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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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的事要么趁早,要么想都别想

我的上司,王姐,三十多岁,依然单身,性格很好,待人接物格外温柔,心里住着公主,也过得像个公主,惬意悠闲,事业了得。虽说现今社会开放了开化了,独身主义盛行,在大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独身甚至可以成为骄傲的资本。

只是,在早婚盛行、牛羊遍地的西北小县城,王姐的独身就显得有点尴尬,与主流格格不入。好在王姐经济实力够强大,身处好的社会位置,有房子,有车子,年收入二十万有余。旁的人对她多少有点依赖,不好指手画脚。据我所知,还没有谁自以为是,去跟她把酒言欢地讲什么狗屁人生大道理。

单位的人都很喜欢王姐,但对于她的生活,一个个只字不问。王姐也不主动提及,没事了组织大家吃吃饭、唱唱歌,喝几杯促进感情的小酒,认真地听一听大家的故事,该笑的时候哈哈哈,该伤感的时候红一下眼睛。不过分,也不牵强,总之,浮光掠影,点到为止。

我同王姐的关系不深不浅,偶有业务瓜葛,互动并不频繁,听大家私下里讨论她的感情生活,也一笑了之,不随波逐流乱做评价。另一方面,我对王姐十分尊重,经常在心里给她手动点赞。于我而言,王姐是非常优秀的女人,工作也好,生活也罢,她的态度积极向上,每一天都充满活力,收入虽高,却从不炫耀。她低调、含蓄、内敛,气定神闲,又在举手投足间云淡风轻。

前段时间出差,只有王姐跟我。两个人躺在床上,正不知说些什么来打发无聊,忽听窗外夜来风雨,其声荡漾,沁人心脾。我不由自主地深呼吸,感叹道:“泥土的味道真好。”王姐也坐了起来,随我看向窗外。就是在那样多风多雨之夜,王姐断断续续地讲了她的故事。

十五年前,王姐大学毕业,二十岁出头,一腔热血,志愿加入小城的支教队伍,被派去了距离县城很远的一个小镇。每逢周末,王姐便跋山涉水地回城,见些朋友,逛一下街,再陪陪父母,周末下午,再折返小镇。如此颠簸,她亦怡然自得。

参加工作那一年年末,好姐妹结婚,王姐被定为伴娘。当时的王姐,娇小可人,随随便便扎一个马尾在脑后,又清爽,又大方。男方的伴郎,就叫他Y 先生吧。伴郎Y 先生对王姐有点一见钟情的意思,婚礼之后,便缠着王姐的好姐妹要电话号码。那个好姐妹经不住威逼利诱,索性做一回红娘,选了个好天气的周末,把王姐喊了出来,跟Y 先生一起,大家吃了个饭。

王姐当时年纪小,并不解风情,对王先生的热忱,她不搭不理,十分不以为意,整顿饭就自己捧着茶杯,喝完一杯又一杯。几个人吃吃喝喝,到了天色渐黑。好姐妹家近,自己回去,也顺便把王姐安顿给了Y 先生。

彼时,Y 先生还是一个小小的基层公务员,只有一辆半新半旧的摩托车。王姐不习惯坐,兀自往前走。Y 先生也不强迫,推着沉重的摩托车跟在一侧。两个人也不说什么话,沿着道路一步一步地走。王姐的家在幽深的小巷子里,天黑,摩托车不好进去。Y 先生看王姐拐进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巷子,立马喊住她,哼哧哼哧地把摩托车转了个弯,让车头对准王姐,啪一下打开车灯。车灯照亮了王姐,也照亮了王姐身后的小路。黑暗中传来Y 先生的声音:“你慢慢走,别着急,一会儿到了家,你关门声大一些,我就知道了。”王姐不说什么,却心头一热,觉得这人还不错。

故事发展得很顺利,Y 先生果然如王姐所预想的那样,体贴入微,憨厚真诚,大度殷勤。最重要的是,她能感觉到,Y先生爱着她。每到周末,Y 先生总要骑摩托车几十公里去王姐支教的小镇接她,周日又送一趟,几年如一日,从不耽搁。遇见下雨、下雪天,Y 先生便和王姐一起坐大巴。总之,Y 先生从不让王姐孤单。

王姐和Y 先生这一相恋便是四年之久。四年不长也不短,却足够磨损一个人的光和热。由于Y 先生比王姐年长七岁,所以,在这段感情中,王姐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一方。她也不说要,也不说不要。Y先生做的一切她能接受,却表不出什么态度;Y 先生没做的那一部分,她也没有任何意见。在这之前,她没爱过,不懂撒娇,只是固执又任性。在Y 先生面前,尤其任性。

对于Y 先生给的那些宠爱,王姐总是享受得理所应当。无论什么时候,当着谁的面,王姐随时发脾气,并不考虑Y 先生的感受。Y 先生也不发作,更不去指责王姐,但是他会累。于是,两个人谁也不去敞开心扉,谁也不舍得跟对方沟通,一个做,一个看,在爱情这条路上,终于南辕北辙,并且相去甚远。

无声无息地,就分了手。

王姐其实有些郁闷,却并不追问。Y 先生以为这样不了了之了,王姐总会追问一两句,他等了三年,结果连王姐的一个电话也没收到。他觉得尴尬,便匆匆地与别人结婚了。

收到Y 先生的婚讯,已是一年之后。王姐心下一惊,想着:为什么说好的一辈子,这个人却不遵守?当天夜里,王姐第一次失眠,咬住被角,不使自己哭出声响。第二天,她站在镜子前,看到了脸上突然降临的疲惫和苍老。

从此之后,王姐便没了恋爱的心思,无时无刻不活在Y 先生曾给她创造的那段回忆中。为了能让Y 先生看见自己的成长、成熟,王姐回到城里,参加各种考试、学习,以更强势的方式重新进了个单位。这个单位并不算十分好,只是同Y 先生所在部门有频繁的业务往来。

两个人时常见面,也不怎么说话,不痛不痒,又是许多年。有一回许多人一起吃饭,王姐和Y 先生都在,Y 先生喝了许多酒,坐在王姐跟前,突然转头看着她,说:“我要是有耐心等你长大,多好。”王姐强忍着眼泪,笑了一下,不知怎么回答。王先生又说:“从前,我总担心你不吃饭,八十来斤还跋山涉水的;现在,我每次见你,都想叮嘱你一句‘不要吃太多’。”说完自己先笑,王姐一愣,也跟着笑。

十五年光阴,彼时彼刻像笑声一样,在周围的空气中起起伏伏。之后,王姐便辞了那份工作,彻彻底底走出了Y 先生的圈子。

窗外风雨正当时,王姐的声音戛然而止。我不知说什么,与她相对无言。还是王姐先开口:“都过去啦,我一个人也挺好。只是,十几年了,再没有遇到比他更好的人,遇到了也无法投入。”

王姐看向窗外,风雨声小了一点,窗外的城市,灯火辉煌,撩人心魄。

那天晚上,王姐在朋友圈发状态:按时成熟,不要让别人等你长大。

少先队员是不能轻易掉眼泪的

在每个人成长的阶段,都会因为一段经历,而让我们迅速地蜕变,可能是搬家,可能是升学,可能是亲人的离去,也可能是初恋,总之在这之后,我们成长了,开始学会面对现实,不再活在内心的童话世界里,逐渐迈入了青少年向成年人过渡的阶段。当然,众所周知,在成为成年人之前,我们还会用别扭的青春期表示抗议,虽然苦楚,但我们觉得很幸福。

十一岁那年,我爸刚混上自行车骑。

他当时是县委办机关报的实习记者,是新闻部年纪最轻的。那年头货物紧俏,天天有大把的人在钟楼大厦排队待购,营业员都是择人售卖,像我爸这种在公家单位任职上班的,每次都能在一群牛鬼蛇神中轻易抢购到新潮的商品。当时隔壁的邻居,下班没事了就来找我爸插科打诨、胡唠家常,无非是想托着给捎点东西。当时的父亲无疑是辉煌的,他身后的单位是在脏乱差的胡同口突兀耸立的独门小楼,四周桐树横生,乱中取静,是当时最时髦的建筑物。

除了工作场地特殊,报社的待遇也是比当时就职人数最多的岗位——厂工高出不止一截。实习期满后,我爸买了他人生的第一辆自行车,对于一个刚刚解决温饱的家庭,能买上自行车无疑是一件大事。那晚我爸高兴地吹着口哨,把全家人聚集在一起,晚饭前特意为这“第一次”发表了心得体会。饭后,我爸执意载着我出去兜风,路上他一边唱着《沙家浜》选段,一边炫耀他彪猛的车技,两侧飞驰而过的汽车都颇具眼力见儿地为他让路。

当时还有一件好事是学校要组织一年一度的春季运动会,放两天假。

那时候少先队员们一律要着白衬衫、蓝裤子,穿球鞋出席,胸前飘扬着红领巾,别提多威风了。我家隔壁卖大头菜的刘婶的儿子就是少先队中的一员,每到运动会前一晚,他都要梳着大背头穿戴整齐地来我家嘚瑟一番,唯恐别人不知道。对此我的损友豪子颇有微词,用他的话说就是:“拿当少先队员这件事炫耀,说明他没别的金刚钻……”

豪子大高个儿、小眼睛,忒鸡贼,黝黑的皮肤和煤窑工没啥两样。我之所以和豪子成为损友,是因为当时一部热映的日本动画《足球小子》。那时候最高兴的事就是放学后可以跑到学校旁的空地上,操练男主角大空翼的招式,诸如什么倒挂金钩、里鲍尔回旋、展翅射门。随着剧集的播放,里面出现了越发高难度的绝招,记得放假当晚电视机里出现了两个耍杂技的小子,每次看他们进球的动作,都仿佛在看街头杂耍似的。具体动作是一个人先躺地上把另一个顶起来,另一个被顶起来后再来个倒挂金钩。

当时豪子被这一动作惊得是外焦里嫩,到处找人“交流学习”。第一个找的人是我,由于我小时候乐感很强,当时班里的女生跳皮筋都喊我去给她们唱口诀,自然没空去陪豪子扯淡。不过这世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棒槌,没过几小时他就在隔壁班找到个搭档陪他一起表演这个动作。

这个搭档是隔壁班的英语课代表,因为姓氏奇怪,又是老师的跟屁虫,还时常做些向老师打小报告、记录违反课堂纪律的同学等“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所以大家都叫他“汉奸队长”。

队长是从农村转来的,家里在天桥边租了个小房子勉强度日,他的父亲在药厂看大门,妈妈小儿麻痹瘫痪在床,只能偶尔做些织毛衣之类的零活贴补家用。队长为人敦厚老实,开朗随性,生得细皮嫩肉的,眉眼间还有点像当时大红大紫的歌星费翔。

记得豪子和队长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练习,场景十分热闹,因为正赶上运动会结束时间,当时的观众就来了两个班五六十号人。当然,来捧场的都各怀鬼胎:我们班的人是来看豪子怎么摔个狗啃屎的,他们班则是来看队长怎么摔个狗啃屎的。豪子好面子,为了不在观众面前掉价,他毅然决然地扮演在地上顶的那个人。整个练习动作持续了一分钟有余,有五十秒钟是队长用来热身的,还有十余秒是队长用来表演狗啃屎的。

欣赏完队长狗啃屎的全过程,他们班的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我们班的人虽有稍许遗憾,但还是回家了。现场只剩下了豪子、队长。

他们表演时,我一边在女生这边唱口诀,一边频频回头观察现况:“ 小皮球,香蕉梨,马兰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见人群散开,我头也不回地跑过去,任班花的呼唤声在耳畔回荡。刚跑过去我就发现队长有点不对劲,因为他已经躺在地上维持狗啃屎的动作很久了,我走近一看,发现他躺在地上不住地抽搐,脑袋后面是一摊小面积的血。当时我和豪子吓得魂飞魄散,类似的场景只在电视机里见过。豪子已经被吓得瘫软在地,站都站不起来,还好我记得生活老师讲过的120 这个号码。于是我面目狰狞,发疯似的找电话亭,老板说:“一毛钱一分钟。”

我说:“我是打120,救人啊!”

老板说:“你救不救人我不管,反正一毛钱一分钟。”

当时身无分文的我只好又去找公共电话亭,因为手不听使唤地哆嗦,三个号码愣是让我打了两分钟。打完电话后我跑到“案发现场”,蹲在豪子身边说:“队长会没事的,他家里那么困难,老天爷肯定不会为难他的。”事与愿违,打完电话半小时后救护车才赶来,随后豪子被门卫带到传达室等警察,三十几分钟后就得到了消息:队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就已经身亡。

当天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队长的爸爸,那个满头花白,走路踉跄,看起来十分凶狠,却泪流满面的中年男人。

豪子的音调带着哭腔:“叔叔对不起……我对不起你,我真不是故意的……”

“你这个棒槌,人已经没了,哭个屁啊,一个小孩叨逼叨,叨逼叨,烦不烦。”中年男人的语气并没有指责,言语间甚至还有一点安慰的意思。但每说一个字,这个男人的声音都要嘶哑一些,当这句话说完,他直接抓着传达室的门身子瘫了下去。

听说后来在警局,队长爸爸为了撇清豪子和这件案子的关系,交了一笔数目不少的担保金。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豪子和队长的爸爸,直到三年前的一个星期日,正要去邮局取稿费的我经过邮局小巷时,又看见了这个一脸风霜的老大爷。他坐在马路牙子上,头发已经全白了,很邋遢,脸上生着密集的老人斑,仿佛碾碎的芝麻,看起来至少有六十来岁。手里摇着锅炉,摊位上摆着大米和小米两种样式的爆米花,这种食品在市井中十分受小孩子的追捧。

“大爷,多少钱一袋啊?”我凑上去问。

“一块钱一袋,一块五两袋。”队长的爸爸说话的时候浑浊的双眼看都不看我一眼。

“这一共……十三袋,我都要了。”我递给队长的爸爸二十块钱,没等找钱就捧着爆米花跑了,是的,我害怕望见队长爸爸那绝望的眼神。警察当时问我情况的时候,我并没有实话说自己打120 的时候打了两分钟。可能就是因为这两分钟,错过了队长最佳的救治时间。

记得那会儿我贪玩的本性还是没有收敛。

大概是冬天的时候,我爸妈带我回老家,“衣锦还乡”,路过一家亲戚就要进去送礼叙旧。我在屋里闷得慌,就偷跑出去玩,顺带还拐走了三姑的女儿、大舅的儿子等一众萝莉、正太。离亲戚家大概六七十米的距离,堆着一些建筑队的水泥石条,每个约莫有两三百斤重,这倒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独特的是它有个尺寸不大的洞!

“洞”这一独特的形态似乎对熊孩子这一群体有着天生的吸引力,不出你们所料,我带着阿姆斯特朗探索月球的勇气钻了进去,周围的小屁孩用瞅白痴的眼神瞅我,我不理他们,继续我伟大而神秘的探险。刚钻进去没多久,外面来了一辆吊车运石条,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头上的石条轰然倒塌,周遭响起的声音我至今记忆尤深。最神奇的是,我居然大难不死。后来上了物理课我

才知道,当时我顶上有一根长石条,所以就起了个杠杆的作用,因而重压之下反倒在另一边开了一个洞。阿基米德果然是伟大的。

等我再爬出来的时候,肇事司机早已不见踪影,那群小屁孩见我爬出来哭得更欢了,估摸着是把我当成了鬼。双脚站在坚实的大地上,我倏忽对阿姆斯特朗重返地球时的感觉感同身受。没等我感受完,一丝微痛自头顶而来,一道液体划过脸庞。远处的父母应声跑来,当看到我满脸是血地站在人群中时,我爸二话不说,抱起我就往最近的医院赶。路上我爸看我的眼神,和我当初看瘫软在地的豪子时一模一样。

后来在医院缝了五针,又观察了几天,我终于康复出院,不过留了后遗症——至今我的头上还有一小块地方,寸草不生。

慢慢地,我长大了,身体里淘气的细胞越发减少。还记得第二年的六一儿童节,我以优异的成绩、良好的课堂纪律表现得到了“少先队员”的光荣称谓。我和班上的几个同学站在主席台上,跟着校长一起宣誓:“我们是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决心遵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劳动,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一切力量!”

我望着胸前飘扬的红领巾,想起豪子当初噘着嘴,跟我说:“拿当少先队员这件事炫耀,说明他没别的金刚钻……”忽然鼻子一酸。

世界那么大,不是你逃避现实的理由

人不管走到哪里,都要面对属于自己的现实与责任,那是生命的意义,也是存在的价值。

我家楼上住着一对小夫妻,丈夫有个弟弟叫小白,是个体育生。体育生给我的印象就是身上有那么一种常人缺少的蛮劲,然而,在小白身上我并没有看到这一点。最近听到一个关于小白的热门话题——他骑着车子去西藏了。

楼上的小夫妻搬来已有八年了,然而我认识小白却要早于那对小夫妻。记得那时候我应该是初一吧,爱音乐的种子已经萌芽,听说村里来了一个音乐老师,于是便和几个小伙伴前去拜访。其实,她并不是音乐老师,而是学音乐专业的大学生,外地人,正值暑假,便跟着她男朋友过来了。她的男朋友便是小白。

大概是女孩刚来这里,没有朋友的缘故吧,所以她也不嫌弃我们是幼稚的小孩,反而和我们一见如故,玩得很好。我们在她那儿一直待到晚餐时间才走,临走的时候还互相赠送亲手画的漫画。她画得非常好,而我们只能算是胡乱涂鸦罢了,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心情。后来我们又结伴去玩过几次,没多久就开学了,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

两年后,我上了高中,因为是寄宿学校,很少回家,所以对楼上的小夫妻也并不是很熟,只见过他们几面。应该是某个周末吧,我看到小白经过院子去了三楼,瞬间记忆复苏,于是向奶奶一问,才知道他和三楼小夫妻的关系。

知道这件事情后,我想既然我可以看见他,那么再见那个女孩应该也是迟早的事了吧。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得知,他们两个早已分道扬镳。

又过了一年多,小白结婚了。他的妻子我只听说过,却一直没有见过。有一次我和奶奶去公园散步,走到一个卖手抓饼的摊点,奶奶停下来和那卖家聊天,那是一个女人,很普通,岁数我不敢轻易猜测。等回到家,奶奶才告诉我,那就是小白的妻子,我瞬间哑然,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如何将这个女人和印象中那个大男孩联系起来。

我很诧异,怎么会这样?两个人感觉不应该是两口子啊。

奶奶对我的诧异却很不屑,她觉得这女人找了小白也真是命不好。奶奶告诉我,小白一天什么都不干,没有工作,就待在家看孩子,靠着妻子卖手抓饼的钱过活,但是一家三口的生活就靠那点小生意,实在是有点拮据,于是隔三岔五,夫妻俩就会到山上跟小白的爸爸妈妈要钱。小白的爸爸妈妈是跟着一个工程队上的山,小白的爸爸在工程队干活,小白的妈妈给工程队做饭,这样一待,就是几年。老两口辛辛苦苦省下来的钱,时不时就得被啃老的儿子消减一次。

听了这些,我瞬间觉得很失望,因为在我的观念里,一个家是需要两个人去维持的,而作为男人,是要挑大梁的。可惜,时隔几年,小白竟成了最让我不可言说的男人之一。生活还真是滑稽。这件事情之后,我又见了几次小白,果然,印象里的那个大男孩早已不见踪影,剩下的只是颓废和邋遢。之后好久,我都没有见过他,除了楼上的妻子偶尔抱怨小叔子啃老之外,也没有再听到有关他的事情。

前几天,我身体不适,在村里的诊所挂了几天吊瓶。诊所的医生年纪不大,却是一个老医生了。他拿着手机兴致勃勃地说了一句:“看这家伙,骑着车子去西藏了!”当即便有人问他是谁,他说是小白。于是众人便看他上传在微信上的照片。因为村子里的人对骑行并不理解,对骑行去西藏更是茫然,于是便议论纷纷:“这人怎么回事,死哈么作上的,作什么怪了?”

我对这件事情并没有多大的反应,只是这一行动和他那颓废邋遢的状态有太大的反差,这点倒是让我小意外了一下。骑行去西藏,好像是每个体育生都想干的一件事情,反正我认识的体育生好像都有这样的想法。这应该是一种极其锻炼人的行动吧,我想,在他那种生活状态下,他做了这么一个决定,是不是想以此为起点,和过去告别呢?是不是因为最初的梦想还没有泯灭呢?我在心底暗暗希望他通过这次骑行可以振作起来,挑起自己的担子,有个男人该有的样子。

然而,这件事情并不是他走了就结束了,也不会消散在众人的视野中,因为在他的妻子看来,这是一件十万火急的事情。于是在小白走后不久,他的妻子和他妈的一通电话内容便在街坊邻居中传了开来。他的妻子在电话里对婆婆说:“你儿子已经走了,我没本事,叫不回来,你看看这件事情应该咋办?你赶紧把他叫回来,回来后我就要离婚。”这通电话成功地将二老从山上请了下来。二老到了大儿子家,开始无休止地给小白打电话,电话却打不通。于是大家开始想办法,怎么才能把小白给召回来?商量一番后,无果。这件事只能这样不了了之,只能静待小白自己回来。最后,二老没办法,只好用各种方式将儿媳妇先安稳下来,并做出小白回来要如何解决这件事的承诺,才又返回了山上。

然后,这件事就被搁置了。小白还在路上行进着,等他胜利归来时,迎接他的又是什么呢?可想而知,肯定少不了一通大闹,只是可怜了那对老人。

年轻的时候,只想去远方。就像那句红极一时的语录: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但是世界那么大,看了以后又能怎么样呢?每个人都会经过一个阶段,见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也许真的翻过山之后,会发现原来山后面什么都没有。

世界那么大,想去看看的人大有人在,有人真的做了这件事,做了这件事的人心里也许在羡慕没这么做的人,他也许想告诉没去看世界的人,外面的世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精彩,可你去了,就不能轻易回去了,所以看不看其实都一样。

因为人不管走到哪里,都要面对属于自己的现实与责任,那是生命的意义,也是存在的价值。

人生的无可奈何

前两天,跳槽去北京做节目策划的丫丫跟我说,她月初刚在三环内添购了一个小户型的房子,面积不大,朝向公路,环境谈不上多好,其实单论居住条件还比不上原先的合租房,但她就想过自己有房,不用看别人脸色的生活,用当下时髦的话来讲,就是任性。

丫丫今年三十好几了,开会见客户谈合同,处事淡定,宠辱不惊,将高冷进行到底,估计吃饭吃出只蟑螂都能气定神闲地咀嚼一番,末了再给你好一通分析那只蟑螂的年龄、作息时间、婚配情况。很多刚入行的新人,巴不得把脸凑上丫丫手边,让她打几巴掌。

年轻人听信“老人言”嘛,可以理解。

有一天丫丫终不堪其扰,脸色微醺地说:“我也不是一开始就穿上了平庸这件铁布衫的。”

学生时代,丫丫在家附近的一个镇子上读书,因为老爸在那个乡镇里做公务员,刚开始她在学校里还挺受宠的,校长见了她都主动打招呼。后来她老爸得罪了镇上的书记,学校的人便开始不待见她了。中学上了六年,丫丫一直被所有同学排挤。吃饭的时候,不许她进入食堂,只能蹲在厕所外边的空地上进食,甚至还有人当面指着她鼻子说:“碰到你都会倒霉哎。”

丫丫仿佛金星附体似的,自黑起来毫不含糊:“班级一起值日的时候,别人总是有花样百出的理由先溜回家,拖地、扫地、擦玻璃我全包;跟别人讲话讲了三遍被对方直接无视,跟人面对面碰上,如果自己不侧身,估计和对方都会撞上;运动会没人问我的意见,直接被填到八百米、一千五百米那栏,敢情我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女长跑运动员这个职业做预备工作的。”

后来熬到大学毕业,丫丫以为出了校园一切都会好起来,结果还是事与愿违。

我曾经在一家传媒单位工作过一段时间,第一次见到丫丫,她正在茶水间冲咖啡,其貌不扬,性格内向文静。我刚入职,不明情况,上前和她一顿乱侃,坐我对面的同事大惊失色地跑来提醒我:“你怎么和她搅到一块儿去了,快离她远点。”后来我才知道全单位一百来号人,无人和她交往,有工作交接的时候,同事甚至会把文件隔空丢到她的格子间里,按他们私底下的说法是:“能不接触就不接触,非得接触也要想尽办法不接触。”

丫丫现在和我聊到此事时叹息:“真可怜,真可惜,当时我怎么就那么格格不入呢?”

这些年她生活在团体中,明白了做异类原来是高成本的活,没底子没人脉的她根本玩不起。为了平安度日,在这个钢筋水泥的丛林中苟延残喘不至于饿死,她一改常态,开始把自己捯饬成一副随波逐流的人模狗样,尽量表现得易于解读,规避成为异类的风险,穿上了平庸这件铁布衫。后来她靠几个老乡的可怜人脉,跳槽到北京一个电视节目做策划助理,突然如鱼得水起来,没到一年就从助理做到了策划师。因为和几个大明星的私交不浅,还多次被一家国内知名网站伸出年薪三十万的橄榄枝。

我问她:“为什么一定要去北京定居啊?是寻摸着哪个帅哥因为PM2.5 过高看不真切就把你收至麾下了?”她说:“我不打算在任何地方定居,我只需要待在一座谁也不认识我的城市。因为那里有冷漠的宽容。”

异类会被冠以刺眼的标签,被身边人拖到放大镜下,被挑剔,被观察,被隔离,做错一点都会被当成弥天大错,平庸的人最安全。

去年寒假,奶奶八十岁生日,我代表家族上台发言,赢得满堂彩。回来后奶奶兴高采烈地说道:“亲戚邻居们都夸你讲得好,你真的是给我们长脸了。”

我仔细端详着奶奶,就八十岁的老人来讲,她的身体还算健康。但岁月毕竟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她的头发由黑而黄,而鹤发稀拉,而牛山濯濯,皱纹自是不必多说,各种痤疮、暗斑也气势汹汹,眼神变得暗淡,手脚也日益笨拙,这些变化仿佛顺理成章又不容置喙地在陈述一个事实:奶奶已经老了。

从小到大受其悉心照顾的我,却还未真正长大。

而当我真的闯出一番事业,有能力将整个家庭扛在肩上时,不知奶奶又将身至何处。

人生有太多无可奈何,就像太阳从东方升起、月球绕地球公转一样,都是与生俱来且不可改变的事实。而他们往往在生命的某一节点,不约而同地蜂拥而至,折磨和考验着我们的生活。

我和前女友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却因她父母的反对而分道扬镳,原因竟是一个侍弄文字的人无法给她的女儿荣华富贵。

我喜好和擅长舞文弄墨,编撰戏剧,却因种种原因在密密麻麻的“应试作文”中举步维艰,理想与现实间总是相隔千山万水。

我比起大多数名校学子,能力和经历均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往往在投递简历时就被斩于马下,因为HR 的名校情结已根深蒂固。

爱我的人终将会衰老甚至离去,我爱的人也无法与我白头偕老,甚至连我哪一分钟该做哪件事情,我该看什么书不该看什么书,都难以由我的身体和头脑自由支配,而是要受客观规律、规章条例、世俗看法等束缚和限制。而你在此刻做出的选择,也许会在下一秒摇身一变,化身为监禁你的残酷牢笼。

世间的无可奈何简直无处不在,他们使尽浑身解数,让你试图放弃努力和奋斗,接受平庸的现状而停滞不前;他们玩尽各种花样,让你承认这世界的固有规则,并在你打退堂鼓时推波助澜。他们会摆出一副看透一切的样子,摊着双手对你语重心长地说道:“放弃吧年轻人,你再怎么努力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桎梏。”

但同时,这些看似居心不良、张牙舞爪的无可奈何,正是我们茁壮成长最好的见证者。世界的多数人,都会遭遇种种无奈,而他们的结果却千差万别。有些人历尽艰险,百折不挠,最终冲出束缚,走向人生巅峰;有些人则安于现状,心想再怎么抗争也无济于事,最后困于苑囿而原地踏步。而这两类人之所以有大相径庭的结果,就是因为他们在面对无奈时选择了不同的态度。

那些无可奈何,的确短时间内难以烟消云散,它就像挥之不去的乌云笼罩着你的生活。但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找出这些无奈的原因和起源,并使尽浑身解数去消除和克服它,你会渐渐发现,这些看似无敌的洪水猛兽也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

乌云难以避免,但阳光终将来临。只有我们饱含着追逐阳光的信念和决心,它才会如约而至,将乌云从生命中驱散。

当我认清了这一点,我不再诅咒黑暗,而是用行动去试图唤醒阳光。

我开始增加与家人联系的频率,将自己取得的每一次突破与他们分享,我不想在自己飞黄腾达之时,他们已无法感受到我的成就。

我不再抱怨自己的专业非自己所爱,而是兢兢业业地上好每一堂课。我所喜欢的事情,我要做到满分;我必须要做的事情,我也要做到80 分。

我开始主动与名校学子交往,并由此争取更好的资源和机会,我逐渐发现他们的视野和洞察力的确高人一等,而我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那些无可奈何,让我认清现实却不轻言放弃,让我痛心疾首却不知难而退。世界以痛吻我,我仍报之以歌。而那些血淋淋的伤口,则见证了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茁壮成长。

千里之遥时,才敢想念你

某天晚上,我闲来无事,跟远在山东的燕子打长途电话。心情极好,也不知乱说些什么,嘻嘻哈哈地一直讲到手机发烫。燕子还在那边喊呀喊,我拿起手机一瞅,呀,� ��十五分钟。刚想跟她说再见,她却突然变得严肃,说:“本子,我总想问你一个问题。”我的好奇心被她多年不见的一本正经给勾着了,马上应道:“你问,赶紧问!”燕子继续低沉着声音:“你为什么一定要回去西安买房子?在哪里不都一样吗?”

“为什么一定要回去西安?

说来话长。我先喝口水。”

我妈是受过教育的农村妇女,高中毕业家里穷,没能上大学,留在村里做会计,后来嫁给我爸。我爸爱打麻将,把好好的日子过得一穷二白,常常揭不开锅,半辈子一事无成。对于心高气傲的我妈来说,这简直是她人生莫大的黑点。而我从小乐于读书,也读得好,逢考必第一,慢慢地就成了我妈的希望之星,替她把黑点遮掩得好好的。

作为她生命中的星星之火,我很争气地一路拿高分,冷静地升级、得奖,像打游戏一样,轻轻松松过了一关又一关,好不得意。一度,我以为所谓的人生就是这样,考试、得分、获奖,接受赞美和鲜花,还有女生们爱慕又自卑的神色,有吃有喝,稍微使点劲就能博个满堂彩。然而,不是。

在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少女玛蒂尔达问里昂:“Is life always this hard,or is it just when you’re a kid ?”里昂回答她:“Always like this.”

Always like this. 谁都无法一直幸运,在漫漫的人生路途中,上帝的宠爱往往被均匀地分配在不相干的时间段。所以,上了大学以后,我的生活突然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不如意。比如,专业不对口,泯然众人矣;比如,发现了城市的美,每个月生活费只有三百;比如,室友讨论着*店,耐克、阿迪达斯,我一个人去康复路看廉价甩卖。

如今回想,大学确实是我最尴尬的一段经历。高中时候,我英语奇好,奥赛拿奖,可大学里第一次考试,最拿手的这门课我只得了六十多分,班级倒数。当时查成绩,我妈站跟前,她看了一眼,恨铁不成钢地颤抖着问我:“是不是没好好学习呀?”这之后我更加紧张,紧张到自暴自弃,逃避一切。逃课、旷课,就算身在教室也基本埋头苦睡,昏昏然不知日月晨昏。

总之,整个大学上得很不成功,一无是处,跟我妈形容的我爸的前半生一样。毕业的时候,我作为学科类学生,也没乖乖地考个学校为人师长,倒是瞎折腾,把简历写得花里胡哨,投给西安的知名传媒单位。投出去的简历,大多数石沉大海。最后万不得已,我跟着出版社的老师写书,说得好听点是写,说得难听点那叫“拼凑”,拼拼凑凑,字数第一。工资待遇不高,一千来块,只够租个远离城市的城中村,日子过得前无理想,后没退路。一个人,从城市的大西郊到城市的大南郊,披星戴月,用现在时髦点的话修饰:像狗一样奔跑。

我也敬自己是条汉子,百毒不侵,所有这些不如意,都没跟我妈提过。怕她伤感,怕她操心,只强调“底薪是一千多,加上绩效会有两三千”“老师说了,写得好的话会很快涨工资的”“干满一年底薪加一百,两年加两百”,说得好像会地久天长一样。其实那份工作,我并没有做太久。因为自己当时年轻气盛只顾着矫情和强烈的表达,而十分缺乏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基本的写作宽度,所以,能力有限,老师也着急,没办法,我实难胜任,自动离职了事。与以往一样,我报喜不报忧,离职一事,守口如瓶,没跟我妈提。

要说这段又痛又痒的经历,对于当时不谙世事的我来说,并不坏,它就像一道闪电,哗,击碎了不凡的王子;哗,唤醒了平常的小子。平常的小子,一颗心跳得扑腾扑腾的,开始接受平凡的自己。

再往后,随着自己的沉淀和积累,一切都慢慢好了起来。新工作,新生活,新住所。我终于能有资格站在十九层的高楼上欣赏城市的夜晚,终于不必在城中村几平方米的房子里听市井晨昏,终于可以给我妈打个电话,趾高气扬地说:“嗯,暖气不热,我去找找物业。”“家里网费交了吗?我给你两千。”“家里热吗?我买个小空调吧。”

我妈慢慢安心下来,但是又像天底下所有的妈一样“贪得无厌”地希望子女能更好,更上千层楼,开始指导我:“在西安找个对象,比自己小的最好,谁谁谁都结婚了。”

可是,天算不如人算。当在西安的美好生活逐渐实现以后,我却哗啦摇身一变,把自己变作人家的丈夫,还私自辞了工作去对方的城市打拼,两个人同租了一间条件好一点的房子。而这个人所在的城市,和西安、和我家,有着一千多里的路程,开车得七个小时,坐火车十二个小时。结婚的时候,我妈没说什么,但是她的惆怅喷薄欲出。

龙应台有句话传播得很广泛: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而我,从入了大学以后,一直都背对着我妈,无论境遇如何,是好是坏,坚持用僵硬的背影告诉她:我很好,你不用追。可是她不听,她的一颗心,始终悬在那里。

大家都在潇洒地说“从来处来,向去处去”,而我,非常想要“回到来处”。我呢,我就是特别想在人生的长路上,缓缓地转个身,向着我妈的方向,走一点算一点,让她不要追得太累。一辈子很短,迎着爱走。

我想如我妈说的那样,赚些钱,等到自己中年了就辗转回去西安,贷款买个小点的房子,最好附近有小公园,有点水,小区周边各种设施齐全。然后,接我妈和我爸过来,陪他们逛逛超市,走走亲戚,散散步,去那所我耿耿于怀的大学里坐一坐,说一说匆匆那些年自己的失败以及失败的原因。放慢脚步生活一段时间,弥补一下大学以来自己带给她的所有有惊无喜。

陕北民歌《羊肚子手巾三道道蓝》里有句歌词:羊啦肚子手啦巾哟三道道格蓝,咱们见格面面容易哎呀拉话话的难。而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正好相反——咱们拉格话话容易哎呀见面面的难。难怪我妈哭。

我结婚以后也常回老家,一年三四回四五回,待几天就走,不长不短。每次走的时候,我妈都会哭,眼睛红红的,哽咽着,忙忙碌碌地帮我收拾,什么都想塞进车里,又什么都塞不进去,是那种做母亲的特有的一种爱莫能助。她焦急地搓着双手,在屋子里来来回回地走,却找不到一样儿子需要的物件来。她看着儿子,像看着一位旅客一样,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后来我老婆生孩子,我妈伺候完月子,临走又是一场哭。送她上了火车,打电话,她还是哭腔沙哑,我安慰她:“过不了多久又再见了啊。”她说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可是她不听那些道理,只剩下哭。哭得我越发伤感,不停地扪心自问:人这一生,到底最应该陪伴在谁的身边?

我妈真的是,见我一次,哭一回。哭得我怒不知所怒又肝肠寸断。大家都说她:“日子好好的,为什么要哭?”她一边哽咽一边点头:“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可她还是不停止地哭,哭得再没有谁去安慰她。人都一样,越被安慰,越是伤心,不如不安慰的好,让难过悄悄地走。

有一回,我妈来看我,背着个不大的包,包里装满了葱、姜、蒜,还有各种调料、纱布。我一直不知道她要做什么,直到临走的几天,我看见她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晒着太阳,一手捏针,密密地缝纱布,一块块纱布在她手里变成一只只小小的口袋。她撑开口袋,把各种调料一点点装进去,装好一包了缝起来,再装另一包。而她身边的桌子上,已经放了许多圆滚滚的小包。

我问她:“做那些干什么?”我妈连头都没抬,一边缝一边说:“你总买调料炖肉,我给你缝好,以后炖一次肉放一包,不用再买了,悠着点花钱,攒着些,在西安买个房子,离我近。”

八月份的一个早晨,爸爸打来电话,支支吾吾的,犹豫了很长时间才开口,说妈妈昨晚突发脑溢血,正在中心医院抢救。他守了一夜没睡,病情不容乐观。我发疯似的赶到千里之外,妈妈刚挨过了危险期,还没醒过来,我悄声叫了声妈,所有的人都看到我妈的睫毛颤了颤。

这个星球上站得最高的灵魂

他们来了,又走了,什么痕迹都没留下。他们原是从古至今代代延续的一环,这个环,到今天就断了。他们不在了,我的故乡也就真正没有了,我将真正成为流浪在城市里的孤儿。据说,一个人失明的时间长了,就会忘记他所见过的一切。

这是我听来的一个真实故事,发生在黄土高原的最北端——“煤都”神木,是当年一个领导用嘲弄的口吻当笑话来讲的。本来我已经忘记,昨天在书架偶然翻到老人家的书,看那兢兢业业的字字句句,长线短谱,情不自禁地想起来了。

老汉姓牛,名字就不说了,是一位民间音乐从事者,用村里人的话说:“没甚做上的,乱求来了。”他一生不羁,追逐梦想,辛苦劳碌。今年有六十好几了,生得瘦瘦小小,一张脸上千沟万壑,逢人便堆满虔诚的笑容。

说来,我只见过他一回。那一次,老人家身穿黑色衣裤,十分陈旧,落满了灰尘。上衣口袋别一支钢笔,背微微弓着,拎一个破烂的公文包,装着自己的音乐书稿,那珍惜的模样像装着谁的魂魄一般。他对谁都点头哈腰,笑容满面,特别有礼貌,像每一位去政府部门办事的老一辈平民百姓一样。那姿态,你可想而知。

牛老汉说起来还是这座县城的第一位大学生。

早在1964 年,他正值青春,是挥舞梦想的年岁,读了一肚子的书,勤奋又骄傲。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考取了北京的一个音乐学院,具体是不是中央音乐学院就不得而知了,总之还算有名气,数一数二的,在当年的小县城算得上轰动一时,十里八乡无人不知,谁见了都要赞叹:那谁谁家的好小伙子,哎呀呀,一飞冲天啦!啧啧啧!这让牛老汉和他的家人都兴奋了一阵子。他爱音乐爱得要疯,得偿所愿,那份快乐难以言喻。

但是,有些时候,人命天定。天不让你好过,你哭爹喊娘也还那样。天让你当一辈子农民,阴错阳差,你就成不了教授、学者、工人。

因为出身、成分等客观条件,牛老汉不幸被大学拒之门外,理由是:“你出身不好,不爱国,不爱人民,不团结,你们家上一辈人捣乱,你还会捣乱的,去去去,我们不要你,政审不合格。”老汉好不颓废,欲哭无泪:“天老爷,这到底是为甚,为甚!”他唉声叹气,找了很多有关部门,西安、北京跑了不下十回,一去就好几千里,钱花了个没数不说,递出去的各种恳求石沉大海,让人绝望遍生。

眼见他几近癫狂,家人倍感忧虑,诚恳地劝说好些时日,尤其是老娘,又是哭又是闹,才好歹让他同意与邻村的姑娘结婚。世事难料,十个月以后,社会革委会认为他与贫农女儿的结合属于对贫下中农的玷污,逼迫他们离了婚。

人生路漫漫,牛老汉却孤苦。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他同现在的妻子相识结婚。那女人是刁钻的村妇,结实又强悍,高出他一个头,天天扯着嗓子跳起来骂。就这样,也生活了多年。在繁忙的日常之余,老汉不忘初衷,保持着对音乐和学习的热爱,孜孜不倦,但凡见他,总捧一本书,或是在一些稿纸上画画写写,好不认真。女方大字不识,认为他这种对梦想的执着可笑无比,逢人就说:“啊呀呀,那憨货,啥也不干!”

牛老汉忍气吞声,保持文化人的修养,不与婆姨计较,笑脸相迎,忍辱负重,辛苦生活尚且过得去。

某一年的春天,草长羊跑,黄土地上也发了芽。一场雨之后,牛老汉家的房屋漏水要修缮,便请来了邻县走街串巷的工匠,暂且称之为李郎。李郎是一个不起眼的农村男人,黝黑强壮,揽工维生,生的是虎背熊腰、五大三粗,一看便知是常年出卖劳力的粗人,只身形就顶牛老汉两三个。李郎也勤快,两个月的时间就将那岌岌可危的牛家屋舍修得是可爱又可靠,光看在眼里就够欢喜。牛老汉高兴,结工钱时还多给了几十块钱,直言:“兄弟,你好手艺,回家给你婆姨孩儿们买些好吃的。”

李郎笑嘻嘻地走了,顺便也带走了牛老汉的老婆。

牛老汉不欲寻找,但邻里奉劝:“找回来嘛,花那么多钱娶来的,活见个人,死了要尸,不能不明不白的,这是作甚呢!”老汉想了想,觉得有些道理,带上干粮和自己的音乐笔记本,开始了寻妻的旅程。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他朝风暮雨,风餐露宿,踏遍了周边的村村寨寨,角角落落,却一无所获,连个毛也没逮着。干粮吃完了,笔记本也快翻烂了。唉,回家吧,逮着又能如何,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没有婆姨,咋也不咋,找回来作甚。这样意味深长地一思虑,他便回到了几近荒芜的家,因为还有梦想支撑着,单身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转眼,真的是一转眼,两年时间过去了,门前的枣树高了许多,猪圈里的猪也换了好几代,连道路旁的白杨都长出了新的枝枝杈杈。牛老汉在白昼劳作,在晚上梦想,哼着曲,画着谱,干着活,面向黄土背朝天,一天一天,又一天。

然后,真的有那么一天,冬日的一天,正值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牛老汉裹着被子蜷在炕头看曲谱,画“蝌蚪”。家门被叩响,打开一看,一对男女,真是眼熟,他眯起眼睛细细瞅:“哎呀,这不是我那婆姨跟那工匠嘛!”

工匠李郎一脚跨进大门,不待主人招呼,自己上炕。女人低头紧跟其后,立脚在地,左右不是,偷眼看看李郎,再看看牛老汉,大气不敢出一声,把脸埋进围巾里,尴尬得很。牛老汉不说话,斟茶倒水,他坚持文人的气度:不打上门之客。那工匠急不可耐,先开了口,握着牛老汉的手,热切地说:“老哥啊,你看,你婆姨跟了我两年,吃我的,喝我的,穿我的,花了我这么多辛苦钱,现在,我把她给你带回来了。你看,是不是该给点补偿?我也不容易,妻子儿女一大堆要养活呢。”

牛老汉低头不说话,过了有一刻钟,才抬起头:“你说说看到底得多少。”

“两万。”工匠无所畏惧。

那是很多年以前,两万差不多可以抵得上现在的二十万之多,说白点,就是一个二线城市的房子首付了。没想到,死也没想到,牛老汉转身进了里屋,翻箱倒柜一阵,从旧袜子里真的取出了两沓厚厚的人民币,二话没说扔了过去:“兄弟,多了我没有,就这一万八千二百块,你数一数。”工匠掂掂那钱:“不数,不数,我还不相信老哥你?”然后便笑呵呵走了。留下女人站在那里,左右不是,坐立难安。

牛老汉喝了一大口茶,咕咚咕咚咽进肚子里,看看女人,说:“晌午了,快些做饭,我好写歌。”继续埋头画“蝌蚪”。

邻里都说牛老汉傻,牛老汉不以为然地说:“我要钱干啥子?无非就是去村野窑洞搜集老歌本,坐的骡子车钱。”

牛老汉的刁蛮悍妇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早上问他想吃什么,想吃鸡她就买只鸡,想吃鱼她就买条鱼,赶上牛老汉外出搜罗长线短谱,提前一晚熬夜也要把干粮备足。

牛老汉一把年纪,不像村里的老贾宝玉们,没事就在村头大槐树下晒太阳。他每天早上七点起来写民歌,中午休息也坚持听听话匣子里的老调,晚上一直看《陕西民歌选》《中国民族音乐》学到深夜。在解决完理论问题后,牛老汉还定期去拜访附近几个村落的民间歌王,寻到一个,先拿个翻得破烂的本子,一边问一边在本子上勾勾画画。我见过牛老汉的笔记,虽然是随兴而记,但字迹清晰,逻辑顺畅,放到任何一个民俗节目上,都是可信度极高的第一手材料。

今年春节的时候,我碰到了牛老汉。寒暄后他递给我一本书,是讲述民间音乐的。我乍一看署名,惊了:“牛老汉,这是你写的啊?这么多年你可算是熬出头了。”牛老汉眯缝着眼,脸上的皱纹都笑得堆成了壑:“我天天写,肚里没墨水,找了专业书一个线一个谱地学,倒也好玩!”牛老汉还弄了个民歌采集行踪表拿给我看,上面密密麻麻的芝麻点子,全都是他跑过的地方。

去年他听说宁强县有残存的歌本,特意去了一趟,走了一半怎么打骡子也不走了,在路边村里刚安顿好,地震就来了。没错,那便是震惊中国的汶川大地震,宁强县作为大地震的余震区,据说波及次数高达48 次。

“知道我去圆梦,老天爷也照顾我哩!”牛老汉憨憨地笑。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像牛老汉一样,突破自身条件的限制,拼了命也要完成人生中最为重要的转折。“寒门难出贵子”越来越成为社会底层人的写照,可是,我们依然应该珍惜每一次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保送、加分、自招等高考政策叠加了优越家庭的优势境况下,不应自暴自弃,应在泥沼中选择最佳的姿势,绝地反击。不接纳别人束缚的人生,是一个人生而为人最基本的尊严。哪怕穷及一生做不完一场梦,也要对得起自己的大梦初醒。(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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