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7章 42、搏斗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桌上一共六人,一半都不认识,这让孟沅感到局促。

众人排位坐定。阿文介绍说,这是另一家台资厂“全有”的总经理李总跟业务经理聂经理,女孩叫阿桑,是聂经理的女朋友。全有厂主营生产五金配件这些金属制品,其中也生产衣车零件,一台衣车配置的小五金件至少上百样,因而这家厂跟台庆厂的关系还要亲近些。

“全有厂已经在这儿开办了四年多。他们跟我们厂不一样,没有驻厂经理,李总亲自在这儿守着。全有是目前安良最大的一家台资厂,他们的营业额抵得过旁边十家港资厂的总和。”阿文说起这些,颇有几分洋洋自得,就跟全有厂的荣光,连台庆厂也能分得一杯羹似的。

倒是李总客气了起来:“哪里哪里,阿文你形容得太夸张了。做工厂嘛,也就挣几个吃饭钱,别人家发财的道,我也不熟。”

大家一起坐下吃饭,孟沅特别注意阿桑,因为这个阿桑真的太安静了,安静到整个吃饭期间,孟沅只听她说过两句话,第一句是:“阿荣,你吃这个。”她舀了一碗汤放到聂经理面前,孟沅猜测聂经理的名字中应该有个荣字。

这第二句话,是回答孟沅的问话,因为孟沅跟她寒暄的问题是:“阿桑你也在全有厂工作吗?做什么的?”依她这么娇怯文静的模样,顶多就是做个办公室文员。

阿桑摇摇头,说出了今天晚上的第二句话,这句话只有两个字:“爱群。”

什么意思?孟沅没听明白。爱群是个什么职位?从字面上理解,关爱群众?难道台资厂还设工会主席?

还是阿红在一旁帮着解释:“就是爱群酒楼啦,阿桑在里头当公主。”

孟沅大吃一惊,“公主”这个头衔听起来光辉灿烂,实质上,就是坐/台小姐。

当然,也不是每个坐/台小姐都会自甘堕/落,她们当中应该也有卖艺不卖身的,只是陪酒陪吃陪唱歌,让客人摸摸揩点油,未必一定会出台。孟沅在心里默想,这样为她辩解着。

但好好一个女孩子,怎么会从事那种职业?便是那些青史或野史上留有几笔的名女子,只要是出身风尘,便会有垢议,即使勇如梁红玉、慧及苏小小,美似李师师,贤比柳如是,烈若李香君。

只是这一桌子上的人,除了孟沅之外,好像都对这个头衔习以为常,没人认为有什么不对劲,包括阿桑的男朋友聂经理在内。

这餐饭吃得慢,主要是李总话多,阿文本不健谈,聂经理当着李总的面大概颇为收敛,阿桑更是哑巴一样地存在,阿红屡屡想插嘴,可总也说不到点子上。到后来,只有孟沅偶尔接上几句,因为总不能一顿饭都让李总一个人唱独角戏吧?这也太呱噪了些。

李总貌不惊人,可孟沅必须得承认,他肚子里的墨水还是很足,尤其在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纵横五千年,忠孝礼义、经史子集、顺天应势、中庸之道……他都能谈得头头是道,这些方面孟沅还略懂一二,勉强能够应对。李总大概是很难得有机会与人畅谈,遇着孟沅这个半瓶子水,哪怕她自己不想晃,李总也要拉着她,不管摇没摇匀,先一吐为快再说。

谈到饭局结束,已经过了三个钟头,李总还意犹未尽,直道:“孟小姐,改天我一定请你吃饭,我们找时间再好好聊。很久没聊得这么痛快过了。”

他倒是痛快,可孟沅估计,阿文跟聂经理他们一波人,几乎无聊到要睡着。

孟沅倒是觉得跟李总聊天还不赖,至少能学到不少知识;据李总自己说,他从台大毕业后,一直在商场里打滚,都快忘记还有“文化”这两个字眼。

孟沅学历普通,见识更比不上,她能跟李总聊得上,也全靠她平日里杂书看得多,加上思维活跃,语言组织能力强,每每能有些独到见解,俏言巧语,还常点在节骨眼上,这才让李总刮目相看。

只是给孟沅的感觉里,与林总相类,李总骨子里也同样混合着温雅与精明,很矛盾地统一着。

***

第二天八点钟,孟沅难得主动化妆,就着手上仅带的眉笔、眼线笔跟唇膏,把自己装饰一新,用一种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出现在工人们面前。工厂的作息时间是朝八晚六,比在公司的工作时间要长。

她虽说看起来精神抖擞,但因为没有粉底霜和遮瘕膏的缘故,仔细看的话,还是可以看出,下眼底有一圈极淡的青色——因为她昨天一晚上都没有睡着。若这情形持续下去,不出三天,她一准会变成熊猫眼。

倒不是因为择床,孟沅的睡眠质量一向不错,她已经成功把那种种不愉快的经历统统压服,至少恢复到了能吃能睡的标准模式。但是,昨晚,她通宵失眠。

吃过晚饭回到宿舍,她向阿文了解一些工厂目前的基本情况,然后整理床铺,把自己带来的床上用品装好,这就洗漱休息。睡前的习惯是阅读,她开着顶灯,把行李中夹带的那本《第二十二条军规》拿出来,细细地看,这是她第二次重读这本小说,第一次,她看的是故事里的黑色幽默,而这一次,她读到的是“有组织的混乱”与“制度化的癫狂”。

你若想证明自己精神错乱,就首先得自己提出申请,但若是你能够提出申请,就以此证明你的精神完全正常。这种悖论,如此合理地存在于生活之中,这就是每个人都无法逾越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合上书,她忽而联想起自己——海勒笔下的尤萨林上校,他是一个疯狂的智者,而自己,却是一个存着理智的疯狂者。这两年,她离乡背井,一直只想证明,凭借自己的能力,可以正常地在这世间堂正生存,可偏偏却让她证明的,全是无稽,全是自己无法逃避又无法直面的惨痛。她觉得这亦是自己的“Catch-”。

没有世界的头脑,如何在没有头脑的世界中生存?这是德国作家卡内蒂在他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曾获得1981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迷惘》中提出来的问题,教授心爱的图书馆最终毁于自/焚的大火,他无法让头脑与世界并存。痴迷的头脑与荒诞的世界,最终吞没了教授与他的一切。同样是一个自身与规则无法相融的故事,这让孟沅觉得,从书里的基恩教授,看出影绰的自己。

这些个突如其来的联想,让她有些压抑,将自己从头掂量;前番人生,她觉得自己处理得很糟糕,很失败,到了这里,那就要吸取教训;她宽解自己,或许,只是新换了环境,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才使她涌起这层浓重的危机感来。

辗转反侧了许久,终于有了朦朦睡意,可突然间,隔壁传来清晰的响动,那些喘/息声,夹杂着女人的呻/吟与男人的低吼。这堵墙根本就不隔音,孟沅甚至可以清楚听到两具肉体相搏的撞/击声,邻房的两人似乎完全忘记了她这个外人的的入住,他们沉浸在自己的欢爱海洋里,一浪接着一浪地翻腾;孟沅吓得把整个人都缩进被中,塞住耳朵,大气都不敢出,更别提弄出什么响动去提醒一下隔壁的节制了。她心惊肉跳,倒觉得自己的存在才是错误,不做贼更心虚。

后来总算平静了下来,这种运动量,再年轻身体也扛不住,但隔壁的安静却未能同步影响到孟沅,她总算能够把头伸出被外,大口呼吸新鲜空气,缓解了胸闷,仍无法入眠,她翻来覆去地在床垫上烙着烧饼,又犹如在火上烤得两面焦黄滋滋作响的一块排骨。

再过一阵子,孟沅神志愈加清醒,因为她感觉露在外头的脖子上,先是痒得厉害,随手抓了抓,挠到的那一块好像立刻就肿了起来,触手还有些热度。

她起来开灯,刺眼的灯光下,一些黑色的小虫,正匆匆忙忙地逃进床垫底下,她站起来,先把被子床单收到旁边的凳子上放好,这才用力把床垫整个掀起……她倒吸一口冷气,床垫与地板的空隙处,至少窝了几十只黑色虫子,不是蚂蚁,但比蚂蚁要大一倍……

于是后来的两个小时里,她就专心致志地拿拖鞋,把这些小虫或踩或拍,一个不留都消灭掉,她唯恐外头角落底下还藏着这些虫子,等她入睡后再爬进来“为同伴报仇”,所以,就跑到卫生间里找出洗衣粉来,把拖把泡上,然后把自己的房间连同外头一大片空地,大力拖了两遍,再拿清水拖两遍,等地板全干了,这才敢把床垫放下来,仔细检察后继续睡觉。

这一切弄完,差不多天也快亮了,她眼睛虽阖着,但一分钟都没睡过。虽然她极不喜欢杀早虫剂的化学味道,但她仍然决定了,明天一下班,就去买一瓶回来,每个角落里都喷一喷,与其每晚跟这些虫子搏斗,她宁肯忍受一下杀虫剂的刺鼻。

还有就是,得早点把小眉的随身听带过来,那台Disan除了能放音乐,最大的好处,就是有耳塞。(未完待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推荐阅读
相关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