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流浪汉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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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石头,男,今年二十一岁。

我之所以介绍我自己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经历了一次死亡,幸运的是我又活过来了。

不知道我昏迷了多久,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还没有死,反正当我浑身裹满纱布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这世界还是我熟悉的那个世界。

只是我现在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并且旁边还坐着一个不算太熟悉的人。

我现在不知道是躺在哪家医院的病床上,而身边坐着的则是那名费电酒吧门口的流浪汉。

不知道是不是医院强行规定进来的时候必须要穿戴整齐,我破天荒的看见了流浪汉大叔今天居然穿上了裤子,而且还换上了一身还算干净的衣服,虽然看上去还是有些邋遢不堪,但是却比以前好上了许多。

最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的是那名流浪汉居然在认真的看书,我仔细一看,这家伙居然看的是《哈姆雷特》。

这他妈的也太高大上了吧!老子从小到大唯一认真阅读的文字书就只有《故事会》,这流浪汉的逼格简直甩我几条街啊!

“看什么看!很稀奇吗?我告诉你我年轻的时候也算是个高材生!”流浪汉估计是发现了清醒了过来,有些不悦的说道,说话的时候目光依然没有从书上离开好像看的很认真一般。

高材生?你他妈的在逗我呢?高材生会去当流浪汉?而且还他妈随时不穿裤子?

但是我也没有说破,毕竟男人吹点牛皮总是正常的,我他妈虽然只有一米六八但是我一直对外宣称我有一米七呢!

“我为什么在医院?”---

流浪汉合上了手中的书,一副好像对我很无语的样子“你问我?你那天差点被砍死了你不知道啊?”

“我---我当然知道!”

“那你还问个毛线!”

“---”

“我的意思是,你怎么把我送到医院来了!”

“你都要死了,我不给你送到医院我给你送哪里去?总不能直接给你送到火葬场吧?”

流浪汉的话让我有些蛋疼,这家伙显然根本就没有听懂我话里的意思,于是我又说道:“我的意思是!那天晚上我昏迷了之后发生了什么,你又是怎么救的我!”

“嗨!合着说了半天你是这个意思啊!”

流浪汉想起当日的事情脸上多出了一丝的佩服“你那天晚上被围着砍的时候,我在外面看的是一清二楚,六个人围着你又是钢管又是砍刀的向你身上招呼,你还愣是没有哼哼一句,这一点我还挺佩服你,难道你就不疼吗?”

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不疼,只不过老子疼的当时直接昏过去了,还哼个毛线啊!

“那我为什么没死呢?”

“提起这个,我觉得你小子命真够硬的,被那几个家伙连续围打了好几分钟,全身上下一片的血肉模糊,别说那群混子,就连我他妈都以为你死了,几个砍你的人走了之后,我觉得你在躺在哪里太恶心了,本来是想给你拖到其他地方别让我沾上了晦气!结果发现你小子居然还有脉搏!就想着给你送医院,那个时候你还醒了一次,你不记得了吗?”

“给你送到医院后,本来以为你这样子死定了,手术完之后医生都说你估计是没戏了,结果你小子愣是挺过来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不仅没死,身上的伤还好多了,医生说你活下来简直是个奇迹。”

听到流浪汉的话我心中倒是有了一些印象了,心中又有些疑惑起来,因为我知道现在的医院是什么尿性,你若是不交钱他们是不会让你白住的。

上一次王雪梅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按照流浪汉的话我已经在医院躺了很久了,那这么说来住院费应该是交了,而交住院费的应该就是这流浪汉大叔。

这就有些奇怪了,他一个流浪汉哪里来的钱给我交住院费啊!

“可是---”

“你肯定是想问我是怎么交的费用吧?”

流浪汉一眼就看出了我的想法,笑呵呵的伸出了他那双像是挖了煤之后的黑手,五根手指在我眼前动了动。

戒指---

他手上的戒指没了,我清楚的记得上一次他手上带满了戒指,但是现在他手上一个戒指也没有了。

“看见了吧!我把我手里这些在别人身上搜刮来的戒指全都拿去卖了!”流浪汉说话的时候一脸的无所谓。

但是我心中却是感动万分,我根本没有想过一个平时连裤子都不穿邋遢的流浪汉会出手救我。

我想起了那天晚上,想起那天晚上酒吧里那些穿着打扮的光鲜亮丽的男男女女,他们一个个看上去人模狗样,但是当我向他们求助时,他们却冷眼旁观,视若无睹,更有甚者对我讥讽嘲笑。

和眼前的这个流浪汉大叔相比,我觉得他们是那么的肮脏龌蹉。

“谢谢---”

流浪汉听到我的话笑着摇了摇头“有什么谢不谢的,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给你说的话吗?我只是在做交易,我这个人就喜欢与人做交易,上一次你给我一包烟我告诉了你一些道理,这一次你给了我一包烟,我帮你捡回了一条命,这都是有利益关系的,所以你没有必要谢我!”

“但是这样你很吃亏啊?一包烟才几块钱,你这样帮助我得花多少钱?”我连忙问他。

“你这样说就不对了!在我看来我赚大了,因为我用我根本就不算厚实的家底去投资了一个人,小伙子,你要是觉得我吃亏了,以后就不要做傻事了,好好活着,看你这样子过的也挺困难的,但是我相信你只要努力,总有一天会改变你现在的状况的!”

“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我对你可是充满了期望,我这几天还在想没准你以后会成为一个富可敌国的土豪,或者是一手遮天的大政客,到时候你只要还有良心记得起我这个流浪汉,随随便便帮我一把,我也就不会过的这么落魄了!”

流浪汉的一番话让我对他肃然起敬,他的恩情----我石头是不会忘记的。

“你说你是高材生是真的吗?”我有些好奇的问道,他刚刚对我说的一番话,让我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他背后好像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流浪汉大叔点点头“我不光是高材生!而且我以前还很有钱,有很多名门世家的朋友,和一帮追求我的漂亮姑娘,这些你信吗?”

“说实话,我有些不相信!”我如实的说道,虽然我觉得他每次说的话都很带理,是的读书人应该没错,但是说他有钱这些我还是觉得有些不敢相信。

“不相信就对了,有事情其实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流浪汉有些感叹的笑了笑就好像自己刚刚说了个笑话一样。

“你有名字吗?”我又问他。

流浪汉呵呵一笑没有在回复我,起身对我说道:“行了!既然你醒了,我也就不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了,这些天在医院我都快要憋疯了,我走了!至于你,我想你自己应该能叫来人帮你吧!”

流浪汉说着就向门口走去。

“那我以后怎么找你?”

“只要你想找到我,我就能被你找到!”

----

看着床头的手机,我心里开始泛起了嘀咕,我给谁打电话呢?

白思?

不行,她肯定要为我担心。

王雪梅?

更不行,要是让她知道我现在成这样了,她估计得又哭又闹,我可受不了这家伙。

看样子只有苏菲了,虽然我和她关系不如白思和王雪梅那样,但是上次我帮了她,来照顾我一下她应该不会拒绝吧!

对---就她了!

拿起手机,因为这段时间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所以手机开机后上面还有一半的电池用量。

当我看见开机后跳屏幕上跳出出来的提示时,我被吓懵了。

九百多条未读短信,一千多个未接电话!

而且全是白思和王雪梅的号码,有没有搞错啊!这也太夸张了吧!

虽然我觉得这有些夸张,但是心中还是感动不已,因为这也足以说明王雪梅和白思对我的关心。

那天晚上收到我的消息她们应该很着急吧!

我给苏菲打了电话,说明了事情之后苏菲一口就答应了,好像很着急的样子,说马上就过来。

挂了电话我又给王雪梅和白思分别发了条短信告诉她们别为我担心,之后我又将电话关机,因为我知道她们收到短信之后肯定会给我打电话,我还不想让她们知道我现在的样子,我怕她们担心所以干脆关机。

我虽然伤好了很多但是现在全身缠满纱布,所以我活动始终不是太灵活,我本来是想把手机放回床头,但是却不小心把刚刚流浪汉大叔放在床头没有拿走的那本《哈姆雷特》给碰掉在地上了。

本来我也没有在意,老子最讨厌的就这些书了,因为我根本就看不懂,但是当我不经意的看见那本书上的内容时我震惊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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