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3章 108、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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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身胖腿短的小白狗,冲着孟沅一阵狂吠,声音豁亮,恍若化身二郎神的哮天犬,正在饰演大战妖怪的戏码;孟沅蹲下来,和颜悦色地对着这只小不点道:“臭小猪,你再这么叫下去,小心被煮成香肉火锅。”

“讨厌,人家明明叫乖乖好不好!”这只小胖狗被朱珠一把提起抱在怀中,她呲牙道:“阿沅你个坏蛋,一直不来看我,我家乖乖根本不认识你,当然要冲你叫啦!”

“就是这种小狗叫得最欢,装装样子,完全没战斗力。”孟沅评价,“像那种大狗,不声不响,直接能把你扑倒在地,那才叫厉害。我就喜欢大形犬。哎,你怎么把京巴养得这么肥?”

“谁说的,我家乖乖一点都不胖。”朱珠不肯正视现实。

孟沅轻笑着用手抚摸狗狗的下巴,她知道这种动作在狗狗看来,是友善的表现;果然,这次这小胖狗没有出声,甚至还伸舌头Tian了Tian她的手指。

“你知道吧,我以前一直想养一条狗,取名叫做‘小猪’,你家这条,圆滚滚肥溜溜,不叫小猪真是暴殓天物。”孟沅笑得很开心。

此时,她正在离富益公司不远的楼下街角,跟朱珠会合,准备去吃饭。

朱珠前两天打电话向她投诉,说她自从去了那个穷乡僻壤之后,就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一晃已经半年未见,实在不够朋友。

孟沅一想也是,别说见她,自从到了安良,事情是一桩接着一桩,日子过得紧张,每回匆匆忙忙回趟市区,都没机会跑去找朱珠叙旧,当真算起来,连电话都只打过两三回。

这下趁着三天假,把这些旧朋友约上,说些别后光景。

她仍旧住在美荃姐家,还变着花样给姐姐做了两个小菜开胃;美荃姐虽说自小离开云南,可口味还是随了母亲,一向嗜辣,有了宝宝后就忌了口,吃些清淡的汤水,平常帮忙做饭照顾的阿姨是本地人,美荃姐这吃了几个月,随着天气渐热,难免胃口不佳;孟沅这一去,给她做了点山椒拌木耳、蒜泥白肉之类的菜式,卫生方面特别注意,这夏季凉菜,便让姐姐多吃了半碗饭,姐夫笑言:“人都说酸儿辣女,估计你姐姐怀的是我上辈子的小情人。”

“我木耳里放了好些醋,照这么看,也可能是儿子呀。”孟沅猜道,“说不定怀的龙凤胎喔!”

“真要是,一趟搞定两个,你姐夫睡着了都要笑醒。”姐姐拍拍床铺,让姐夫坐在身边,掐着他的手道,“别做梦了,B超早出来了,单胎。”

姐姐突然之间想起了一事,便跟孟沅说:“你上回去参加你朋友婚礼,后来过了两天,就有一个男的,打电话到家里来找你,我问他是谁,找你干嘛,他又不肯说,只追问什么电话能找着你。我想着你厂里电话可不能随随便便告诉外人,就没说。这个人是谁啊?后来找到你没有?”

孟沅自然不知道这人是谁,她侧头想了想,只上次在美荃姐家给张择军打过电话;这边的号码,毕竟是姐姐家,她都没告诉过其他人,相熟朋友包括彭丽跟龚贺在内,都应该不知道。对了,还有就只可能是史鹏了,他上次来接她,提前打过电话来。

“估计没啥要紧事。”她心想,如果史鹏真有事找她,张择军那里有她厂里号码。

姐夫在一旁打趣道:“美荃,你还真是一孕傻三年啊。这都一个月以前的事了,你现在才记得告诉贝贝,真有事,黄花菜都凉了。”

“这人又不肯自报家门,万一就是个登鼻子上脸来追贝贝的,统共就来一个电话,这种人也没啥可上心的。”美荃姐信口把话题又给扯到了孟沅的“终身大事”上,“就是喔,贝贝,你最近交了男朋友没?”

孟沅头大如斗,连忙找了个借口,避到自己的小房间里去,唯恐姐姐这阵子躺在床上,时间多到无聊,又要为她的相亲大计盘算。

***

第二天正逢周六,孟沅头晚给朱珠打电话,约她第二天下班一聚,朱珠自然一约即应,她说就在自己住的楼下,有家不错的巴西烤肉,才开业没多久,现在还有优惠,就约在那里见,她请客。

朱珠牵着她的小胖狗出现时,孟沅很是诧异了一番,因为富益公司的宿舍,不允许养任何动物——除了无处不在的耗子与小强外;然后听朱珠说,这狗是帮她男朋友代养的,她的“披头士”出项目,外派两个月。

“我现在自己租了一间房子住,就跟公司隔一条街,比宿舍还近。”朱珠拨拉着狗狗颈上的短毛,这小家伙舒服地趴在她腿上,一声也不出,这才有点乖乖的样子。

“怎么,你要结婚啦?”孟沅的第一反应很正常。

“没有的事儿。就是比住宿舍自由些,至少可以养着乖乖。”朱珠叫道,“哪有这么快,至少要处个两三年才能谈婚论嫁吧?我还想多找找,说不定前头还有白马王子等着我哪!”

玩笑归玩笑,朱珠后来还是解释了原因,原来她已经升了投资公司的财务经理,做到这个职位,虽不报销房租,但每个月就有一笔租房补助,这补助不能发现金,只可以拿票冲抵,朱珠一合计,这钱不用是便宜了公司,自己便去租了个单间,用公司的补助正合适。

两个人点了一人一份的烤肉套餐,边吃边聊。

“你知道不,阮小姐已经回来了。”朱珠首先提到阮琳,她清楚,阮琳在公司时,跟孟沅关系近,她应该对这消息感兴趣。

“我都没注意时间。真的喔。”孟沅算了一下,阮琳的课程应该在四月底就结束的,自己那会儿正忙得像没头苍蝇,竟是完全忽略了这事。

“她回进出口部了吗?”孟沅着急了解阮琳的动向,“唉,老人都走得一个没剩,我走之前就听说连阿伦都申请调国内部了,这下真是故交零落旧人稀。”

“没有,阮小姐没回来。我听阿英说的呵,阮小姐结业后,周老板直接让她去了上海,说是要在那里组建分公司。整个公司里头,要说周老板信得过,我看也就阮小姐一个人了。”朱珠忽而左右一看,明明小餐馆里用餐人数不多,左右皆是空座位,她还是一副搞得神秘兮兮的派头:“我告诉你,那个袁青华,现在正在跟陆文琦争得鸡飞狗跳呢!”

“陆文琦又是谁?”孟沅听得一头雾水。

朱珠解说得详细之极,孟沅以前怎么就没发觉,她甚有八卦天份呢。

原来富益公司两个月前新进了一个搞行政的小姑娘陆文琦,这陆小姐投递的简历是兰州大学毕业,结果来面试时,能验看到的只有技校资格证书,她自己辩解是因为大学毕业证掉了,学校又不补发,所以才拿不出证书,行政助理听她如此说法,就让她拿学位证书,一样可以证明学历,结果她瞠目结舌,一脸茫然表情。

本来这种学历存疑的,根本没资格进富益这种外资公司,可这位陆小姐长着一副我见犹怜的乖巧模样,来应聘时被周老板一眼相中,硬是安排行政部留人试用。

试用期三个月,还没过三分之一,陆文琦就已经成功挤进了周老板的卧室。

把袁青华气得半死,又不敢跟周老板闹脾气,只得在公司里对陆文琦冷嘲热讽;陆文琦正在新人得宠之际,哪里能受这口气,两人时常互相揭短,在公司里吵吵闹闹,都不肯不让半步;而周老板这次一反常态,谁也不护着,由着她们自己争,这已经成为公司里茶余饭后的一大谈资。

“我真希望阮小姐回来,看看她怎么处理这事情?”朱珠转着眼珠子,一副期盼戏码的神往表情,“你猜阮小姐是会大度帮着善后呢?还是跟周老板闹?别看阮小姐平常挺温柔的,越是这种人,发起脾气来越厉害。”

孟沅吞掉自己那份套餐里的最后一片烤肉,她抹抹嘴唇,道:“幸好阮小姐没在。”

这些龌龊事,大概只能眼不见,心不烦。

接着,朱珠又抛了一条重磅新闻:“告诉你个消息,饭桶让周老板开了。上个月底的事。”

“喔?”孟沅果然被勾起好奇心,“怎么回事?”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但听那边财务说,好像饭桶用公司的渠道走私单。还有,他吞了一部份打点的费用,说给海关了,结果揣进自己兜里,然后有票货就出了事,周老板气得跳脚,当场就叫嚣让他把钱吐出来滚蛋。”

“久走夜路必遇鬼。”这是孟沅的评论。

范经理在公司时,给孟沅穿了不少小鞋,所以对于这种“喜闻乐见”的消息,孟沅觉得天道报应还挺快。

朱珠也吃光了她那份套餐,她推开盘子,把放在一旁的乖乖抱上,乖乖立刻凑上前,在空空的盘子里左嗅右嗅,圆眼睛里的失望一眼而知。

“你才吃过的好吧。”朱珠把小胖狗拎起来,指着它鼻子,假模假样地教训它,“再这么贪吃,我真给你改名叫小猪!”

孟沅笑道:“这叫做,有其主人必有其狗。”

朱珠把乖乖抱在怀中,额外又叫了两客奶昔,这才向孟沅说:“今天约你过来,也有个事想问你:你愿不愿意回富益?”

“什么?”孟沅停了正在舀奶昔的勺子。

“嗯……这不是饭桶被开了嘛,他找来的那个报关员也一起被开,楼下国际部一团乱麻,新人资历都浅,你回去的话,职位至少是副理。”

“这是你自己想的,还是周老板的意思?”孟沅知道,朱珠跟她投契,一直不愿意她离开公司,心心念念巴望她回来。

“是周老板的意思,你想嘛,你在的那些日子,事情都处理得七平八稳,工作能力明摆着,与其找新人,还不如请你回去稳当。”朱珠分析得头头是道。

“多半你理解失误。”孟沅可没朱珠这么兴奋,“周老板可不会这么认为。”

孟沅离开富益的真实原因,从来没跟朱珠说起过,难怪她会误解。

“不是啦,是何先生知道我跟你关系好,专门来让我跟你说,公司随时欢迎你回去。还有,你不想做的事,以后不会勉强你去做。”朱珠一本正经,“富益能给你的待遇,再怎么说也比你现在那个破地方强,都说人往高处走,你当初说想换个环境发展,我肯定不能拦你,可现在看起来,还是富益更好些,对吧?”

刚才闲聊中,朱珠问了不少孟沅如今境况,她对孟沅现在的工作环境,已经批评过两次了。这下提出这个问题来,孟沅就明白,朱珠原来还承担着说客的任务。

纯粹就工作环境跟待遇而言,富益公司的确强过台庆厂不少,而且如果她回去,职位上升后,收入肯定会更高——但是,这些都不会让她动回去的心思。

固然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固执念头,更主要的是,她知道,自己为人做事的原则与方法,与富益追求的利益至上,有着根本性的冲突。

不是说富益公司的核心理念有问题——她这段时间很看了些管理方面的专业书籍,知道公司在做法上,并无大错,要求员工为公司付出,并且能够为员工提供对等的付出收益,也算公平交易。

唯一的差异是,公司要求的交易,她不愿意做而已。

何况,自己不能离开台庆厂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自觉亏欠,所以要补偿。

“谢谢周老板跟何先生看得起我,我暂时不会动。我们厂虽说看起来小,但毕竟我说话有分量,庙再小,也算一方诸侯。”孟沅把奶昔搅了又搅,搅得面上的草莓浆跟下头的奶昔,淋淋漓漓地混迹一处,斑驳不明的颜色,这才舀进嘴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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