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与神灵等同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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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市中心有一幢很显眼的圆形建筑物,天人协会总部。

总部和主部不同,总部囊括了十八个支部和五个主部的大部分权限,从等级制度来说,总部等级略高于主部。

但事实上,总部很长时间都是作为一个象征存在,不是因为没有能力,而是因为恒瑞市实在是太安全、太惬意了。就算有突发事件,很快也会被支部或是主部摆平,总部一身高超的能力毫无用武之地。

但今天,总部的接待员总算在拍死第一百只苍蝇的时候迎来了他的工作。

只见一伙气势汹汹的男人踩着皮靴,地板上响起一阵整齐的“哒哒”声,在总部,要来就来的是大事件。

为首的男人戴黑框眼镜,他神色刚毅,眼神中闪烁着决然。今日第一主部对琉尔斯的判决很快就下来了,革职,判刑三年!

罪名是,违反天河联盟附议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且造成咖啡厅老板白流无故失踪……只字不提恶魔芬里尔的事。

“我要抗议!”维杰一把拍在接待员面前的方桌上,面带煞气。

“你……你说……”接待员太长时间没遇见过这样的问题,一时间被维杰的气势怔住。

“白流根本没有失踪,他是被人带走了,我抗议主部对琉尔斯部长的判决有误!”维杰避过了恶魔芬里尔的事情,他知道这还不是他能涉及的问题,这里面的水很深。

接待员拿出一个平板电脑,在上面快速搜查资料,最后说:“我没有权限决议,我会把你的抗议上报。”

维杰带领着十三支部的人员沉默等待。

“哒哒!哒哒……”就在此时,又有一阵脚步声响起,一行穿着天人协会制服男人来到接待员桌前。

“我们第五支部已经有一月没有部长参与决议,听说新来的部长已经来到了地面,但为什么没来上任?”为首的男人叫丹聂耳,是第五支部的副部长。

“这不是主部的事情吗?”接待员疑惑。

丹聂耳凑到接待员耳前,小声说:“听说……这次来到部长来头比较大,主部也不愿管。”

接待员在平板电脑上搜索,很快,一张笑得很灿烂的脸浮现屏幕。

“米乐,男,十七岁,现任第五支部部长,天人阶位高……高阶天人!”接待员目瞪口呆,一旁的维杰看着那张青涩帅气的脸,瞬间傻眼。

天人协会的成员大多都是天人后裔或是退役天人,只有一些部长级别的人物是从阿斯加德调遣而来的天人,且阶位大多是低阶。

在天人协会唯一一位高阶天人就是天人协会的会长,这样的青年竟然会有和那样的大人物一样的天人阶位!?

“高阶天人的阶位不是说只有获得极高【荣耀】的天人才能得到吗?他才十七岁,能积攒什么【荣耀】?”接待员不解,【荣耀】是靠实绩来积攒的。

比如天人协会会长曾击退从外星流落而来的可怕恶魔,保护阿斯加德免受侵犯;再比如阿萨长老,每一位阿萨长老都是高阶天人,他们或是为多罗星击退强敌,或是在科技领域做出重大突破……

这样伟大的【荣耀】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怎么可能有?

“天顾。”丹聂耳和维杰同时低语,五年时间足以埋没太多新闻,连曾经那个轰动一时的“天顾之人”都被遗忘了。

接待员愣了一秒,豁然开朗。

维杰心中同样豁然,“难怪部长会那么信任他。”还有什么人能比高阶天人更值得信赖的呢?他们绝对忠诚于暄神,绝不会做背叛天人协会的事。

“我希望快点请他上任,主持大局。”丹聂耳迫切地说道,第五支部是天人协会中出事最多的一个,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部长选择以身犯险。

如果新来的部长不来上任,那下一个因为被逼无奈的就会是身为副部长的他。

“我会把这件事上报。”接待员严肃地说,天人大多生活在高高在上的阿斯加德,来到地面的高阶天人,对地界生物来说地位和神灵等同!

……

烂尾楼街,生活还在继续,人们的吵闹声当然也在继续,只不过,此刻七嘴八舌的大妈们讨论的话题只有一个……米乐。

“米乐这小子肯定就是一大清早新闻上说的那个被老爹踹下阿斯加德的高阶天人!”

“哈哈,以他们父子的那个尿性,这事还真有可能是这样的。”

“就是,我看啊,米乐这次回来肯定是因为老大不小了,来找媳妇的,我可先得为他物色一个好姑娘。”

“……”

“……”

烂尾楼街的大妈们围坐在一个钢棚下,七嘴八舌地调侃这位正在引起天人协会轰动的青年。高阶天人距离她们实在太过遥远,一直生活在平民区的她们并不是很了解高阶天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在她们看来,米乐和五年前那个阳光灿烂、乐于助人的孩子并无二致。

而在烂尾楼街的另一边,有一间房子一直闲置……在拥挤的平民区,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但却偏偏发生了,因为那间房是米乐家,而现在,这间房子终于等来了它的主人。

三楼,他推开生锈的铁门,一股呛人的灰尘味袭面而来,“咳咳!咳咳!五年没来,这灰尘也太多了吧。”在这间破败的屋子里,各式各样的家具还算齐全,沙发、茶几、电视机……只不过都落满了灰尘和蜘蛛网,有的铁质品长满了红褐色的铁锈。

“要不先去我家住一晚?”冬瓜捂着鼻子,他有轻微的鼻炎,不太适合这样的环境,但更重要的是……他讨厌灰尘,即使他穿的那身工作服上沾满了灰尘,他讨厌灰尘的想法仍没有改变。

“算了,我收拾一下吧。”他叹了口气,没想到回家后的第一件事是打扫卫生,和以前相比还真是一点都没变。

在以前,每次回家只有喝得烂醉如泥的贼老爹和一堆锅碗瓢盆,就是受习惯了这样的气,他才养成了像现在这般“只要不死,活着就好”的好脾气。

他时常想,贼老爹能有现在的财富,或许真是因为“天顾”呢?要不然凭他那幅一无是处的模样怎么能富甲一方呢?

“我来帮你。”冬瓜捂着鼻子去打开锈迹斑斑的窗户,烂尾楼街混浊的风吹进来,让屋里的空气清新了少许。

米乐看了眼污秽不堪的卫生间,不由捂住脑袋,感叹道,“大工程啊!”

三十平米的房子虽然不大,但打扫起来却很累人。

下午一晃而过,他和冬瓜斜躺在沙发上,捶着直不起来的腰,嘴上不停抱怨,不过看着洁净又熟悉的屋子,他又不由咧开嘴笑了,干净的屋子就是舒适。

“哎~没想到你去了阿斯加德五年,还能做这些粗活。”冬瓜突然打趣道,在大多数天人眼里,这些简陋的粗活都应该是家庭机器人该干的事,与其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事上,还不如多看几本书。

“切,也不看看我是谁,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米乐,上得了阿斯加德,下得了烂尾楼街。”他翘起鼻子,颇有些自恋地说道。

“哈哈,也是也是。”冬瓜大笑,熟悉米乐的他才知道真正的米乐是个怎样的人,你可以把很多负面的词语冠给他,胆小、自大,你也可以用很多褒义的词描述他,诚实、勇敢、善良……总之这些词用来描述他都没错。

“米乐哥!”突然,一个面色偏黄、体型瘦小的小女孩冲进屋里,猛跳进他怀里,由于女孩太过瘦小,他就算躺在沙发上也稳稳接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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