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制度的力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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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田凤山坦白交待后,案件的进展很快。他搞的那些贪污,其实水平很低,帐目上一塌糊涂,有的票据和科目差得十万八千里,有的根本连原始单证都没有,加之他的钱又不存银行,现金和金条都藏在自己床下的大水缸里,除去挥霍的,几乎全额收缴。有了他的交待材料,这些都很容易查证。

但在行贿方面的事,查证起来就遇到了阻力,乡里的书记、乡长、副书记和分管副乡长都拿了他的钱,从一万到五万不等,但书记和分管副乡长打死都不承认,这两人的家里和办公室也没搜到什么东西。于是,这两人的案子就立不住。

最关键的是张朝松的问题根本动不了,这位县委书记从没有直接拿过田凤山一分钱,都是由张朝松的舅子谭军出面,先后分三次收了田家湾村十二万元的咨询费,但都签有咨询合同并开了收款收据。虽然一个村咨询发展战略花十多万元买来二十页纸的报告有点夸张,但这在法律上却一点问题都没有。最多能查查谭军只开收据不开发票的偷漏税问题。

想到这些情况,市纪委书记杨明的内心就复杂起来。一方面,他对没拿下那两个死硬的乡干部有点不甘心;一方面他又暗自有点庆幸。虽然他的工作职责就是反贪惩腐,但每次查到任何一级班子的集体窝案,他心里都不是个滋味,总觉得是在抽自己的耳光。而最让他不爽的是,这个本来应当没什么难度的案子,是他在陈志国面前立了军令状的第一个任务,但却因张朝松的舅子谭军坚不吐口,真正的查案目标根本无法触碰。

可是,案子到了这个地步,确实不能再往前推进了,已经到了必须要向陈书记报告的时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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