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三回 一诺永世凝琥珀 琉璃万朗天照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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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一口饮尽了杯子中的酒,白玉的酒杯雕着一朵牡丹花,被他在手中捏碎。

厅里的六只狼妖瑟瑟发抖,他们的这个新大王脾气不好惹。

“我十岁得道,二十岁掌管万朗山,坐下五百三十只狼妖,怎么就比不过那城中的什么一个破人类了?”万朗仰着脑袋红着脖子醉醺醺的说道。

绿矶走了,嫁人了,嫁到林府了。

他真想一挥手,带着万朗山的全部人马杀到林府,鸡犬不留,然后呢?

万朗自己想到这里也是愣了一下,然后呢?

把绿矶接过来,再然后呢?

那就一起当妖怪呗!

万朗自己也摇摇头笑了笑,用绿矶的话说,他还是太年轻了。

就在昨天,绿矶嫁入林府的半年后,一个夜里来了这万朗山,万朗同样是在喝酒,同样是醉的不成样子。

“绿...绿矶...”万朗的视线是模糊的,但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就一定是绿矶!

同样的,绿矶看着他气势汹汹的讲完了自己血洗林府的雄伟计划,笑着问他然后呢?

“万朗啊,这人世间,还有一种感情,叫做喜欢,这个喜欢的感情再升华一下,那叫*。”

万朗迷迷糊糊的听着绿矶这样跟他讲着,他只是觉得绿矶嫁过去后,就再也没办法陪他玩了。

绿矶取过他的酒杯,倒满了一杯,自己也一仰头喝尽了。

“王朗啊,若是咱俩之间是这种感情,我必然会选择留下的,可并不是,你就是我捡来的一只小脏狗,何况,我嫁过去的话,我的父母就能过上好日子啊,作为女儿,做这些本身就是我该去做的义务啊!”

万朗哪懂得这些人情世故,他就是觉得绿矶很严肃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不自觉的蹲下,真的像一条做错了事的小狗一样,低着头晃着尾巴听绿矶说,但自己并听不太懂绿矶在说什么。

“答应我一件事好么?”

万朗抬起头,绿矶笑的还是那样好看。

“帮我护好林府,就算是为了我,为了我的孩子们可以么?”绿矶侧着头莞尔一笑。

王朗尽管喝多了,但还是很用力的点点了头。

绿矶把酒杯放回去,转身准备离开了。

“年轻却资质仿佛天赐的狼王啊,等你有天真的懂什么是喜欢了,再做这些冲动的事吧。”

万朗这种小毛狗,就是个死脾气,嘴上答应的再好,心里这里还是过不去。

整日是在山寨里凶凶这个,欺负欺负那个,晚上就把自己灌醉了倒在床上睡觉。

就什么都不用去想了。

那天早上,万朗正在睡大懒觉,一只小狼妖跌跌撞撞的跑进他屋,趴在他耳边不停的小声念叨:“老大老大,那有一伙江湖势力,说是要去找林府挑事,挑战他们的什么什么武林盟主什么乱起八糟的,老大老大,你要不要去看看。”

结果显而易见,那个小狼妖被万朗一巴掌扇开了。

“我睡觉的时候,别吵我,信不信我也会梦中杀狼啊!”

秋风扫着山路,山路零零碎碎的是红霞一般的落叶。

万朗摇着一把扇子,站在山路上,和他对峙的是百余名穿着统一服装样式的人类,手里掂着各式各样的刀枪棍棒。

“你们是找林府麻烦的?”万朗有模有样的学着人类摇扇子,他觉得这样会显得他很有文化。

那队人马为首的一个低低胖胖的中年男子,和身后的几个人交谈了两下,走上前说道。

“你是什么人?”

可笑,这么路人样式的说话方式,你不死谁死啊?

万朗也是难得想玩一玩。

“你别管我什么人,你就说是不是找林府麻烦的?”

那中年人有点摸不清万朗的套路,废话,这半路突然出来一个人,谁知道是真有两把刷子呢,还是真是个神经病呢?

“不错,我就是来取那林云小厮的狗头的。”

万朗合上了扇子,在手里敲了敲,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吓得对面一对人马立刻后退了三步。

当然,万朗并不是在笑他们,是笑自己竟然模仿人类模仿的如此之像,自己都有点洋洋得意的,好吧,这是一条神经大条的狼。

“这样啊,这样就好,你们今天死的理由有了。”

“你...!”中年人面露恐惧色。

“哎呀,人类说话好麻烦,我最讨厌一句话不能一次性说完了,待会儿你的肉喂狗,我们才不吃你,讨厌,啊对对对,要说理由,理由啊很简单啊!”万朗笑着看着他们,扫视了一遍,舔了一下牙齿。

“因为那林云老狗的脑袋,是我的!”

随着最后一句说完,刹那间从一旁的山林里窜出了百只苍狼。

万朗背了过去身子,太血腥了,他是文明人文化人素质人,这种场面见不得见不得滴~

“孩儿们别在这吃啊!在这吃的一地骨头可不吓坏了后来的路人么?以后这生意咋做!还有啊,以后不许生吃了,走回去烧烤走!”万朗仰天大笑道,谁知道他是不是在哭在发泄呢?

就这样,江湖上那些一直想找林府麻烦的势力,都听说了这样一个恐怖的传说,说是所有去的人,全都在山路上消失了。

可这样的吓唬人的故事,怎么会阻挡那些想要挑战林府武林里的地位的,窥伺林府的商队的,还是会有大批量的人纷涌而至。

怎么这林府的仇家这么多呢?每月的肉全山的妖都开始抱怨太多吃不完了!

绿矶在林府一天,万朗就护林府安全一天。

林府对这些江湖传言就没有怀疑么?是有过怀疑,可是,自己从未见过一个能活着来到林府的仇家,谁能给他们讲这个真实的恐怖故事呢?

一切的一切,都直到那一天。

说来啊也是奇怪,这分明是和林云相差没有几岁的绿矶,嫁进来三十多年了,容貌还似当初出嫁的那般,不曾衰老。

但对于这件事情,林府上上下下都是没有疑惑的,似乎他们知道,知道他们精心挑选的新娘,是不老的。

但还有一点,三十年了,没有生下一个孩子。

林府用了所有的一切办法,又是道士炼丹,又是寺庙求佛,给林云和绿矶灌了不知多少味中草药,才算是在这林云都已经白发苍苍了,才抱上了自己的亲骨肉。

可惜,是个千金。

这一切万朗都是知道的,他选择了沉默,每当林云和绿矶的女儿一同出现的时候,那黑暗之处,就有拿着刀的万朗死死的盯着林云,提防他做出任何对孩子不利的事情。

胡好林府,护好我的后代。

承君一诺,必守一生不是么?

自己对那个小女孩儿,也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想照顾,总想杀了林云,然后自己抱来玩。

杀林云一直都是心里想想,真的有一天万朗要做出来的时候,是绿矶去世的时候。

这样容貌不老的少女定是违背了天规,逆了命才能如此的,灵魂被突然夺取也是合乎常理的。

可再讲道理的事情,万朗不讲啊!他坚持相信是林府干的!

万朗提着一把九尺长的弧形刀,浴着雨站在林府院中,屋檐下站的就是林云。

几乎刀尖就要刺穿林云的胸口了,但林云移动未动,他的小女儿林琉璃,正死死的抱着他的腿。

万朗看到那孩子那坚毅的眼神,也是停下了刀。

“你就是那个暗中护着林府的侠客吧。”林云闭上眼睛缓缓而道。

万朗后甩了一下刀,斩断了雨丝。

“我能猜出你和绿儿的关系,但请你相信我,绿儿的死我也很难过,具体是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能用我林府百年的传承向你保证,我没有害过绿儿。”林云说道。

万朗还是咬着牙齿抖着刀,他早都想一刀杀了这林云了!

替我照顾好后代好么?

万朗又看了一眼那孩子,收刀而去。

他一直都是这样帅的狼。

在那个风雪的擂台上更是。

“所以!你又是为何在擂台上劫走我呢?”琉璃俏皮的问道。

万朗挠了挠头说道。

“就是突然觉得......这生命中该有个你,该多好!就把你抢走了!”

“呸!”琉璃笑道“你可是答应我母亲的啊,会照顾好我!”

“是啊,我看你在林府里过的实在是不痛快,不如我这山寨里逍遥自在,就...”万朗也是难得的说话开始不连贯了。

“觉得好奇怪啊,你和我母亲...算是朋友还算是宠物呢哈哈哈哈。”琉璃开心的笑道。

“知道为什么,当初我并没有想血洗了林府,然后接你母亲来山寨么?”万朗摸着琉璃的脑袋说道。

“为什么?”琉璃歪着脑袋问道。

“因为我还是觉得,她应该是在柴房里塞给我一个窝窝头,我给她叼来一只兔子的样子最好!”万朗也笑道。

“那怎么就把我劫走了呢?”

“因为。”万朗不笑了,深深的望着琉璃。

“我觉得没什么能比得过天天为你烤肉的生活更值得我去期待了。”

还记得那天绿矶临走前,站在房门外,没有回头对着屋内醉醺醺的万朗说道。

等你明白什么是喜欢后,再做傻事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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