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律师的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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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杜晴,这是在法院的法庭上,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对自己负责,希望你清楚这一点。”

“我很清楚。”

“好,被告人的陈述已经完毕。下面,由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发言。”

瑞涛请来的那位专业的中年律师清了清嗓门,摊开一叠稿纸,很有风度地开了腔:

“首先,我想请各位弄清几个问题。”这位律师似乎很沉着,语调显得不急不躁。

“第一,被告是闯进当事人家里去的,还是被害人自己放他进去的?这点很重要,因为如果被告当时确实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要杀人的样子,当事人怎么可能会让他进房间?

“第二,从被告走进房间的十二点左右,到公安局赶到时的凌晨两点多钟,这中间被告有近两小时的作案时间,如果要杀人的话,在这段时间里,不要说是一个女孩子,就是成年男人也可以杀掉好几个了。他为什么不下手?

“第三,是当事人的竭力反抗而导致了作案未成?还是被告本身早已放弃了作案的念头?抑或是他根本就没有想过真正的要去杀人,而是用一种恐吓的手段来对被害人进行谴责……

“……在这里,我想请问一句被害人,在那天夜里发生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你是否有过因为害怕被杀害而作出的抵抗举动?”

“没有。”丽萍的回答很肯定。

“很好!”律师说道,“被害人和被告人的陈述既然已经完全吻合了,我的话也说完了。”

听证席上一阵骚动。

“下面,请证人陈述当时的亲眼所见,证人的每句话都要按当时自己的所见实事求是的向法庭陈述,不得有任何的虚假证词,否则要承担作伪证的责任。”审判长说道。

所谓的证人,其实也就是丽萍的父母。丽萍妈妈对于这种场面肯定会有点不习惯;要开口说话作证人的,必定是她的爸爸了。

要知道,丽萍的爸爸可是个副局长,什么样的场面没经历过?让他在这种场合说几句话,对他来说并不是件困难的事。

但是,由于丽萍先前的一番陈述已经完全推翻了当初所录的口供,所以他现在感到要说好这番证词还真不是件简单的事。

首先,他是个老干部,他不能违背原则说不实事求是的话;其次,他又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女儿犯伪证罪;第三,他的原先的证词也是从女儿那里得来的,他所知道和看到的一切,也都是他进屋以后的事。

而现在,既然女儿把一切都推翻了,其用意也已经很明确,她不想让杜晴去吃官司。

因此他想,女儿的陈述都已经说出了口,自己若再坚持说杜晴有罪,那不等于是在把丽萍往罪加一等的路上送了一程?

再说,当时的情况到底如何,他的心里也确实不是很清楚。看来,他也只有顺着丽萍的思路,实事求是地叙述当时自己的所见了。

“等我们夫妻俩闯进房间里时,我们看见女儿是坐在床边上的,当时被告就站在她边上,手里拿着刀,样子看上去是在对话。我冲上去夺下刀,被告确实没有反抗,基本属于束手就擒,直至公安民警的到来。我们看到的就这些,至于前面发生的什么情况,因为我们不在场,当事人怎么说,我们也无权过问。”

“你确认自己说的都是实情?”审判员问。

“当然都是实情,我们非常明白作假口供的后果。”丽萍爸爸的语气很镇定很老道。

“请问公诉人还有什么补充没有?”审判长问道。

“暂时没有了。”

“好,法庭调查就到这里,下面进行法庭答辩,请公诉人首先发言。”

“各位,现在被害人已经提供了新的证词,这跟我们原先掌握的材料有一定的出落,本公诉人提请法庭,对此案延期审理,我们必须要作重新调查。”

公诉人的此话一出,马倩和古志华的心里又是一紧,重新调查?会不会再惹出什么麻烦?

“公诉人的提请可以考虑。下面的法庭答辩继续进行,被告不说,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审判长是法庭上的最高领导,他说答辩可以继续,谁也没权利提反对意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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