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5.魏晋的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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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伶醉,是刘伶从小到大的梦想,他出生于酿酒世家,他的父亲就是一个酿酒师。他从小就泡在酒罐子当中,他对于酒的热衷已经超过了生命。

“杜康,你要如何帮我酿出刘伶醉?”

“除了‘中山千日醉’,你还有什么想要用到的酒?”杜康问他。

刘伶摇头,若有所思,欲言又止,终于,他说到:“还有一酒,名叫张华醉,乃是我的好友张华所酿。他酿的酒醇香浓厚,酒香扑鼻,我个人很是推崇。我想把他和‘中日千山醉’酿在一起,酿出独属于我的酒。”

杜康闻此,便道:“既然你已经心中有酿酒的方法,看来只差‘中日千山醉’这一引了。我自然会帮你,帮你寻得千山醉。”

“如何帮我?”

“你明日,坐上鹿车,在街上随意行驶,尽兴而停,到那时你会遇见我开的酒馆。你要找的‘中日千山醉’,即在这家酒馆之中。”

闻言,刘伶大笑起来,他把一罐酒又灌入腹中。他小的眼泪都要掉下来。最后他喝干一壶酒,擦掉了眼泪,说到:

“我明白了,明日,我会命人驾着鹿车,在街上肆意而行!鹿车,鹿车!好一个鹿车!”

杜康不再说话,他转身离开了面前这个酒醉的男人。刘伶醉眼朦胧的看着杜康远去的背影,彷佛看到了自己父亲的背影,他的父亲当时也是跟他这样说的。

他说,世间最好的酒,就叫“中山千日醉”。凡人喝了要整整醉上千日,当年即便是治水的大禹,都夸赞这酒气味醇香。可惜,刘伶的父亲寻这酒寻了不知道多少年,从来没有找到关于它的蛛丝马迹。

直到他临终前,他拉住刘伶的手,他告诉刘伶,以后一定要用中山千日醉来祭奠自己,把这酒浇在自己的墓前。

如今这世道荒凉而混乱,人人朝不保夕,过了今天就不知道有没有明天。他已经从朝堂上退了下来,找到中山千日醉已经是他最后的梦想了。

他看着杜康越走越远的背影,酒和眼泪混在一起,喃喃念到:“父亲,我会找到中山千日醉的,我会酿出这世界上最好喝的酒。”

就这样,第二日时,刘伶让家仆把马车换成鹿车,他要驾着鹿车出家门。

从来没有人驾过鹿车。鹿不如马匹那样耐心有力,它很容易疲惫困顿,随后跪在地上怎么都不前进。然而无论家仆如何劝告,刘伶都铁了心要驾鹿车。

家仆无奈,只得把马匹换成一头健壮的雄鹿,希望雄鹿能拉着车子多走一会儿。而刘伶则坐在车上,车子里面除了他,还有一张坐着的长椅,只剩下了无数罐酒。

他一罐一罐的把酒喝下去,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就连鹿身上都沾了点。鹿甩甩脑袋,它暂时还没有脱力。

仆人见刘伶喝酒喝的这样厉害,生怕他醉倒在路上,便跟他说到:“大人,别再喝酒了,如果晕倒在路上怎么办。”

谁知刘伶让他举起出门前,他叮嘱他们背在背后的铁锹。他用手指指那些铁锹,毫不在乎的说到:“如果我喝死在路上,死便埋我!”

家仆闻言,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得乖乖闭嘴。

刘伶喝着酒,随着马车一路走着,直到他在一个小巷子中停下。那小巷子幽深,见不到什么人影,但是从中传出来一股澹澹的酒香味。

“进去那个巷子里吧!”刘伶对着仆人喊到。

仆人闻言,便把鹿车驾到那个巷子中去,果然,在巷子的尽头,开着一家酒肆。酒肆门口有一副对联,写的是:勐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两盅海底眠。

刘伶见了这幅对联,随即大笑起来,他命仆人停下鹿车,自己从车子上下去,站到了这家酒肆前。

“店家,你门上这幅对联写的可是真的?”刘伶对着酒肆里面喊到。

他这一声喊下去,酒肆里面走出来一个男人,正是昨日前来见他的杜康。

杜康依然穿着那身黑色贴身的长袍,戴着面具。他带着笑意的同刘伶说到:“果然,你会过来,我没有看错你。”

刘伶似乎醉了,又似乎没醉,他迷蒙着眼,还是重复着问同样那句话:“你门上这幅对联,写的可是真的?我喝过这么多酒,从来没有什么酒敢说这样的话。”

“你一定要试一试吗?”杜康问他。

“当然。”

“跟我进来。”杜康说完,领着刘伶进入了酒肆之中。刘伶毫不犹豫,跟着他一起进去了。

酒肆之中的酒香更甚,钻进刘伶的鼻子中,快要把他飘飘然吊起来。他们一直走进了酒肆最深处,那里面放着一罐密封的酒。

杜康把这灌酒开封,又取出三盏被子,每一盏都倒满了酒。他把这些酒摆在刘伶面前,跟他说到:“这三盏酒,即是你的极限。”

“你未免太过于小瞧我了。”

“是吗,你先喝下再说。”杜康说着,先提起了第一盏酒。

刘伶接过这盏酒,把它倒入自己口中,一饮而尽。这酒香醇厚,比他喝过最浓最烈的酒还要呛人。这一盏下肚,他的整个太阳穴都昏沉起来,听得“当”的一声,彷佛有什么东西在他脑海中爆开来。

“这第一盏酒,喝下去,你感受到了什么?”杜康问他。

“感受到了酒香,太过于浓厚的酒香。我从来没有喝过这样烈的酒,似乎要烈进我的骨子中去。”

“还要喝第二盏吗?”杜康再次问他。

“喝!”

说完,他不等杜康把酒递给他,他自己拿起桌上那一盏酒,丝毫没有犹豫,一饮而尽。

这一盏酒,比刚刚那一盏更烈,直接把他整个脑袋搅成了浆湖,似乎整个脑子都在被酒冲腾着。

许多情绪涌入这酒中,他似乎看到了金戈铁马,看到了逃窜的难民横死疆场。他看到那些死人堆叠着,在他面前呻吟哀嚎,他看到当今的王,司马氏站在这些尸骨之中,他在喝酒,他把酒大口大口灌进嘴中。

他杀人不眨眼,他造就了一个乱世。人人自危,政权无时无刻不在更迭。

这就是他所在的时代,他只是王权下的一直蚂蚁,蚂蚁就算有滔天的恐惧,也抵挡不过火焰的烧灭。

那些同他一样避世的文人们,他们躲在竹林中喝酒,他们以为这样就能逃掉。他们以为这就是他们的风骨。

但他们什么都不是,他们只是荒唐政权下,可怜的牺牲品。

刘伶这一盏酒喝下去,已经彻底醉了。他全身通红,好像在燃烧,下一秒就要死掉。

隐隐约约中,他听到杜康的又一句问话:“第三盏酒,你还要喝吗?如果喝下去的话,你可能会死。”

刘伶笑了。

生在这个年代,生不如死,他刘伶但求一死。

他毫不犹豫举起酒杯,放在自己的嘴边,说到:“如果我没死呢,会怎么样?”

“这第三杯,就是‘中山千日醉’。如果你没有死,三年以后,我会问你去要我的酒钱。到那时,你自然会明白‘中山千日醉’的酿造方法。”

说完,杜康最后加了一句:“但你大概率会死。全都由你自己抉择。”

“不过是死罢了!”

刘伶大喊一声,把那盏酒一口气倒入口中。

这口酒刚倒入口中,还来不及咽下肚,刘伶只觉得自己完全失去意识,眼前一片昏黑。

下一秒,他重重倒在地上,再也没有醒来。

杜康看了他一眼,把那一桶酒重新盖好,转身,径直向屋外走去。他的身形逐渐消失,最后他以及他怀中的那桶酒都不见了。

唯独桌上那三盏空酒杯,还有倒在地上,似乎永远都不会再次醒来的刘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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