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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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回去的时候,他在街边大排档喝了有半箱子啤酒,在回家的楼道里,一脚踩空右手摔成了骨折。到医院一看,护士说要尽快安排手术,先交七千押金。他瞄了眼骨折的右手,说:“能不能明天再过来,我害怕做手术。”他当然不是真的害怕,他只是没钱。那晚他睡在臭气熏天的出租屋里,忍着痛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去。有些东西好像在心里啃食着自己,是一些肉眼无法看到的微弱火苗,它带着最后一点余热,烧净了他二十四岁之前留存的所有关于梦想的念头。第二天他打电话给父母,还假装云淡风轻:“妈,我摔了一跤,要做个小手术,没啥事,你给我打七千块钱吧,剩下的我交房租……”

有时候我们会把死撑和幸运混淆。很多人之所以不成功,只是因为他们后路众多,不需要摸爬滚打也能混出个人样。但有的人之所以优秀,却仅仅是因为他断了自己所有的退路,死撑着也要装作云淡风轻。人生真的没有捷径,你走的每条路,都通向与你努力成正比的地方。正如《黄金时代》里说的: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忍受摧残,一直到死。想明白了这一点,一切都能泰然处之。

当喜剧短片王遇上“喜剧之王”

2013 年4 月,师兄拍摄的短片《婚纱照》《幽浮目击者》上线,受到周星驰、张艺谋、陈凯歌的一致好评,人气爆棚。他终于在北京立住了脚。

反观周星驰1982 年报考电视艺员培训班名落孙山,其后十余年一直跑龙套,直到1989年才以主角的身份主演《盖世豪侠》, 开始在香港影坛站稳脚跟。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他无法逃脱的主题,大器晚成的周星驰,无疑是扣在了一个“喜”字上。无论是《唐伯虎点秋香》里四淫贼夜入太师府劫色劫财的搞笑桥段,还是《西游?降魔篇》里恶搞趣味的制胜道具《儿歌三百首》,他都在用自己的风格帮观众留住一点早期香港电影里那股难得的韵味。

因为他曾经为几乎不存在的喜剧注入了崭新的解释,人们都在有意无意地强化他的形象和作为。他身陷“文章门”,因此险些跌下一个台阶,人们一边嘲讽他的不是,又一边忙着加高台阶,让他艰难地留在台阶上。对于周星驰,人们都怀有那么一种愿望,想追看他最后的归向。如今的我们正乘坐在一列通向喜剧尽头的火车上,我们停驻,我们张望,看到了一个形象,像周星驰,却又不是他。这时的我们,除了一种对无法重演的过往世界的惆怅,还看到了路旁相拥生长的扶桑、海芋的阔叶、艳山姜和慈菇的红花,美不胜收。那是周氏喜剧接班人身前的美景,他们无法重演,只能带着人间疾苦,走身后的路。

有一天我问师兄:“你眼中的周星驰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说:“一个顶着白发的小孩。”

大风越狠心越荡,越是成长越懂得

在成长的长河中,到处都是路,到处都能走出风景,你不必担惊受怕,很多命运的事自然而然到来,时间总会替我们酿出烟火气的过往。

“李柏莎,你有什么了不起,你不就是仗着家里条件不错,才能尽情做梦吗?说到底你就是个寄生虫,你凭什么瞧不起我?”苏柒气急败坏地站起身,带翻了烟灰缸,几十根烟头撒满了地板砖。李柏莎依然面不改色地看着她,一字一顿,说得十分无情。“是,我就是寄生虫,我没否认,至少我还有条件有资本

去做梦。可你呢?你什么都没有,你又是凭什么恣意挥霍呢?我看不起你,不因你家境不好,也不因你现下贫困潦倒,只因你从未正视过你的现实,却只会抱怨命运不公。”

苏柒抓过沙发上的包包,冷哼一声:“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没穷过,你自然风凉话说得好听了!”

李柏莎摇摇头,闭着眼颓然地坐下,靠着落地窗强装镇定的脸终于崩碎成颓然一片:“不是这样的,苏柒,你忘了,我们也穷过的。那时候我们在鼓浪屿,一个月一千块,我们也活过来了……”

苏柒烦躁地打断李柏莎的话,冲她吼:“不一样,那时候我们是寒假兼职,如今我们是进入社会,人人都在拼爹、拼家境、拼背景!”

说完,苏柒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客厅,走出了房子,甩上了大门。

从前的她们并不是这样的。没有人天生就是废人,那一年的她们,甚至比很多人都要能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更别说每人一月花一千块。

当时她们在消费水平略高的厦门,两个人的吃喝用度也不过一千块。曾经有一周多,两人都是老干妈就两块钱的白米饭做午餐,两包两块五一包的康师傅牛肉方便面做晚餐。抽六块钱一包的中南海,在排外情绪弥漫的孤岛上相依为命。

就这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就能说明她们俩还是能忍的姑娘。就连带她们的管事都说她们俩不容易,跟现在的很多娇生惯养的姑娘都不一样。

话虽这么说,可从生长环境来说,李柏莎毕竟是优渥家庭长大的孩子,不说吃穿用度如何,身外之物她也不在乎。但又因着从小养尊处优,必然都是被人宠着哄着,也带了些小姐的脾气。可到了这里一点都不能发泄出来,从早站到晚,做小精品店的小店员,逢人都要笑脸相迎,变着法把东西给卖出去。

一次,遇到个分外刁钻的妇人,磨得李柏莎又委屈又气愤,忍脾气差点忍得内伤,一口老血含在喉头就差喷人一脸。

那妇人想买一个装饰盒,李柏莎就给她推荐了一款多格子的木匣子,因着那晚李柏莎是给另外一个同事代班,也不太清楚那木匣子的价格,她记得她们家另外一个分店同样的木匣子是九十元,便自作主张报了价。结果店长过来了,急得跳脚,连说报价少了二十块。

李柏莎傻了眼,狠了狠心,就自己把这差价给补上了,也给那妇人道了歉。

那妇人挑了眉,冷哼一声说:“本来就该你补差价,你犯的错,还想我给你埋单?做人有这么便宜,那人人都活得轻松了。”

店长在一旁听了这话都觉得尴尬,拍了拍李柏莎的肩膀以示安慰。李柏莎忍住快要流下来的眼泪,又一次给那妇人鞠躬道了歉。

“算了算了,看你小姑娘态度还不错。喏,这对小瓷象我也要了,你拿新的给我瞧,我看着没问题就一并买了。”

店长忙说他去拿,妇人音调一扬:“哎哎哎,你们这儿什么服务啊?一个店员服务一个顾客,有始有终,知道不?”

想要掩饰已经通红的眼眶,李柏莎二话没说,进了库房找货品。一连拿了三次,都被妇人找出了瑕疵,若换作别人应该已经发飙了吧。店长一直战战兢兢观察着李柏莎的反应,生怕她一时冲动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来。

可她从头到尾都努力保持着微笑,直到妇人满意为止。

妇人临走,拿了包装袋,似笑非笑地对着李柏莎说:“小姑娘,不是我故意刁难你。我一眼瞧着你,就知道你是个没吃过苦的,也难为你到现在都没发火。不过你往后看着走着,这世上哪会少了委屈事,哭鼻子的事,为难你的人多了去了,这点小委屈又算个啥呢?”

李柏莎当时还不太清楚这话的含意,也有一小会儿是怨愤过这找碴儿的妇人的。

下班后她一个人坐在岸边的长椅上抽了大半包烟,看着海面上来去浮沉的渔船,流着泪给她爹打电话说:“爸,大海上好多船啊,不知道有没有一艘可以载我回家呢。”

她爹说:“必然没有,内陆没有海,载你去国外应该是行的。这下子知道想家了?当初撒丫子跑得那么欢,这下子后什么悔。活该!”

李柏莎挂了电话,翻过海岸边的栏杆,跳下沙滩,像个野人边跑边号,绕着小岛跑了两圈半,还是下了晚班的苏柒在回家路上隐隐约约瞧见了她,连滚带爬地跳下栏杆,把她按倒在了沙滩上,拧着她耳朵咆哮:“李柏莎,你发什么癫?”

被揪着耳朵的李柏莎吃痛,梗着脖子吼了回去:“含笑半步癫!”

苏柒扑哧一声笑了,捶着李柏莎的背,笑趴在了沙滩上,两个人骨碌碌滚作两团,做了两只人肉沙堡。

用苏柒的话说,那时候的李柏莎就是暴走的人猿泰山,这里没有她的山岭大树,她只能入乡随俗变成一条又腥又臭的咸水鱼。

而初次变成咸水鱼,还不太适应,还能尝到眼泪的咸湿。待到日久天长,这咸湿也就不大能尝出来了,就像那妇人说的,这世上哪会少了委屈事。

回忆起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虽然受了些苦,倒也过得踏实。好过如今……

李柏莎对着镜子细细描着眉毛,一张二十来岁褪去稚嫩的面容,化妆台上一堆上百上千的化妆品、护肤品,这些都是她用爹妈的钱买来的。因着她已经辞职三个多月了,工作一年多,没有分毫存款就罢了,经常不够用便往家里伸手要钱,到最后甚至选择了完全逃避社会。

她大学毕业后大概就是这么毫无骨气地过的。她开始不愿意面对任何的挫折,贪恋不劳而获、游手好闲、依赖父母的安逸生活。

她与过去的自己完全隔离开来,好像两种完全分裂的人格。那个望着茫茫大海,咬着牙跟苏柒说“我会越挫越勇,我会靠自己的力量顶天立地站在这个世界上”的女孩子,似乎跟她完全没了关系。

苏柒也变了。她结交了另一个富二代女性朋友,虽然那个女孩子并不是什么坏人,但她挥金如土的生活习惯慢慢感染了苏柒。

富二代爱惜自己的身体,花了好几万去做康复锻炼。苏柒因着有同样的毛病,借了几万块钱也去报了同样的班。苏柒开

始将所有的失败归咎于她身体的腐朽衰败。经常跟李柏莎聊天的开场白就是:“要是我的身体好的话,我能去做很多事,比如……”不再有贫穷挨饿,不再有挫折与刁难,可李柏莎的脾气越来越不好,烟也抽得越来越多,她也越来越不愿听苏柒说话。她甚至开始有些厌烦苏柒,而她更厌恶的不是苏柒,而是她自己。苏柒比李柏莎迟了一年毕业,毕业一个月没钱,没地方住。

李柏莎有一处自己的公寓,苏柒也就自然而然地住了进去。一个月后,她们终于爆发了那场激烈的争执。苏柒说:“李柏莎,你有什么了不起,你不就是仗着家里

条件不错,才能尽情做梦吗?说到底你就是个寄生虫,你凭什么瞧不起我?”

李柏莎回她:“你说得对,如今是在拼爹、拼家境、拼背景。而你什么都没有,你就该拼命。你爱惜你这条命,可你什么都没有,你靠着别人的救济去爱惜,留着又有什么意义?你连命都不想拼,凭什么要我瞧得起你?明天你就搬出去,你的事,我不会再过问。”

十年以来,她从来没有那么严苛地指责过苏柒,也从来没有像当时那样说那么多无法挽回的话,了断了她们这么多年相依为命的情谊。

第二天,苏柒搬出了李柏莎的公寓。

李柏莎站在窗口,望着楼下,蝼蚁般大小的人来来往往,从高处看去都是一样的渺小卑微,谁是谁根本分辨不清。

苏柒走的第三天,李柏莎的父亲收到了一条短信,来自她的亲闺女。他起先皱了皱眉头并不想看,因着他虽然是亲生父亲,但总有些解不开的郁结,化不开的怨气。

人家养闺女,养到大学毕业就算是完成了任务,也就可以不管事了。他养个闺女,都已经大学毕业一年了,他还得给她拿钱为她操心。这倒也罢了,就当是他命苦,他认了。偏偏这闺女他白白养着,还从没给过他什么好脸色,就连要钱这种事,都像他低声下气给她送上门去。好不容易打个电话吧,可能也是含含蓄蓄找他要钱,他估摸这短信又是要钱的,打电话也知道不好意思了吧?

李父冷哼一声,点开了信息,一字一行地看完,他保持着拿手机的动作,良久之后缓缓坐下,闭了眼睛,流了两行泪下来。

苏柒离开李柏莎家后,在外流落了两天,住了两天宾馆,忽然想到在郊区住着她好久没联系的堂姐。她拨通了堂姐的电话,死乞白赖地住了过去。

受了两天白眼后,她想起了李柏莎,那个狠心的女人,已经不配做她朋友了。现在她肯定还耍着她大小姐的脾气,过着她大小姐的生活吧?靠家里谁不会,你家就不会坐吃山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富不过三代。

她这么想着,手机叮一声响了,是李柏莎。

当天晚上,苏柒订了北上的火车票。

她跟李柏莎曾经在厦门做兼职的那个管事的主任如今在北京也开了个小小的公司,也曾问过她要不要去帮忙,她之前嫌太远,工作又累,工资又低,所以也有些含糊其辞。现在她要从那里重新开始。

这时候,她有些想念李柏莎。她还记得那年一起去厦门兼职,坐在火车上,笑靥如花、朝气蓬勃的她们。

那时候的她们什么都没有,但是有青春,有拼劲,有勇气。她们不会逃避,不会畏惧,用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想要在世界上顶天立地活着,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

李柏莎也离开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只是发信息说:“我走了,要重新出发了。后会有期。”

没有说要去哪儿,也没有说要怎么重新出发。不过依照李柏莎的个性,她应该是不会再待在这座城市了。孤孤单单一个人,到底要去哪里呢?又会以什么样的姿态重新长成一株孤绝美丽的水仙花?

苏柒不知道,但她想,不管在哪里,像李柏莎那样的人,一旦想要做什么,估计都会做得很好吧。

李父最近很清闲,大半辈子都在做生意,最近可以到处溜达,喝喝茶,搓搓小麻将。

有人问他:“老李啊,你不做生意了?不守着你的商场,到处跑,你也放心啊?”

李父笑眯眯,神秘兮兮地说:“辛苦了一辈子,还不让人歇口气了?再说了……以后我也不愁了,摊子有人接了。”

一辆大货车,在李家的商场前停下,司机在驾驶台大声吆喝:“下货了!”

“来了!”伴随着清亮的女声,脖子上系着帕子,扎着马尾的李柏莎从里面跑了出来,动作十分利落地从货车里搬出几个液晶电视,擦了擦汗水,从司机的手里接过单子,伸手从兜里掏出手机,打开计算器,迅速算好了账。

“师傅,你看看,运费是这么多,货款是这么多,有错没错?”

老司机笑呵呵:“你一个大学生算的账,怎么可能有错?我看都不用看的。”

李柏莎说:“什么大学生,我年轻不懂事,有时候粗心大意,您得时常监督监督我才是。”

老师傅点点头:“老李教出来的闺女还是不错的。行啦,没啥错的。”

李柏莎微微一笑:“没错我就给您打卡上了。”说完,拿出支付宝开始转账。

李父从外面喝茶回来,不远不近瞧着这一幕,听到了老司机的夸奖,忽然老泪纵横,再不懂事的女儿总有一天都会长大的。

“爸,我知道你很累了。我想回家了,以后家里的担子交给我吧,您可要耐心点教我。”

他原本以为她只是一时心血来潮随口说说而已,等到她提着箱子真回来了,在商场里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坚持了四个月,他才敢相信, 原来女儿真的也可以这么能干,也才敢放心, 慢慢地将手里的事交给了她去管。

时光再倒流五六年,兴许李柏莎也没曾想过再回到家乡这座小小的城市。现在的李柏莎终于明白,她蹉跎了多少岁月,将原本属于她的责任推给父亲又是多么残忍。这四个月,她慢慢学会了人情世故,学会了忍受委屈,也戒掉了烟,再也不会无端暴躁,每一天都过得很踏实。

李柏莎偶尔会想起当初在鼓浪屿时那个妇人说的话。世上不会少了委屈,但若是为了理所应当的责任,又有什么是学不会的,又有什么是受不住的,人就该这么活不是吗?

在成长的长河中,到处都是路,到处都能走出风景,你不必担惊受怕,很多命运的事自然而然到来,时间总会替我们酿出烟火气的过往。

这一辈子要和闺密拍一张婚纱照

所谓的青春就是一道闪光,划破仓黑色天空,唯一照亮的不是什么狗屁爱情,而是一辈子的友谊。

燕子在的高中,一年级,有十个班,传言二班最好,可不是吗?那些老师的娃娃都去了二班。然而,燕子在七班。虽然,升初中的时候她还一鸣惊人地考了个第一。那时候小,就知道听风闻雨,刚开学的那几天,燕子心慌慌的,老以为七班会绊倒自己似的。后来,也不知是开了多少天的学了,某一天的早读,班主任领来了一个比她还要高的女孩子来,指指后面的一排说:

“坐那里,那里没人。”班主任安排完那个女孩子,恨恨地扫了他们一眼:“还不读书,来这么早作甚!”燕子赶紧回过神,大声地念:“Good?night,good?night,晚安……”

班主任一转身,他们前面两排的矮娃娃就炸了锅:“那是谁呀?这么晚来,班主任还送呢?”有知情者就说:“那是学校的娃娃,我吃饭时见过的。”

“哪个老师的娃娃?班主任的吗?”

“不对,不对,班主任那么矮。她那么高,会不会是老师呀?”

“听课的老师吗?可是,现在在早读呀。”

……

燕子听着那些个娃娃叨叨叨叨的,心里也跟着忐忑不安,悄悄朝后面看了一眼,那个女孩子还真高呀,跟后面的男生一样高,直直地杵在一片灰黑色中,明丽又耀眼:大眼睛,很大,能眉目传情、暗送秋波的那种眼睛;脸白白的,两颊有些红,像刚刚成熟的红富士一样;一对眉毛特别英气,不像女孩子的,浓浓的,像水墨画,只一笔,就风情万种;嘴唇也很丰满,不小心就露出一颗奇怪的虎牙,那颗小小的虎牙,真是可爱。

因为燕子家离得远,中午便不回去,就在学生灶吃,一碗凉面才一块钱。燕子排队的时候,踮起脚尖看,一不小心,就看到了她。

她站在一盆酱辣子跟前,拿一个小勺子,给买馍馍的夹辣子,还一边收钱。燕子呆呆地看着,被她冷静的动作吸引。她可能是感觉到了一束目光,便也抬起头来,看到是燕子,笑了一下,可爱的虎牙趁机往外挤。

燕子还没有见过大场面,她一笑,燕子跟着却害羞起来,连忙低下头继续排队,盯着前面那个人的鞋跟发呆:原来是学生灶的娃娃。学生灶的娃娃会来七班,那说明七班也不错,要不然她为什么不去剩下的九个班呢?这样一想,燕子小小的心也跟着畅快起来。

那个女孩子叫小强。小强上初中的时候就已经一米六了,在她们一群营养不良的农村女娃娃里面,只有一个成语能够形容她:鹤立鸡群。因为身高悬殊,她坐在最后,燕子坐在前面,彼此间的交流十分有限。贵在燕子学习不错,小强偶尔还不忘翻山越岭跟她探讨探讨。

他们前面的小个子娃娃,尤其是那些贼兮兮的小个子男娃娃,都盼望着小强能多多地过来,多多地被他们调戏调戏。

小强好看,性格里还有一种朴实,对谁都一样的那种朴实。为这,燕子甚至还吃过坐在最后面的两个女娃娃的醋。小强应该同自己要好,却不知为什么看起来好像同她们更要好一些。这让燕子的心很受伤,只能端起架子来,不主动搭理小强,趴在桌子上,跟同桌的小姑娘说悄悄话,有时候说到小强,燕子就插一句:“哎呀,她太高了,跟男生一样,一点都不好看哎。” 可是,这句话里,实在有太多嫉妒和不如意。

燕子和小强的第一间宿舍诞生在了一中跟前的陈家巷。陈家巷里的一间很简陋很简陋的房子,又大又空旷,下雨的夜里,水就从耳朵旁边滴滴答答地掉,响个不停。一张很大很大的床,床跟前是一张桌子,桌子也旧,似乎就跟房子一样老。冬天冷的时候,她们把两床被子叠起来盖,人头对着对方的脚睡。天气好一些的时候,她们端来凳子坐在桌子跟前写写画画地学习。

小强勤快,在燕子懒得一动不动的时候,小强会不声不响地帮她洗碗,帮她把桌子整理好,甚至还包揽了叠被子的活。

在陈家巷住了一段时间以后,那一家的爷爷得了重病,整夜整夜地*,声音很大。漆黑的夜里,不知道时间走到了哪里,她们拉紧对方的手,屏住呼吸,缩在被子里不敢动。折腾了好些个晚上,有一天她们放学回宿舍,发现院子里搭起了帐篷,帐篷下面放着崭新的棺材。小强看燕子,燕子看小强,两个人溜着墙根进了宿舍,关上房门,呆呆地坐在床沿上,不说一句话。

这家的爷爷下葬的那个晚上,小强生起了病,发烧,咳嗽。燕子牵着她滚烫的手去学校门口的小诊所里打针,打屁股针。医生说得打三四次。第一次,燕子问小强疼吗,小强说不疼。第二天再去打,燕子又问她疼吗,小强点点头,要哭的样子,跟燕子说:“疼。”燕子又问她:“咋疼?”小强抹了一把眼泪才告诉燕子:“医生把今天的针头扎进昨天刚打过的针眼里了……”

笑得燕子都缓不过神来了。晚上想看一下她那个被扎了两回的针眼,她却死活不让。哼,看来她还是不跟自己要好。

再后来,没多久,燕子妈跟小强妈商量着给她们重新找了个宿舍,小强的病才慢慢康复。

高二、高三,换了两次宿舍,小强同燕子也坚持不分开,床挨着床,或者脚对着脚。燕子爱生病,头晕啊,低血糖啊,低血压啊,低烧啊,总之是各种小病不断。小强不嫌她烦,在她打点滴的时候吭哧吭哧地伺候她,甚至在她想回宿舍的时候帮她拎着盐水瓶,一路高举。

燕子总说小强把自己活成了段子。

大三那年,李宇春红遍了大街小巷。小强作为第一批“玉米”,在投票那几天,站在大街上拉票拉到咽喉肿痛,回去宿舍好几天都说不出话来。小强小时候喊破过嗓子,这次旧伤复发,再女中豪杰也只得去市医院做咽喉手术。燕子翘了课去照顾她,每次小强恢复得好一点,都会对燕子说出几个含糊不清的词,燕子不明所以,参悟不透。等小强休养了大半个月终于出院的那天,燕子将小强零零散散说过的话拼凑起来,忽然笑出了眼泪:“你……压……我……脚了……”

打这以后,燕子有事找小强帮忙,都会用这个梗来威胁她:“别快毕业了,还落个晚节不保。”

转眼就到了毕业季,平时死水一潭的校园,这会儿刚上演一出“堕胎”的戏码,那会儿又来了场大铺盖卷、小瓷缸的售卖会,毛躁得堪比世界末日。

毕业典礼那天,夏天的阳光慵懒慵懒的,像个好吃懒做的酒肉和尚,校长站在升旗台上用尽力气嘶喊着:“解散!”说完,他身体里的力气好似都吼了出去,蔫巴巴地转过头不看毕业生。那阵子流行拍另类毕业照,有的化了浓妆扮丧尸;有的穿民国装扮高贵小姐;有的干脆把黑色的博士服染成了白色。燕子和小强一致认为那些没什么创意,于是两个人牵手去婚纱店左挑右选,拼尽储钱罐之力,借了两套价值一般的婚纱,并彼此许诺说:以后无论谁结婚,婚纱都不能贵过今天的。

这么多年来,她们总是在一起。

她们写的汉字很像,她们的相貌也慢慢地相像,她们的发型、她们的言谈举止、她们的口味、她们的穿衣风格……她们就像同一个树梢的两朵花,相伴着,开放着。相熟的朋友见到燕子就会打听:“小强呢?”相熟的朋友见到小强也会打听:“燕子呢?”

时光煮水,更煮人。

燕子结婚的时候,小强二话没说,坐了火车,日夜兼程,到了也不休息,帮她收拾婚房,整理嫁妆。小强结婚的时候,燕子第二天才赶到,她穿着白色婚纱,在燕子眼前一晃。燕子忍不住去拉她的手,摸来摸去,眼睛酸涩,不知说什么才好,于是,大大咧咧地讲笑话。这么多年,也只有燕子能在她面前乱嘣乱跳,花枝招展,也不会让她烦躁。

当帅气的新郎抱起小强的时候,燕子忍不住在心里喊了一声:小强,姐们儿爱你。

小强出嫁的那一天,燕子就像失恋的人一样,空空的。多年来,在她们的友谊里,小强就是她的基础,站在西安,一动不动,春夏秋冬,不骄不躁。而燕子是长着翅膀的雏鸟,乱飞,从南向北,再从北往南。燕子什么都不怕,因为小强在那里,她会收留自己。她会拿她微薄的薪水请燕子吃老碗鱼,会在燕子失意的时刻跟她喝啤酒,会忽略夜色的深沉,舟车劳顿,只为陪她睡一觉。

爱情再飘摇,也终会靠岸。对大多数女人来说,家是岸,男

人是港湾。今年的十月份,燕子的另外两个好朋友,也将要靠岸。有时候,燕子觉得,所谓的青春就是一道闪光,划破仓黑色天空,唯一照亮的不是什么狗屁爱情,而是一辈子的友谊。

我背你,背你回家去

我表姐属鸡,今年三十二岁,瘦瘦小小,皮肤白,丹凤眼上一对柳叶眉,脸盘只有巴掌那么大,像南方人一样细腻,比我强。我在骨子里跟她亲,虽然这些年里各处异地,千里相隔,一年两年也见不到几面。亲就是亲,这种感觉发自肺腑,没办法阻隔。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岁时,靠着爷爷的一点老面子,校长法外开恩忽略了对于年纪的限制,准许还拖着长鼻涕的我进了离家很近的一所小学,跟着一群大孩子,混一年级。

一九九几年,我家很乱,爸爸滥赌,穷到那种揭不开锅的境地。一个男孩子,上面跟着一个金子般金贵的长子,在一般的农村家庭里,可以想象得出,虽不至于多余,但境况也是尴尬得很。

表姐那时候上小学六年级,她家就在我家后面的村子,很近很近,去学校经过我家门口,就停下来喊我,不断地叫我的名字,直到我从被窝里回她点声响,天天如此。她等我穿衣,帮我拿起书包,或者从自己的书包里变魔术一样变出一个馒头,乐得我连匆匆赶路都不觉得累。我印象中,那一年的表姐很青涩,梳着长长的、长长的辫子,辫子乌黑,发梢在齐腰的部位荡来荡去,看得我心驰神往。也难怪村子里的女娃都希望自己也能够长成她那个样子,真是太美好了。

表姐经常穿着一件红色的针织衫,很旧,娃娃领,但是又极好看,衬得她更白净纤细了,比城里人还要显得城里人。那件针织衫是远在汉中的大妗子不穿了捎回来给她的,后来,过了好几年,又被姨妈拿来给我妈,传给了我。表姐的很多衣服,都是一件件传给我穿的。

一天下学,学校里的同学凑成堆,指着我的衣服在一旁拉话话,离得老远那唾沫星子就开始放射远程魔法攻击。表姐手里拎着几个石榴正迎我下学,看到我像屁股后面尾随个*似的眼里直放水,冲过来就踹那几个男娃娃,边踹还边发挥村里悍妇一女能敌五男的辱骂天赋:“你们这群[校对者按2]管娃,再逮住就把你们踢出银河系!”当时我俩每天放学都去村长家死乞白赖地蹭一会儿电视看,追一部日本的叫《圣斗士星矢》的动画片,银河系大概是那时候的表姐晓得的最远的距离了。

她是我的英雄。

关中平原的春天雨水多,下起来就没完没了,直到惹人生厌才肯停。这样的下雨天,表姐就会一手牵着我,一手撑起伞,和一群与她同龄的姑娘慢慢悠悠地走,像走进了永恒的时光里。如果那时候的我有一丁点儿理想可言,必将希望这一幕定格:不要动,表姐也不要走,大家就站着,站在一九九几年关中的古老春雨中,不离不弃最好。

有一回下午放学,雨下得特别特别大,哗啦啦的,我没有雨鞋,唯一的烂鞋子,是千层底的布鞋,一走一掉。表姐急得拉着我跑,还扯开自己的衣服挡在我头上。我却不争气,刚迈开了步,就被鞋带给绊倒在地,一身泥巴,不顾表姐拉扯,趴在地上铆足了劲哭,伤心地觉得自己吃了亏。表姐不骂我,也没像其他人的姐姐那样上来就啪啪给两巴掌,取而代之的是,她把书包解下来丢给了同伴,蹲在我的前面,回头跟我说:“乖,二崽子不要哭了。爬上来,爬上来,姐背你,背你回家去,好不好?”

我人傻,还贪图享乐,一看表姐要背我,破涕为笑,高兴得一骨碌就爬上了她的背,连泥带水。表姐蹲了很大一会儿才攒足了劲站起来。这一路,大雨滂沱,不长不短,她却再没有将我放下。

其实,表姐个子小,身材瘦,老坐在他们班的最前面一排,比那时候的我高不了多少,也重不到哪里去。可是,她背着我,巨人一样,无懈可击。那么沉重的雨,像穿肠而过的酒水,经过其中的人,酣畅淋漓。我伸手搂住表姐纤细的脖子,随着她的节拍,深深浅浅地向前去。

于是,我六岁前的下雨天,都是在她的背上趴着过的,那样安逸、稳妥,遥遥无期。

可这样的安逸并没持续多久,电视台就开始热播《西游记》了,那时候班级里每个同学都要认领里面的一个人物做代号,我认领的是银角大王,表姐是白骨精。学堂旁边的小商贩卖的糖也是孙猴子、如来佛祖做纸面的,还诓骗我们说:“这都是外国进口的糖,高级着呢!”我就琢磨着,难不成耶稣也有带着弟子去取经的嗜好?

然而班里同学都在玩cosplay 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我把头扭到一边,一个人任性地在草稿纸上画些意识流的怪圆奇方。六岁的我沉默寡言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跟我同桌过一个学期的小美得出过一个结论:“二崽子一天说话都不过五句的,你们要是谁听他多说了一句,大不了我把美少女的糖纸给你啊。”

表姐怕我被孤立,有事没事就带着我。跟女娃娃待的时间久了,男娃娃就更不带我玩了,我倒也没伤心,欢欢喜喜地跑到女娃娃的阵营里给她 们扯皮筋。有时候表姐得闲了还会教我高难度的“三级蹦”动作,因为我身体不大协调,一跳这个动作就如同被踩住尾巴的老鼠附身了似的。这个时候表姐就会幸灾乐祸地拄着腮帮子,入迷地观赏这一出免费的逗乐盛宴。

赶上没课在家,表姐就猛地往我嘴里塞糖,强迫我欣赏她的表演。

表姐把蚊帐掀开,围在身上,对我说:“我不是你姐姐,你姐姐已经被我吃掉了,你要是猜到我是什么妖怪我就把你姐姐吐出来。”

我夸张地张大嘴,说:“你不要吃我姐姐啊,看你这么白,不是狐狸精就是白骨精吧,我猜得对不对?”

表姐点了点头。

我又说:“那把我姐姐还给我好不好?”

表姐又点了点头。

天一擦黑,等大人们都睡酣了,我和表姐就去大厅拿煤油灯把耍着玩。有时候我俩躲在晒谷的草屋里,用煤油灯烤地上的豆子,等豆子爆开吃掉里面的。有时候我们用煤油灯烤瓢虫,不能吃,就图个乐呵。

有一天晚上,我端着灯盏去烧爬在帐角的瓢虫,表姐在身后表情专注、屏息静气地观摩。慢慢地挨得近了,虫子没被惊走,煤油倒洒了一地。这还不算倒霉,屋外的风刮得树杈杈的影子肆意摇晃,瓢虫受了惊,展展翅膜就潇洒地飞走了。我赶着去捉,脚不偏不倚踩着了地上的煤油,整个人四仰八叉地摔在地上,一盏滚烫的油浇在大腿内侧,那酸爽。

表姐把我从地上一把拽起,带着哭腔抱着我奔向父母的房间。彼时,我大腿内侧的肉已经溃烂,脚面上也有几个鲜血淋漓的洞,简直惨不忍睹。父亲没几分钟就把我送到了县医院,医生说:“幸亏来得及时,再晚一点估计你儿子一辈子都要当个废跛子喽!”

煤油灯事件后,父母便不大放心把我给表姐带了。赶上表姐来串门,也要借故把我支开。表姐知道我在家,就应承着走远,趁父母不注意便又折回来,躲在远处瞧我,冲我做鬼脸。可后来即便是这样的见面机会,也很少有了。

表姐下面有两个弟弟也需要上学,姨妈家经济状况比我家好,但也紧张,所以,上完小学之后,表姐便辍了学,跟着舅舅,去了汉中打工,帮人带孩子,就是做保姆,小保姆。

那时候,表姐最多也就十三四岁,在那么远的城市,寄人篱下,却兢兢业业,还不忘攒钱,每个月,都要给家里写一封信,用自己仅识的一些字,报报平安,说说心里的话,再在信纸里夹几百块,两百,三百,或者五十,不间断地接济着父母和自己的弟弟。顺带着也把自己不穿的衣服辗转地寄来给我,她寄来的衣服又干净又清香,我闻了又闻,闻了又闻,全是美好的味道。表姐自己却过得很节俭,穿的用的都是别人给的,从来不花里胡哨,乖得就像还在村子里一样。

我家的相册里,藏着一张表姐那时候的照片。她穿着一件大妗子给她的白色呢子衣,衣服很大,她显得更小巧了。头发剪短了,扎起来,落在背上,镜头里看不见。前面站着一个孩子,她的手恰好放在那个孩子的双肩部位,孩子咧开嘴笑,表姐抿着双唇,很腼腆。

这么多年来,我都再没遇到或者见到像那些年的表姐那么乖顺的姑娘,矜持、内敛、善良,一脸的温情,特别好。

一年以后,因为各种不得已的琐事,表姐回来了。在家里,她更忙。天天系着围裙,忙进忙出,做饭,缝补衣裳、袜子,帮着锄地、收麦子等等,表姐就没有空闲的时候,她像个小大人一样懂事,照顾得所有人都舒适。其实,她也没有在家里待多久,就经人介绍去了咸阳市里的一户人家,还是做保姆。但是,有别的人问起的时候,我们会说:“在帮人卖手机。”

我慢慢地长大,从童年步入少年,有了男女有别的害羞和含蓄,就跟表姐没那么熟了。她再见到我,会微微笑一下,跟大人一样,问一些成绩怎样、学习如何的问题,最后说一句好好学习之类的话来鼓励我。

我不知道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彼此疏远的,只知道,在强烈而原始的情感里,她是我唯一的姐姐。

表姐二十多岁的那一年,认识了一个同在咸阳打工的渭南小伙子,好像是盖房子的那种小工。没有任何感情经历又善良的人,在这个男人身上,连滚带爬,付出了自己的一切,终于到了要结婚的地步。

姨妈不同意:“那人不咋样,我怕他骗你,离咱家这么远,骗你去渭南咋办!咱们村周围有很多,我慢慢托了人介绍你认识。”

表姐不干,态度坚决,非他不嫁。

姨妈拗不过,实在没辙,就伙同了我妈去邻村的大仙那里打卦。大仙双目一闭,叹了一口气,对我姨妈说:“你这姑娘,得有两次婚姻。你让她结了吧,不结不行,结一年两年就会离的,离了就好了。”姨妈不甘心,问她:“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大仙反问:“你还有办法?!”

回到家,姨妈把大仙的话如实转达给表姐,表姐哈哈两声,跟姨妈保证:“妈,你放心好了,他不会的,我知道。”

于是,在姨妈不得已的默许之下,表姐跟渭南的小伙子办了场婚宴,算是把这婚给结了。

我因学业没有机会去参加表姐的婚礼,后来有幸见到表姐夫,怎么形容呢,他黑黑的,还瘦,个子也不高,头发像站在头上一样,咋咋呼呼,骑着自行车,东摇西摆,在马路上走“Z”字,就像我们初中班级里那些坐在最后一排的“大哥”,最早的那一批非主流。看得我都忍不住替表姐伤感,唉,这人是多么配不上我柔顺乖巧的表姐啊。

一年以后,表姐剖腹产生下了一个女儿,坐完月子,按照我们那里的风俗,回姨妈家里过百天。我和我妈去看,表姐胖了一圈,更白了,娃娃也很乖,小巧玲珑,面部的轮廓和眉眼像极了表姐。我却懵懵懂懂的,老觉得表姐怎么就当了妈呢,才多少年过去而已,才多少年的事。

过完百天,表姐身体恢复得已经差不多,便要回自己在咸阳租住的房子。由于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表姐夫,姨妈不放心便跟着送她,帮她抱着孩子,拎着东西,跟着表姐东拐西拐的,终于算是到了。

当时是大白天,按照常理,表姐夫是在上班的。表姐想都没想便拿了钥匙直接开门,哐当一声,门打开的那一刹那,表姐的人生就随之崩溃了。

表姐夫跟一个女人,正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表姐愣住了,那一刻时间都不动了,是孩子的哭声哗啦一下把什么都扯开了。表姐像疯子一样扑过去,抓着那女人的头发不放,咬牙切齿地低吼,词不达意。男人吓得不敢动。表姐又哭又叫,打这个打那个,最后,连自己也不放过,弄了一身的青肿。

姨妈后来哭着说:“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我姑娘那样子,这一辈子都没见过她那么生气,抖个不停,就跟疯了一样,六亲不认……”

一段时间之后,表姐不哭也不闹,安静地拿着结婚证去离了婚,不动声色,看不出情绪。那个表姐夫因为一些生意上苟且的事,也锒铛入狱。表姐的人生,直到这时,真的应了大仙的三言两语。

亲戚都劝:“离了好,离了好。”我注意观察表姐,往往此时,她会一声不吭,嘴角微微地动一下,一语不发地看着眼前的虚无。然而,心中凄凉,可想而知。我为这还跟我妈吵架:“都过去了,你说那么多做什么?不要提了!真是的。”

其实,我也无法去了解表姐,只是心中有一股子冲动:要保护她。

大家都觉得这样才好,离了那个人,表姐会过得幸福一点,会慢慢步入好的生活,就像大仙预言的那样,等第二段婚姻就好了。我却老觉得表姐的笑里少了很多东西。爱情这东西,如果真的遇到,人的灵魂就会变得很重很重,举步维艰,但如果失去了,灵魂就会被掏空,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

我有点不认识表姐了。从不吃甜食的表姐没事干就天天捧着个冰淇淋桶,冰箱里还塞着各种口味的存货;从不发脾气的表姐,有一次吃饭我们聊天她没插上话竟气得掀了桌子;从不涂脂抹粉的表姐,开始从网上淘来一盒一盒的进口化妆品。

姨妈见着害怕,逢着双休日便领表姐去了趟县里的医院。县医院说查不了表姐的病,得转去城里的大医院瞧。在长达两个月的就医测试和诊断中,表姐被诊断为大脑器质性病变,间以妄想症和脾气暴躁为附带症状。姨妈请了假,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在她身边,孩子就托给我妈帮着带。

没课的时候我也尽量请假来医院照顾她,每次我推开房门她都要问一句:“二崽子功课最近做得咋样了?你老爹让我看

着你,叮嘱你千万别挂科。”我说:“我刚拿了奖学金呢,姐!”

这样的对话一天要重复很多遍。能再和我好好地玩一次,是表姐的愿望。而我父母鄙夷的表情是压在她心里的石头,她还是认为小时候我被煤油灯烫伤腿,全然归咎于她的失职。

进入后面的疗程,表姐的状态好了很多,姨妈终于说通医院给了她一整天的假。

“一整天都不用扎屁屁、吃药丸了?”表姐冒着星星眼看着我。

那天是周四,来玩的孩子并不多,我们玩到旋转木马的时候她睡着了。她皮肤还是白嫩嫩的,丹凤眼上一对柳叶眉,脸盘也还是只有巴掌那么大。矜持、内敛、善良,一脸的温情,病痛在她身上仿佛一瞬间风停水静。然而表姐的口水流了我一身,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没多久身子就麻木了,我不敢动,怕吵醒她。

其实关于她,有一件事是我一直耿耿于怀的。

嗯,你可能想到了,那些煤油并不是我摔跤不小心洒到腿上的,而是我故意的。我想用这种方式让父母错以为我在表姐身边待着是不安全的,是的,我成功了。这么做的起因,仅仅是因为用煤油灯烤豆子的时候,最后一把,表姐没有让给我。

病情稳定后,表姐辞掉了保姆的工作,去了一家足浴城做按摩师。看来,她是要赚钱,只赚钱,不顾一切地赚钱。或许这是她仅剩的安全感了吧。

这期间,姨妈一直没有放弃再给表姐介绍对象的事业。对于一般的农村人来说,结过婚,有了孩子的女人,是要低下去很多层次的,更何况表姐还生着病。所以,姨妈以及亲戚们介绍过来的男人,要么年近四十已经秃顶,要么家徒四壁有过不良记录,反正是没有一个好的、顺眼的。

表姐才二十多岁,我怎么都看不上她们介绍来的廉价伴侣,也没心看,就敷衍姨妈:“姐现在这个样子,更应该找个真心待她好的。”姨妈恨铁不成钢:“我也想啊,可现在她的意识里有‘爱情’这个词吗?越大越难找!没人要怎么办!”

就这样,表姐又安安稳稳地在各种相亲中晃过了六年。在她女儿七岁的时候,经人介绍,她认识了现在的姐夫。这个姐夫人很好,又实在,年纪不大,跟表姐一般大,没结过婚,就是家里穷,终身大事才一直没有着落。姐夫不嫌弃表姐,也没说什么见外的话或者做出什么见外的事情来,拿了自己的一颗心,跟表姐算是喜结连理了。

姐夫很优秀,做粉刷匠的,还勤劳,在姨妈家忙进忙出,不把自己当外人,甚至我家的一部分活,他都要给包揽去。对表姐的孩子,尤其上心,玩具、吃食、零花钱,没断过。

乡里们看不上姐夫,跟姨妈抱怨:“那人完全跟你姑娘不在一个生活层次上,没要求,跟他在一起的日子不叫日子,太土了,真的太土了。”

姨妈气极了就骂那些人:“你们是看不得人家过好日子吧,你们还想要怎么办!你们还要折腾谁!”

后来街坊四邻又传言说表姐在足浴城认识了个人,挺有钱,经常开车接送表姐,还来过姨妈家。这些,表姐夫好像也知道一点风吹草动。

记得有一次,我在姨妈家里,表姐夫正在认真地扫院子,门口忽然开来一辆黑色的别克,表姐从里面下来。我注意到表姐夫的表情,他看一眼车子,看一眼天然无害的表姐,直接扔了扫帚,进屋去了。

唉。

可是,表姐夫跟表姐也就那样凑合着过。

我也不知道表姐的真实想法或者实际期许,只是在心里单纯地希望她能够幸福一点,快乐一点,在生活上过得好一点。不要记恨从前的人和从前的自己,也不要怀疑未来,认真朝前走。罐子破了也不能乱摔,补起来,有时候,比新的都要好。

时间变迁,流言四起,表姐不解释,或者说压根儿不知其由。表姐夫也不问,一心一意地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配合对方的步调。结婚好些年,时有争执,也互相迁就着过了。两个人一起在表姐夫贫穷的老家盖了崭新的房子;带着唯一的女儿在各个景点留影。表姐坐在表姐夫的摩托车后,朝我招手:“二崽子回屋去,不要送了,一会儿你爸妈把你锁家里不让你出来耍了……”

过年的时候,表姐夫在我家喝酒,有些醉,吐了一床单,表姐守在他跟前,一会儿递一杯水,一会儿帮他拍拍背,嘴里不停地责怪:“你不能喝就不要喝,逞什么能,吐得满地都是,还不得我洗,连自己都管不住,真是的……”

我从门口路过,不觉停住,默默听了一会儿,才迈开步离去。

祸兮福之所倚。在经历过那么多苦难后,表姐能重归妻子这个位置,找到一点“爱情”的定义,不可不说是一个意外。这些意外,有时更像是一种造就。能把这种意外过成日常的人,还有什么挨不过去的?

有时候,当有人告诉我表姐病情发作,缠着姐夫要坐旋转木马、吃棒棒糖的时候,我就蹲在她的前面,回头跟她说:“累了就爬上来,爬上来我背你走,背你走下一程。”

就像那些大雨滂沱的年幼时期,她笑着蹲在我的身前,回头招呼:“乖,不要哭,爬上来,我背你,背你回家去。”

跋|怀念每一个二十四摄氏度有风的午夜

写作此书的由头来源一次跨国旅行,也正因为这次旅行让我懂得其实万物生灵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地过活,纵是小人物,纵是一花一草一木,亦有值得被歌颂的地方。

2013 年夏季,我走到了赤道,在这个唯一适合人类居住的赤道国家,在安第斯山脉三四千米的海拔高度上,也许是因为缺氧,脑袋昏昏沉沉的,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在爬坡上山中度过,大雨渐停,山涧峡谷云雾缭绕,壮观异常。

第二日,我赶早前往北部小城奥塔瓦洛赶集,赶晚集。下午时分抵达南美洲最负盛名的周六集市,犹如国内寻常的旅游景点般的甩卖,只是这里的流行元素更加浓厚,街道上满是亮丽色彩。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围困了我,我躲在集市中的雨棚里,不远处是现场乐队的演奏,清脆的和弦弹奏着《My lovemy fate》。

没有空地搭建舞台,乐队的非洲小子用木墩子撑了个不高的平台,几个人在上面倒也还像那么回事。四周小贩售卖的喊叫声,棚外轰隆的雷鸣声,人们叽喳的闲聊声环绕于耳,这座静谧小城,开始享受起市井喧嚣来了。

在回基多的路上,空气潮湿闷热,直接抵达皮钦查火山,搭乘高原观光缆车上山,俯瞰基多古城,云雾迅疾,世界一片混沌,那一刻仿佛曾经历过的生活的不安和现实的曲折都不过自然的过眼云烟。

路上遇到不少游人,有一个梳着大辫子的日本人,脸色沧桑,一脸莫测地望着路人,但笑起来极其祥和,有个哥伦比亚人弹着吉他唱着歌。我在位于南美大陆西北角的印加古城遗址上,感受着陌生人的可爱,不再担心精力被耗费,不用争取生活所需,如果没有了盘缠,还可以加入流浪队伍的行列。

这纷繁三千界,身外物居多。

回城搭乘绿皮火车,在狭窄的路轨上只有途经的这一列火车,外面是悬崖峭壁,远望犹如被云雾围绕的迷雾森林。我在车上遇见一位南美原住民,听人说他们讲奇楚瓦语,这是一种无法书写但流传下来了的语言。他没有戴帽子,但同样披着披肩,绑着马尾,磕磕绊绊听翻译说,这是因为他也算是出来游历四方已久,但据我所知,传统服饰犹如印第安人与生俱来的陪伴。

中途过中转站,我携一根烟登上车站的观光台,扭头看见那位南美原住民紧闭双眼,向远处的悬崖敞开怀抱,那副虔诚的表情好似在他面前的不是悬崖峭壁,而是供奉的佛龛。自我的渺小在自然的奇妙面前无以掩藏,情感的微妙更是塑造了比云还变幻莫测的无形物体,此时无意露出的表情,却恰恰是真诚的表达。

他们笑容灿烂,但也最是贫穷,然而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尽情享受这午夜二十四摄氏度的徐徐凉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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