果实在解决不了的话,就只能携带家眷逃之夭夭了……

“大人,您的意思是说,只要通过正式的婚娶程序,我们和自家妻主的闺阁之事,就不用再拿到公堂上来解决了吧。”

这时,最先冷静下来的是辛竹。

或者说,从始至终,辛竹永远都是最冷静和理智的一个。

“理论上如此,只要宣氏愿意娶你们五个进门就行。

不过,她现在已经有了三位身份尊贵的平夫,你们觉得,她会同意一次收了你们五个吗?若是她真的喜欢你们,她大概早就给你们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了吧。”

知府得意地猜测着,她承认,她就是嫉妒宣漓的艳福,就算是毁了这些个美男子,她也不想宣漓可以独自拥有,更何况,宣漓已经娶了三位身家显赫的世子了。

三位世子啊!!自己想高攀一位都比登天还难啊!凭什么宣漓一介草民可以那么“幸福”?

“我同意,当然同意,为什么不同意!”

一听到不过是多个“娶夫”的形式,就可以免去很多事端,宣漓怎么可能不同意?自己连三个不相干的“柿子”都被迫娶了,再娶一次辛竹等人有何不可?

“不行!我不同意!”

这时,一旁坐着的姬无旻不乐意了。

“大人,请问凤巍国律法里,有规定夫侍可以阻止妻主娶夫吗?”辛竹再次问道。

“这……倒是没有。”

知府就算是有自己的小私心,也不敢拿当朝律例开玩笑,毕竟,凤巍国是“女权”绝对至上的,自己要是助长了男权的气焰,怕就不止火焚这么简单的刑罚了。

“不过,宣氏若是执意要娶,就等于为了儿女私情得罪了姬、白、章三家,那以后在凤巍国里,怕是前途一片灰暗、风评也好不到哪去。”知府幽幽地说道。

“多谢大人提醒,不过,草民也做不出为了权势,抛弃糟糠之事。更何况,草民的夫侍,各个貌美如仙,此事若是传扬出去,说不定就成就宣漓一段风流佳话呢。”

好吧,宣漓承认,为了自己的男人们,她的脸皮越来越厚了。

果然,宣漓话落,虽招来了旁人的鄙夷,却也换回了花花等人让人沉沦的笑靥。

这时,一旁的白晓急了,这明显和自己之前设想的不同啊!他们此次的目的:是要让宣漓难堪,是要让宣漓和她的男人们反目啊!

而现在呢?他们怎么直接在公堂上调起情来了?

“可是,依照我凤巍律例,就算是女子,也只可以娶一正夫二侧夫四侍君,另通房下侍不限,如今妻主已经娶了我们三位夫君,若要再娶,也只能是纳侍了。”

白晓说道。

“夫与侍,不过是对外划分的界线,幸福与否,还要看夫人的抉择不是?”

花花此话一出,算是表明了自己不介意名分的态度,但是,听在其他世子耳里,却是格外的刺耳。

“荒唐,宠侍灭夫,这是有违伦理的!”白晓怒道。

“好了,这人都还没有娶,这‘夫’就开始管妻了,是不是太过心急了?”宣漓说道。

“罢了罢了,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还是自己去解决吧。”

连知府大人都没有心情和宣漓这一大家子纠缠了。

可是,有些人,就是嫌事情不够乱,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放过宣漓。

……

“大人,堂外有人击鼓鸣冤,说是要状告宣氏女漓,说她前些日子玷污了别家的两名清白男子。”

听到衙役如此通传,宣漓真的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难道自己最近是命中犯男人吗?

可是,除了原有的几个美男外,自己最近真的没有什么艳遇啊!

“把鸣冤人带上堂来。”

一听到又有人前来状告宣漓,知府瞬间就有了兴致,不管怎么说,能有机会好好敲打下宣漓这个嚣张又幸运的女人,自己还是很开心的。

只是,令宣漓没有想到的是,前来状告自己的,竟是和自己有过两面之缘的雪芬菲。

“雪大人,你怎么来了?”

看清来人身份的时候,最诧异的莫过于知府本人了。

虽然雪芬菲的官职并不算大,但是,作为女皇的近臣,雪芬菲混得总比自己这个地方官要好些。

再说了,同朝为官,什么事情不能私下谈啊,用的着亲自来击鼓吗?

“启禀知府大人,芬菲此次前来,是来状告堂上这位宣夫人的。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日,我和几位老友小聚,宣夫人在朋友的介绍下第一次加入,芬菲用心招待,却不想,宣夫人竟背着芬菲、和在下两位待娶的夫侍发生了关系。

如今,那两名男子已经入住了宣夫人的居所,却一直都没有个名分。

大人,您明白的,这男人如衣裳,宣夫人若是喜欢,芬菲送她就是,可是,宣夫人占了他们的清白,如今对他们却又不闻不问,着实令芬菲心寒。

所以这次,芬菲不得不来为他们向宣夫人讨要个说法。”

雪芬菲的话语一出,宣漓和辛竹等知情人瞬间就想明白了之前一系列事情的原委。

尤其是夏斯奕。

在宣漓的要求下,夏斯奕正准备行动,没想到,自己还没有查清怡情楼那对双胞胎的来历,就有人主动前来担责任了,可见,这幕后之人是多想给宣漓名正言顺地塞些男人啊。

而且,这**妓子,一转脸就变成了女皇近臣的待嫁夫侍,这其中关系,不明觉厉啊。

之后的事情宣漓实在是没有兴趣了,就索性给辛竹使了个眼色,让他们几个男人去交涉吧,而自己,便神游太虚去了。

宣漓明白,不管是否被算计,眼下,这一二三四五六七,看来全部都要娶了。

说起婚礼,宣漓真的是已经参加过很多次了。

不过,真要是说起来,除了花花这个曾经自己亲自办过的,辛竹是在两厢不愿的情况下娶回来的,夏斯奕和小呆倒是还真的缺少一个像样的形式。

所以,既然有此机会,宣漓也不想偷懒,不如就好好的给夏斯奕和小呆补办一个盛大的婚礼吧,顺便借此来冲冲自己身上的霉气。

……

晚上的时候,宣漓悄悄地潜入了辛竹的房间,一是算做为了之前的误会来向其求和解,二则是向其表达自己的想法,然后求帮助。

“你想帮夏斯奕和小呆办婚礼?这是好事啊,可是,你当真不准备要宣大哥了吗?”辛竹问道。

“辛竹,你明明知道我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之前你因为那对双胞胎的事情和我生气,我可没少伤心呢。”

宣漓蜷在辛竹的怀里,撒娇道。

“你到现在还不是拿不出自己没有碰过他们的证据吗?”辛竹反问道。

“呜呜,我不管,你要是再那么说,我今天晚上就去找花花陪我!”

“呵呵,乖,睡吧,我想你了……”

“嗯,我累了。”

一天的折腾下来,宣漓是真的累了,但是,能安心地窝在辛竹的怀里,宣漓又觉得自己是无比的幸福。

若说此刻最不幸福的,大概就是那三个不懂事的世子了吧。

这回,他们真的是陪了夫人又折兵。

经此一闹,宣漓身边原本的五个男人,加上后来的三个世子,再加上最后的两个妓子,不管是夫是侍,还是身份低微的下侍,似乎,都已经变得名正言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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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娘:

4+1++=10!?

OMG,十个男人绝对只是个意外!小漓漓的身边,最最后应该只会留下六个男人吧,这其中,还会包括新男人的出现……(我刚刚剧透了吗?绝对没有!)

不过,大家更喜欢谁呢?

快来留言,【起点】书评区或是新|浪围脖(起点木娘娘),我迫切想要知道你们的想法!!!

当然,木娘心里早有了自己的答案,文已理顺,期待11月爆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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