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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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小城里的人们都讲究日常生活的情趣,最具表现的就是:吃早点,喝早茶。

每到清晨,会看见一家家早点店铺,顾客络绎不绝品尝早点。早点琳琅满目,精细美味。

清晨,两个人在大街上闲逛,路过一家一家早点摊位,他们来到一个老奶奶的摊位前停下。

六十多岁的老奶奶,被晨光和雾气环绕着,光影很是神奇,如此温馨。

宋锦常来,这个时间点吃早点的人已经不多。此时只有陆野和宋锦在这个摊位前站着。

老人看见宋锦领着一个男孩来,就很羞涩地对他们笑着。

宋锦笑笑说:两份皮蛋瘦肉粥一屉包子。于是让陆野坐下,一张简易桌子,陆野的大长腿很难坐下,表情尴尬勉强坐下来。

晨曦中的小城非常宁静,晨光洒满了大街小巷,坑坑洼洼的石板路被岁月打磨的光滑润亮,在晨曦中中闪烁着光。

街边的小溪哗啦啦地流着,猫儿狗儿花儿草儿也懒懒地醒了过来,一切都是慢悠悠地。

他们都吃得很慢,在宋锦的心里,她多么希望,每天早上都可以如此。有一个人陪着自己一起吃早点。

她突然发现:生活在小镇的自己是多么希望谈一场实实在在的恋爱,然后嫁人。她开始恍惚,眼前这个人,会不会是那个人?

她看着陆野有片刻的停顿,她看着他,充满了不确定性。

而陆野呢,外表如此的平静,内心却狂热不已。陆野静静看着低头吃着早点的宋锦。

“我喜欢你”不由脱口而出。

宋锦听到他的话,突然抬头。惊奇地看着他。

陆野也很惊奇,惊奇自己的轻率,我喜欢你四个字怎么不由自主地说了。

晨曦中,他的眉眼都蒙上一层朦胧的光晕,让宋锦觉得极不真实。

然后是片刻的停顿,静止。

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陆野更加大胆,眼神确定。

陆野心中一动,隔着桌子一下子握住了宋锦举着汤勺的右手说:答应我。做我的女朋友。

一旁的卖早点的奶奶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发生的一切,宋锦脸一阵红扑扑地,心跳得的厉害。赶紧拨去他的手,可是那么紧。她只好作罢,看着他说:我们才认识三天?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你只要说愿意就好。陆野霸道盯着她。

宋锦心里除了慌乱,还是慌乱。她不曾想到会在如此的场景,被表白。而且一点都不浪漫。在吃早点的时候,那样的临时起意。

她陷入了两难,她对他充满好感,可是她不确定他所说的喜欢的深浅。

也许自己应该勇敢,谁知道呢。

她下意识地咬了咬自己的下嘴唇,眯起漂亮的眼睛。说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对我很差劲。害得我狼狈不开。到现在才第三天,你知道吗?

陆野收回自己紧握住她手腕的手,意识到自己或许太草率了。可是话已经说出口,就没有收回的可能。

其实那时候,因为失恋,我有点不太礼貌。他从桌子对面探身,拨开她脸上的一缕卡其色发丝。

我第一次看到你时,你在街上跳来跳去,后来你是欢快的在厨房唱着我最爱的歌,做饭。就像是一只蹦蹦跳跳的小鹿。

她难为情地把自己的波浪卷长发顺到脑后,说道:那还是狼狈不堪。我和白湛说,我遇到了大野人。没想到,你叫陆野。

虽然这个名字跟了我25年,可是你是第一个叫我大野人的人。陆野觉得也许还有希望,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

宋锦赶忙低下头喝完碗里的最后一点粥。陆野歪着脑袋看着她。

我真的喜欢你。陆野的声音开始变得不那么坚定有力了。也许她不会答应的,他意识到什么似的,开始有点忧郁起来。

宋锦叹了口气,抬起头来,看着陆野做最后的挣扎说:我都不了解你。

宋锦意识到自己这次的勇敢,她想比起爸爸三番五次不靠谱的相亲,和一个见面只有三天的男孩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也许不算荒唐。

如果他愿意待在小城不走了呢,又或者自己可以一同陪他离开。她想得又单纯又美好。

陆野对这突如其来的惊喜感到受宠诺惊。

宋锦看着他如此孩子般开心欢喜,便一字一字小声地说:我,也,喜,欢,你。

那么猝不及防,那么轻柔美好,甜如蜜:我也喜欢你。

于是他又扶起身,弯下腰在她嘴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一股暖流流淌过宋锦心尖儿,苏苏的,酸酸甜甜。她想在他面前表现得不那么受到恩赐似的。

她站起身来,看着早点老奶奶有点害羞地说说:奶奶,给你钱。她发现,她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在皱纹密布的脸上,看上去有点滑稽。

宋锦突然意识到,也许他的表白有点临时起意。

陆野赶忙站起身来,走到她的身边,想尽量表现得帅一点,语气自然一点,他说:我身上没有现金,所以你请我吧。

宋锦说:上次你请,这次我请啊。

她记起那晚在音乐餐厅,他极力要去唱歌。应该是囊中羞涩吧。

他们离开时,早点摊前突然来了一批顾客。而此前只有陆野和宋锦。

他们在街上走着,陆野正准备去握住她的手,她突然停住脚步面对着他说:也许我上了你的当。我怎么,刚才,脑子全都短路了呢?我可记得,你是刚刚失恋的人呀。

怎么那晚喝酒喝得死去活来的,那么难受。怎么三天后就表白另外的女孩。宋锦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

啊,这就很尴尬了。那么你相信我吗?陆野认真起来,表情有点好笑。

我也不知道。说实话,不是那么确定。但我想我应该勇敢一点,至少我喜欢你,是真的。宋锦如此回答。

如入云端,自此坠入万劫不复。

他们站在街道中央,在斑驳的石板路上,在自带滤镜澄净湛蓝的小城天空下。

因为我对你有野心啊,第一次听见你的歌声,看到你在厨房欢快地做饭,那时候开始,我就对你有了野心。

何止是野心,我预谋了一生的爱情。我开始羡慕那些在小城落脚的浪子,那些平凡度日的人,从遇见你的那一刻开始,我发现自己完全不是自己了,我变了。

你是纯净快乐的小鹿,在晨曦中欢乐自在。而我是一条即将干涸的鱼,在泥泞里垂死挣扎。

幸好,遇到你。

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

陆野没有把这些话全部说给她听,也许作为初为男友的自觉,他只是说:因为我对你有野心,从在厨房听到你唱歌开始,我喜欢你。我愿意为你留下来。我很确定,非常确定。

我愿意为你留下来。这句话是宋锦想要听到的。它比什么海枯石烂,至死不渝都重要。

他把她的头揽入怀中,她好像听到了心跳的声音,那么剧烈的心跳,是他心跳得厉害,还是自己呢?此时此刻,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她意识到这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有点不自信起来,半信半疑地,声音闷闷地说:为我留下来?不走了吗?

陆野确信无疑地告诉她: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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