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终于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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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刚这个委屈就不用提了,以为我们吃饱了没有事情做在这里听壁角吹冷风啊,老子等得腰都要直不起来了。说到底,还不是因为担心你们两个小家伙有什么意外来,再说你们两个少年男女一旦干柴烈火——这个话就不好说了。杨琼英却到底女孩子家心细,她马上就明白了几分,连忙道:“丁大哥,有什么吃的吗,我饿了。”“啊,有的,有的。”丁刚连声道是,现在火已经救熄灭了,山寨上去了罗虎丁刚重回大寨主的位子当然重新整顿了军心,几乎所有的喽啰兵都重新服从了丁刚的命令,就是原来的三寨主妙手剑张鹰跑了,因为他觉得要是丁刚重新掌权之后肯定会对他有什么不利。因为张鹰是罗虎招揽来的人,而且也投降了西夏国,因此见到罗虎完蛋后立即逃走了,丁刚也不去追赶。

今天杨琼英是来不及赶路了,虽然心中很着急,但是为时已晚,而且听丁刚说附近方圆百里都没有什么人烟,所以只好在山寨上耽搁了一天。杨琼英觉得丁刚在这里占山还是可惜了,虽然说起来是绿林好汉,但是毕竟是和官府作对的,这样和自己的来往就不方便,再说丁刚又有一身的好武艺,为什么非要占山呢?于是杨琼英就对丁刚建议说:“丁大哥,你还是和我到边关去吧。我爹目前是三关大帅,他手下很需要象你这样的热血汉子,要是你去的话还可以洗掉你造反的罪名,要是立功的话可以做一个将军,比你占山为王还是要好多了。当然边关就是苦了一点,我只是建议你而不是下命令,请你自己选择。”丁刚喜道:“令尊真的可以收留我一个做山大王的么?要是这样就太好了。”杨琼英笑道:“丁大哥放心,我父亲当年报国无门,也曾经收过几个山大王,现在都是边关名将了他们是孟叔叔,焦叔叔,岳叔叔,所以你要是去的话他们肯定会对你一视同仁的。”丁刚一拍胸脯道:“既然大小姐有这句话在,我们弟兄肯定听从。说实话,要我们当一个官府的顺民我们的心中总觉得别扭,因为看到的贪官污吏太多了。而到边关去当恩公的部下我求之不得,这样我们的后代也会觉得光荣。就这么说定了,只是我们怎么去呢?”

杨琼英是要回东京汴梁去送信的,要是带着他们一起去肯定不方便,杨琼英略一沉吟道:“这样,我要是回京城去你们一起肯定不方便,我总是要回边关的,所以我回来的时候再将你们带去,面见我的父亲丁大哥你觉得怎么样?”丁刚点头说:“好,我们山上是自给自足的,我们就从此不占山了,就老老实实的当一个农民,等到大小姐再次经过的时候我们就跟大小姐走!”

事情就这样敲定了,杨琼英和楚天歌是夜谁也睡不着,素性就在一起赏月,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会心笑着,都不觉得乏累。看着天上皎洁的月亮,他们就觉得要是可以将这样的月色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有多么好,但是无论他们的心中多么的盼望,美丽的夜终于是过去了,而他们并不觉得有多么的遗憾,因为他们知道,今夜已经在他们的心中烙下了一个很深的影子,他们谁也不会将对方忘记了。

两人下山的时候闪电刀丁刚连送都没有送,送什么啊?在两个少年男女之间自己做碍眼的吗?楚天歌和杨琼英都没有骑马,楚天歌也骑马了,本来他是徒步的,为了和杨琼英尽早重逢他也向丁刚要了一匹马。丁刚一拍大腿说:“楚公子你真是说的好,我们这里最好的马就是震八方罗虎的那匹赤碳火龙驹,据说是当年武圣人关羽留下的那匹马——当然,他老人家的赤碳火龙驹已经死了,否则就成为神马了。我是说那匹马的后代。嘿嘿嘿,我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的确是一匹千里马,楚公子就骑那匹马吧,现在反正是没有主人,而且也没有人可以降服它。”楚天歌听他说的神奇,就亲自去看,果然是一匹非常神骏的宝马,楚天歌想要骑上去竟然还不肯让他坐,上下跳跃,看得杨琼英心中直扑腾:“楚大哥,你不要上了,还是我的桃红马给你吧,我的马很不错的!”也亏这丫头怎么说的出来,就是她愿意给楚天歌也不能要,自己骑一匹雌马这成何体统,还不被人家笑死?

其实杨琼英的马虽然是母马但是还真是雌马中的佼佼者,比起公马一点都不差,要不是这一点杨琼英的父亲杨怀玉也不会子这么多的马匹中相中了。但是楚天歌怎么好意思要杨琼英的马,而且他对这匹赤碳火龙驹也很有感觉:嘿,就是它了!

这匹赤碳火龙驹折腾了半天就见楚天歌的身体就象贴在他身上一样就是摇晃不下来,也就有些泄气了。楚天歌知道要这匹宝马服气很容易,你是它降不住你,还有就是要打疼了它!现在赤碳火龙驹是肯定没有办法奈何自己了,接下来就是要乘热打铁。想到这里楚天歌抡起拳头对着赤碳火龙驹的脖子就是三拳,虽然楚天歌没有用什么内力但是他的力道还不是这匹马可以抗衡的,因此没有几下就老实了,灰溜溜的任凭楚天歌骑也不尥蹶子了。杨琼英看得眼热,连连喊:“楚大哥,我也要骑,我也要骑!”楚天歌心想你不是有马吗,不过想到杨琼英都不怕别人说闲话我怎么会怕,当即将赤碳火龙驹的马速度放缓了,将杨琼英轻轻抱了上来。

两个人一马双骑,两人的气息贴的如此之近,两人都觉得心中有些异样,他们已经好几次有了这样的暧昧,也不觉得多。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山盟海誓的甜言蜜语,但是他们两个都知道今生今世已经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了。两人就觉得什么是幸福,其实幸福很简单,就是永远的在一起,不分开,就是永远幸福了。

只是虽然希望今天就是永远,永远也不分开,永远和幸福在一起,但是有时候还是要分离的。但是没有分离的难受怎么会有再见面的快乐,他们这次的心情并没有因为别离而难受,而是笑着说些两人小时候的事情说些对方不熟悉的事情,这样让对方更加的了解自己。杨琼英说的是自己在天波杨府的琐事,说的是自己十三岁披发为将时的艰辛,那些出生入死的危险连楚天歌都听得冷汗直冒,他怜惜的看着眼前美丽的人儿,他不明白杨琼英这样美丽的人天生就应该是让别人呵护,让别人来疼爱的,但是杨琼英却没有。她选择的就是战场,本来是她应该是受保护者,偏偏是她手握丈二亮银枪为了中原大地远离战火的缭绕,中原老百姓远离敌寇的入侵,她以娇弱的身躯挺身而出毅然担起了抗击敌寇的担子,这使楚天歌心中非常的不忍也格外的怜爱。

杨琼英也知道楚天歌的心情,要是别人她会觉得是一种看不起女孩子的表现,但是在楚天歌面前她反而很是享受这样的保护。

而终于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杨琼英舍不得,楚天歌也舍不得,但是他们都没有挽留对方,杨琼英想说和我一起到京城吧,楚天歌想说我们去看我的父母亲吧,但是两个人都没有说出口。杨琼英心中藏的是国家大事,即使楚天歌明知道他一开口就足以让杨琼英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也不说;楚天歌要去看他十年没有见面的父母,杨琼英心中说我将来有一天肯定会去的,我一定会做到。只是时间还没有到——

既然是办不到的何必说呢?他们微笑着摇手告别,相约再见,杨琼英先走,桃红马发出灰灰的嘶鸣声带着那个让楚天歌难以忘怀的俏丽身影消失在了远方,楚天歌呆立了很久,尽管杨琼英的身影已经消失了还是没有离开她消失的方位,好像杨琼英还没有走,他还可以看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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