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2章 7、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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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今晚全得耗在这儿了,陪人陪到底,送佛送到西。

除了腹诽,孟沅无计可施,她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与众人一起呆着。

这种高级宾馆,电梯的空间其实不小,准载十一人的电梯里,只有他们六个,但佘处长就一直贴在她身边,那种腻腻的滋味让她浑身难受。

虽然刚才进电梯前,孟沅已经努力挣脱掉他的那只肥猪蹄子的牵扯,但怎么也避不开他不断地靠近与故作亲热的贴耳私语。这些事情若换作在平日,她早就翻脸走人了,走人之前还大有可能,狠狠地踩他几脚;可她毕竟只能忍着,这关系到公司几千万的投资,后面还有大把求人办事的时候;她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再硬朗的性子,也会被金钱束缚住手脚。孟沅觉得自己,在这种情形下,活脱脱一个金钱的奴隶。纵然心里头再不情愿,头上的箍儿,金紧禁三只,只要被那咒语念动,黑熊怪也好、红孩儿也罢,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也一样当不起。松箍咒是没有的,套上就脱不掉了,也只有待自身修炼成佛,才能让那箍儿化掉。

孟沅是凡人,修不成真身。

她忽地想起以前严以宽说过的话:“商业社会是讲手段讲成本讲利润,不是你以为的讲原则、讲道德或者讲仁义。毛主席怎么教育我们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作文章,这商场就是战场,充满着血腥、暴力与阴谋诡计。沅沅,游戏规则不是你我能够制定,我们得承认现实。”

自己当时怎么回答的来着,对,是这样说的:“我不指望改变规则,我只能坚持自己的底线。”

“那么,你注定会是失败者,会被人骗,会被人卖。”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孟沅沉吟道,“质本洁来还洁去,宽哥,就算最终胳膊扭不过大腿,我大不了退出,不玩这个游戏。”

至少,而今而后,庶几无愧。她心里浮出这两句,是出自文天祥的绝笔。

这是她的真心话。虽说千古艰难唯一死,但最后的底线,毕竟还有取义成仁一说。这是儒家所主张的基本道德准则之一,孟沅深受其影响。

“生死哪有这么容易?沅沅,你不可能对抗整个社会。”听她这般幼稚却坚决,严以宽摇头叹道:“死犟!算了,只有我吃点亏,帮你挡着。”

“你挡着?”孟沅歪头笑道,“还是拉我垫背?你别先把我给卖了,我就阿弥陀佛啦。”

一语成谶。

这般令人丧气的、却句句诛心的事实。

***

宾馆顶楼的歌舞厅场地并不大,但装潢华胄,灯光弥漫,只是好像没什么人在,巨大的投影屏幕上正放着一部外国电影,枪战加飞车,混乱中车辆追逐翻滚爆炸,路人受伤仆地甚至倒毙,只有自带英雄光环的主角,永远在危急关头化险为夷,最终拯救世界。

配角们演技再好也无用,几个镜头,便已是落幕,再没有露面可能。

戏如人生。

服务小姐迎上前来,佘处长大手一挥,后面一直跟着的那个小伙子忙上前来,说了几个字:市府招商局的,那服务小姐心领神会,引着大家进去,安排坐下;于是音响一调好,便成了他们几个人的专场。

佘处长的烟锅巴嗓子如警报般骤响,粗砺的金属音色,像是拿刀叉在瓷碟上刮拉,让人从耳朵到胸口都郁闷难当。他自得其乐,偏生这跟来的几个,还不得不大力鼓掌,以示热烈。

“真是一幕闹剧,有够讽刺的。”孟沅手上跟着拍,心里愈发鄙薄,鄙薄的对象包括自己在内。她觉得自己像是没有生命体的旋转木马,只能由着轨道的安排,一圈一圈地跟着转,还必须跟自己说,这就是生活。

“如果,今后所有的生活都是这个样子,我还不如死了算了。”悲观的情绪涌上心头,她忙强自压住,“死个屁,整天寻死觅活的,真以为自己了不起,能够重于泰山不成?谁把你当回事呀!这条贱命就算再不值钱,再轻于鸿毛,也是自己的。别动不动拿死要挟自己,一逃了事。”

她对着自己认真开展自我批评的时候,佘处长则正在认真拉他的黄喉。

他先是唱的《打靶归来》、《大海航行靠舵手》这类革命歌曲,然后不知怎地,曲风一转,竟唱起《片片枫叶情》来,不光自己唱,还一力邀请孟沅陪他唱,孟沅的嗓音本来偏低,并不擅长女声的部份,她惯唱男生的歌,喜欢的几个女歌手也都是中音区域的,这下被硬拉着合唱,拔尖了嗓子,假声憋着,于是两个人都唱得难听,用“鬼哭狼嚎”四个字来形容都不过份;难为旁边那几个,还得昧了良心,接着鼓掌。

这倒也还罢了,更过份的是,在其他几个人唱他们点的歌时,孟沅还被强拖起来,陪着佘处长跳舞,忍耐着他的咸猪手在身上摸来摸去。

等佘处长再点了一首《迟来的爱》,而且又把另一个话筒递过来时,孟沅便拒绝了,她说:“嗓子疼。”她一直不喜欢这首歌,就算曲调再悠扬婉转十倍,可歌词中的小家子气,把一种破落户的心态反复吟诵,还当成是情深款款,简直是亵渎。

佘处长让服务小姐送了两杯鸡尾酒过来,他凑近殷勤劝道:“喝点酒,嗓子就不疼了。”

孟沅唇上绽开笑容,而眼睛却是冷的,只不过这里灯光暗,这神色便不显。她拿起桌上的另一个高脚杯,往里面倒了大半杯琥珀色液体,加一块冰。

这是刚才一进来时,佘处长点的洋酒,Joh

yWalker,一款烈性的苏格兰威士忌。

威士忌的威力,孟沅前不久才领教过,当然清楚;她拿杯子向佘处长一敬,然后在他的疑惑神情下,一饮而尽。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酒一入喉,她坐不到一分钟,就对佘处长道声歉,说去一下洗手间。

进了洗手间,她马上把食指伸进喉咙里,尽量往里抠,恶心的感觉一触及发,她伏低身子开始呕吐,吐得涕泪横流,把刚刚吃进去喝下去的,统统吐掉。

这是严以宽曾经教过她的法子,他说,万一以后哪天,碰到应酬灌酒,又不得不硬着头皮顶着的话,可以这样免于喝醉。

“看来,他是早就想过,以后要拿我出去交际的。”她这样在心里头猜测,“许多话,他其实早就说得明了,只是我自己,笨。”

这封闭的记忆大门一经打开,孟沅竟然发觉,自己居然什么都记得,那些场景、那些面容、那些动作、那些对话……流畅地奔涌而出,尤同这翻江倒海的呕吐,止都止不住。

一直吐到胃里空无一物了,她还故意抹了一些污物到自己的前襟上。今天穿的是件白色的外套,这污物抹上去,明显得掩都掩不了。她这才直起身子,拿水去泼脸。面前的镜子里,双颊面泛红晕,眼波流动,这面容是酒后控制不住的桃花色,容易引人遐思,她便在包里一阵翻找,找出那支死人色口红来,重重涂上双唇。

“死人色”这三个字,是小眉的精准定义。

当年高考一结束,小眉就立刻跑去租了《决战玄武门》的录像带,对于翁美玲、苗侨伟加黄日华的铁三角组合,她们俩都喜欢;反正那个时段大人任由她们放敞了玩儿,两个人便窝在小眉外婆的老屋子里,连看了三天。

剧情是早就模糊掉,唯一让她们记忆深刻的,是那支口红。

她们一直对秦惜惜被李世民杀掉后,唇上那种毫无血色的口红印象倍深,心心念念要搞一支同样的来,好半夜出去吓人。后来终于小眉在去香港的时候买到了两支,就是那种银白灰的唇膏,涂在嘴唇上像将死的病人;她分了一支给孟沅,两个人都爱得不行,可惜这种颜色除了拍戏,的确没什么场合用得上,就连半夜出去吓人这种刺激性念头,也只能两个人在心里头转转鬼脑筋,根本不可能付诸实际行动。

小眉唯一吓过的那个,是赵德志,她有回去广州,不知什么事情赵德志惹了她生气,她便涂了这唇膏装病吓唬他,据她说,那天晚上真把赵德志吓得不行,差点就抱了她直接跑医院了。

今晚,如果能够借助这支唇膏,避过佘处长的继续纠缠,也算它功德无量。

开了门出来,孟沅把脚步放得虚浮,她皱着眉走向这群人,一边拉扯着自己的衣襟,让那些污物更刺眼些,一边就装出疏狂范儿来,她在佘处长面前打了个转,存心用一种嫌恶的口吻,轻飘飘地说:“脏死了,我回去换衣服,你们接着玩,我不奉陪啊……”

也不再去等他表态,干脆连何先生都不理,她转了身就走。出门,电梯,回房间。

且不管这表演合不合格,她估计,他们应该会觉得是她喝醉了,所以这些礼貌上的应酬才顾不上。就算他们看出来了她只是借此逃席,至少她怎么着也费心找了借口,没有当场给人脸色,落人话柄,勉强也算保全了彼此颜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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