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五章 要不要化妆打扮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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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奔过去,扶着他,怕他一个不注意就摔下去。

夜唏俊摆了摆手,示意没事。

童晓扶着他,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下去,慢慢走到餐桌旁坐下。

这画面,感觉就像一对七老八十的夫妻互相搀扶,恩爱非常。

不久,韩叔捧着碗从厨房里出来。看到夜唏俊,连忙将醒酒汤拿上前去。

童晓接过,转身,一口一口地喂着夜唏俊。

“慢点喝。”童晓看他喝得有些急,连忙说道。

喝完了,头上的眩晕和疼痛渐渐没那么严重了。等韩叔将碗拿回去厨房,夜唏俊趁她一个不注意,将他揽入怀里。

童晓始料不及,重重地跌坐在他的腿上。

“夜唏俊你干嘛!?有人在!”她惊吓地问道。

“他们不会出来的。”夜唏俊脸贴着她的后背,闻着她身体的香味。

虽说夜唏俊是这样说,但童晓那害怕的心没有因为这样而定下来,反而挣扎得越猛。

“别闹了,快放我下来!”

夜唏俊拗不过她,便松开了手。心里有些失落,感觉怀里空荡荡的,不喜欢。

童晓得了解放,立刻跳下去,一刻多呆都不愿意。

毕竟两人才刚刚开始,她还不希望给太多人知道。而且他们两人已经一次又一次跨越该有的底线了。

在童晓的观念里,她不是一个很开放的人,更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恋人第一步骤必须是牵手再到抱抱,然后再到亲吻。

不是她古板老思想,而是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即使再爱一个人,也不该随便就把自己给了他。

拍拖几天,感觉已经越过很多了……

童晓一时之间接受不来。

*****

“夜唏俊,你今天是不是要去赵亦传的妹妹的生日会啊?”

“嗯。你想去吗?如果你不去的话我也不去了。”夜唏俊看着她道,如果她不去的话,他就在家陪着她。

童晓点头如捣蒜,她已经很久没出去了,都快发霉了。

“我今天要开会,晚上回来我接你,再一起去。”夜唏俊拿起公事包,整理了下衣服。

童晓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晚上,临近夜唏俊放工的前一个小时,童晓在房里踌躇不定。

“夜唏俊的朋友肯定都是富家人,庆祝个生日肯定也特别盛大。那些有名人士定也会来到现场。”童晓坐在床上自言自语着,苦恼非常。

那么盛大的生日会,如果穿得太寒酸的话,会不会给夜唏俊丢脸啊?

她跑到衣柜前,拉开门,一件件漂亮的衣服整齐地摆在里头。

全是夜唏俊送的。

童晓望着这些花花绿绿,真丝蕾丝的衣服,更是头疼。

那么多怎么选啊?!

以她这个年龄,穿的衣服不能太老气也不能太小孩了。

童晓一件件排除掉,直到看到一件黑色的晚礼服。

这是一件黑色连身短裙,下半身全是黑色蕾丝玫瑰花,围绕着裙子一圈。肉眼看让人感觉柔柔的,摸着很舒服。

上身是织布露臂,像背心一样。在腰身那时,微微缩小一些,穿起来更显身材。

“就这件吧!感觉也不会太露。”童晓拿出那件满是黑色玫瑰的裙子。

“衣服是解决了,头发怎么办呢?还有妆……”再次陷入苦恼。

悦耳的短信提示声“叮”了下,暂时打断了童晓的烦恼。

拿起手机一看,是夜唏俊发来的。

夜唏俊:在干嘛呢?

其实当夜唏俊拿起手机就一连串打了很多,包括一些甜言蜜语等等。但打了之后,又觉得哪里怪怪的。

于是,某人陷入删了又打,删了又打的无限循环中。

到最后,打了句“在干嘛呢?”,这么普通的一句话。当按了发送键后,夜唏俊瞬间后悔了。

这句话适合一对在热恋中的情侣说的吗?!

当然,世界上并没有后悔药更无法撤回。因此,夜唏俊领悟到做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尤其是对女朋友说的话!

童晓看着夜唏俊发来的短信,并没有觉得什么奇怪。拿着手机,有些笨拙地打了几个字。

虽说夜唏俊有教过她,但毕竟她才刚刚有手机,打几个字都会看着打,不像我们凭着感觉都能打出来。

童晓:夜唏俊,你说等会儿去生日会的时候我该怎么办啊?

夜唏俊:什么怎么办?

童晓:就是需不需要化妆那些的?

夜唏俊陷入沉思中。突然“叮”一声,有新信息。他拿起一看,童晓的。

童晓:“妆我想我大概会化。头发就……

夜唏俊:头发就放下来吧。

童晓:放下来?

夜唏俊:嗯。

童晓:好吧。

童晓先去洗了澡,将玫瑰衣服给换上。不得不说,很合身。夜唏俊的眼光怎么会那么好?

将头发分成中分,额头前的几撮碎发也分成一半。

童晓坐在梳妆桌子前,拉开抽屉第一格,里面放着上次夜唏俊送她的化妆用品。

童晓凭着几次看人化妆的经验,小心翼翼尝试着在自己脸上做实验。

或许化妆是女人的天赋吧,童晓花费大概半的小时就化好了个淡妆。

她如释重负地呼了口气,重重地靠着椅背,手心里都沁汗了。

草草地收拾了下,就从衣柜深处里拿出一个白色的小包,这也是夜唏俊送的,也是她第一次用的。

一切准备好后,她看了看墙上的挂钟,5点55分,夜唏俊应该快回来了吧?

一说曹操,曹操就到,门口有人在敲门了。

童晓赤脚跑过去开门,夜唏俊高大魁梧的身材站在门口。

当童晓开门之际,夜唏俊真的被惊艳到了。

头发飘散着,妆虽淡却精致得像个玻璃娃娃。再配上这件黑色露臂玫瑰短裙,将她的手臂和小腿都称得越发亮丽和白皙,像冰一样的亮丽,像雪一样的纯白。

而且头发凌乱地飘散着,像个从白云堆里跑出来的冷艳公主,背后再多再纯的云,都是她的背景。

夜唏俊心里尤其震撼,感觉每一次见到童晓,都能看到不同的情景,一次又一次震撼他的心。

每一件衣服,在她身上都能穿出独有的气质。

夜唏俊浅笑着,牵起她的手走进去,顺带将门关上。

将她放在自己的腿上,自己则坐在床上,在她颈间闻了闻。

淡淡的玫瑰花香,让人仿佛置身在玫瑰花丛中,香味迷人得忘我。

夜唏俊很喜欢玫瑰花。虽说很多人都认为玫瑰带刺,扎人,不讨喜。但他却认为玫瑰带刺是一种自我保护,正如人一样,遇到带有敌意的人,自然而然会像只刺猬一样全身竖满刺。

红色玫瑰花瓣艳红得像血一样,每一片的红都很均匀,娇艳欲滴。近闻还散发着淡淡地香味,用以泡澡最适合不过。

“童晓,你每次都能给我不同的惊喜。”夜唏俊沉迷地说道,声音低哑得可怕。

童晓听着他的声音,小心肝颤了颤。抿着唇,任由他抱着闻着,但全身有些僵硬。

夜唏俊抱了好久,才恋恋不舍地吻了吻她的脸颊,手在她肩膀上摩挲了几下,才放开她。

童晓拿起背包,穿好五厘米高的白色高跟鞋,随着夜唏俊走出去。

可走到门口,夜唏俊突然停了下来,童晓幸好及时刹车,才没有撞上他的背。

“外面天气变冷了,你穿那么少会着凉的。”对她说完,就走向衣柜,在里面不知道翻找着什么。

只见他拿出一件白色的厚绵制外套,走向她,一把盖在她肩上。

因为刚刚房里开了暖气,夜唏俊没察觉到外面天气冷了。暗暗责怪自己不够细心,若她着凉了就不好了。

童晓望着大海和小树林,觉得有些眼熟,好像来过似的。

偏头看向夜唏俊,她疑惑地问:“夜唏俊,我是不是来过这里啊?”

这种看起来那么偏僻,还那么远,她自己一个人来是绝对不可能了。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和某人一起来了。

夜唏俊眼角瞄了她一眼,缓缓道:“这里是富诗林,是我们第三次见面的地方。”

顿了顿,突然神秘般地笑了起来。他神秘兮兮地说道:“你还记得我们是怎么遇见的吗?”

说到这个,童晓发誓她一辈子都会记得。她一来气就大声控诉道:“你还敢说呢!好心救了你还被当成图谋你的钱似的,担心你联络不到你的家人还好心想帮你,结果被你冷冷地反驳回去!”

童晓撅着嘴,面色通红,显然是刚刚的激动造成的。

夜唏俊被她这样的态度给骂懵了,似是没想到她的反应会那么大,而且还那么的……记仇。

他清了清喉咙,表情真诚地道:“可那次被你骂完后,我就记你一辈子了啊。”

童晓听后,脸红了起来,低头轻啐:“油嘴滑舌。”

以前还不觉得他那么会说情话,现在和他在一起后,什么甜言蜜语都在她毫无防备下就说出来了。

“我油嘴滑舌也只对你一人啊。”夜唏俊好心情的反驳回去。”

童晓嘴角轻扬,心里满是幸福感。这样的幸福感,只有夜唏俊能给到她。

远远就看见门口已经聚集了许多记者。个个聚集在大门两旁,你推我挤,涌动非常。

闪光灯一闪一闪的从没停止过,看到汽车停在门口前,就不停地往那辆汽车拍,怕错过什么一样。

记者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也是最受欢迎的职业。

对于名人,肯定是像怪兽一样可怕了。可对于普通人,肯定像毛爷爷一样受欢迎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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