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缔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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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抱着头在那里默默无声地流泪的他,我坐过去搂住了他的肩膀:“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和我说说吧,即使我不能力够帮助你,说出来你心理也会好受很多。”

也许是少年人在一起总是容易亲近,也许是他心里确实背负了太多的苦楚急于找一个人倾诉,听了我的话,这孩子顺势就倒在了我的怀里,放声大哭。哭的累了,声音也嘶哑了,抬起头看着我,脸上挤出一个腼腆的笑容:“谢谢你。”我拍拍他的肩膀:“不客气,我去给你倒杯水。”

那孩子喝了水,心情好像也平复了:“谢谢你。”又希翼的看着我:“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么?”

我一愣,朋友,我有多久没有朋友了;上辈子在地球我就没有朋友,只有小黑陪着我,这辈子,难不成还要这样么。看看那孩子的眼睛,里面有紧张,期盼又有一丝忐忑。看样子也是一个不错的朋友呢,朝他露出一个笑脸:“不能算是朋友!”

那孩子低下头去,脸色也郁闷起来;我伸出手:“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怎么能算是朋友呢?”那孩子一听我的话,抬起头,脸上泛起惊喜的笑容,看着我含笑的眼光,握住了我的手:“我叫缔恪,今年十一岁,很高兴认识你。”我接着说道:“我叫白雪,十岁,就是这个森林里的人;还有,我是个森林矮人,也很高兴认识你。”

缔恪惊讶的望着我:“你是森林矮人么,怎么你没有胡子呢?”

我苦笑的摇摇头:“我是森林矮人的新新矮人,至于长不长胡子,那时奥力说的算,我有什么办法。对了,你身上的疤是怎么来的,不疼么?”

缔恪听到我的问题,神情立刻就低落了下来,笑容也立刻的消失不见,换上的是一幅咬牙切齿的面容,眼中的恨意只怕可以逼退一个最勇猛的山丘矮人。

这幅表情也影响了他的声音,变的沙哑:“我是奥维新公国的人。我记得我小时候,应该是六岁以前了,我们家住在喀纳城,我父亲,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但是他很受人们的尊敬。而我的母亲则特别的慈爱美丽,我父亲总是称她为“噢—喀纳城最美的姑娘”。现在想想,那应该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时候。我有世界上最疼爱我的父亲;我有世界上最慈爱美丽的母亲。虽然父亲平时在功课上十分严厉,但好象我还是挺聪明的。从来没有因为功课惹父母生气。就这样,我在父母的关爱中无忧无虑的长到七岁。”

忽然他的语气激昂起来:“然而,我刚满七岁那年。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刚刚过完七岁的生日只有三天。这一天,一切全部变了。那天我正在我的书房作功课。母亲突然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什么也不说,抱起我就向后门跑去。可是没有跑几步,就停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母亲突然打了我一掌,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醒来的时候……”缔恪说不下去了,可我也大概的知道肯定和那伤疤有关系。果然,缔恪拉下胸口的衣襟,神色黯然的看着那道伤疤。那伤疤好像感到了他的激动,颜色越发的鲜红,狰狞交错,有生命一般地在徐徐蠕动。

好容易缔恪才酝酿好心情,接着说道:“我是在一处地牢里醒来的,那时侯我的身上就有一道这伤疤一样的伤口,不过没有这么大。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活下来的;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到了这个地牢里面;但是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活着,虽然我那时侯还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活下来。”

“那里面的牢头是个好人,要不是他一直照顾我,我估计我也活不下来。在地牢里养了半年的伤。才终于喘过来了这口气,身上的疤却不知道怎么长成了这个样子。半年后我被带到一个很大的院落里面。到了那个院落里,我才知道自己已经被卖了。我成了一个奴隶。”

缔恪指着自己左肩的那个蛇形的烙印:“这就是那户人家给我留下的纪念。在那里我……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个人救下我就是为我身上这道活疤,虽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道活疤。反而我却成了这道疤痕的粮食。第一年,我每天想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死。我试图自杀了七次,甚至有两次我都已经感觉到了地狱的森冷。但是我那个主人却一次次把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过了这一年我才明白,我连选择死亡的权利都已经没有。”

“后来我开始揣摩主人的心思,争取到了他的信任,才慢慢有点好过。虽然疤痕发作的时候会有些难熬,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也没有感到太大的痛苦。就这样我长到十岁。我甚至那时候已经忘记自己是个活着的人。有一天,那家伙练功走火入魔,不能动弹。我听见动静,进到他的练功室。他眼睁睁的看着案上的一瓶丹药,眼光中的意思分明就是希望我将丹药喂给他服下。”

“我看着他的样子,三年多的恨意好象在那一刻全部涌上心头。我向几案走去,不过没有拿丹药,而是拿起他的剑,并深深的刺入他的胸口。但是他却不知道为什么,看我的时候,眼中却没有丝毫的恨意。我就这样跑了出来。但是却不知道去哪里。但是我知道我一定不能在这里呆着等死,跑到了码头,也不管是开到哪里的船,偷偷的跑到一条船上。”

:“船在积木城靠的岸。我偷偷的跑下来就一直朝着积木城相反的方向跑,到现在差不多已经一个月了。估计那天因为疤又开始发作,我受不住晕倒才会被你救回来吧。对了,怎么我在这里疤没有发作过?”

顾不上感叹缔恪的遭遇,连忙答道:“那是我给你吃了我师傅炼的药,估计对你的身体有点用吧。我师傅还说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他可以教你帮你把这道疤去掉的功夫,不过一切都要看你自己的。”

缔恪连忙点头:“我愿意,我怎么会不愿意呢?”

:“好吧,我明天就去和师傅说,对了,你可以给我讲讲人类的事情么。”

:“我就记得七岁以前喀纳城的事情,你要我给你讲什么啊,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

;“挑你知道的说就可以了,想起什么说什么。”

:“恩,你等等,我想想。”

整理了一下思绪,缔恪继续说道:“记得以前听父亲说喀纳从前只是一个过路商人的补给站。因为商人总是爱享受,即使是在路上。到了喀纳以后他们总是要买那些最贵的奢侈品。这就促使一些精明的人找到了这里的商机,在这里发展了起来。谚语说:如果有人知道了甲壳鱼的美味,那甲壳鱼就快要灭绝了,果然,在第一个吃到甲壳鱼的人的带领下,喀纳发展成了奥维新最大的商业城市。”

“爸爸说喀纳可能也是拉齐亚大陆上最大的商业城市,而且喀纳还有由7位大魔导师共同布下的魔法阵。这个魔法阵以内城为核心,覆盖了整个喀纳城。包含了除精神魔法外的所有魔法种类。护城河、城墙、人工防卫再加上这个魔法阵,号称是“神也攻不破的城池”的防卫系统。”

“喀纳没有城主,最高统治阶层是商会,每年只需要按照税律向奥维新公国缴纳足够金额的税金。奥维新公国放弃了喀纳的统治权,在喀纳城里面负责防卫和维持治安的主要力量就是佣兵。爸爸说像喀纳这样一座完全的商业城市,每天雇佣佣兵护送的花费是整个奥维新公国日税收的一半。拉齐亚大陆派名第一和第四的佣兵团:豹龙佣兵团和羽蛇佣兵团就驻扎在这里。”

“喀纳城分为四个城区:商业区、富人区、平民区和公用区。爸爸说这四个区域的划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划分,只是喀纳人按照分布的比例起的简单的称呼而已,习惯就成了自然。而且历任商会的会长和长老们都致力于打消富人和穷人之间的隔阂,维持一个稳定的大环境在他们的努力下,喀纳城到处都是和气洋洋的。”

“爸爸还说与等级森严鲜明的里德帝国相比,我们喀纳城是穷人的天堂。这也是奥维新公国放弃这里的统治权的原因之一。我们喀纳城里面最著名的是公用区财富广场的一个雕塑群。雕刻的是一名贵族和一名平民的婚礼,两位新人端着酒杯向亲朋好友敬酒,四周是各个阶层的代表性人物:手工业者、佣兵、武士、魔法师、官员、矮人、兽人、精灵等等各阶层、种族的人带着欢乐的笑容为新人送上诚挚的祝福的场景。”

“在喀纳,无论你想要买什么,卖什么。喀纳不会找不到你要买的东西,也决不会有你卖不出去的东西。”

我听了半天,除了知道在这个大陆上有一个奥维新公国,在这个公国里有一个以商业立城,由佣兵守城的喀纳城外,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有。看来缔恪不是一个适合做导游人。而对于他要游览雾之森林的要求,我则堂而皇之的拒绝了,理由是他的身体不适,而现在又是人类的战争时期,我的长辈们是不会允许我什么也不说的任由我带一个人类回去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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